《美的历史》读书笔记二

第三章:美:比例与和谐

1. 数字与音乐

毕达哥拉斯首倡万物源于数字。万物因其秩序而存在, 因其为数学定律之实现而有秩序。数学定律即是存在的条件,也是美的条件。首先研究调节音乐的声音之数学比例者,亦为毕达哥拉斯。

2. 建筑比例

希腊神庙的柱子之间、正面各部之间的比例,与音程之间的比例相互呼应。 从算术上的数字观念进至空间几何上各点之间的比例观念,其实也出自毕达哥拉斯。

3. 人体

至公元前4世纪,波利克利特斯(Polyclitus)完成一尊雕像,前挡体现了各部分比例的规则,而有正典(the Canon)之称:身体的所有部分必须依照几何上的比例,彼此照应。

4. 宇宙与自然

我们所生活的宇宙与整个宇宙,由一条规则约束,这条规则是数学规则兼为美学规则。体现此一规则者即天体音乐(the music of the spheres):毕达哥拉斯说,这是行星产生的音节,各个行星环绕不动的世界运转之际,产生一个声音,这声音音高取决于各行星与地球之距离,因此也取决于各行星运行之速度。这套系统发出的是最甜美的音乐,惜乎吾人官能鲁钝,无福听闻。

5. 其他艺术

文艺复兴艺术家认为,高明的透视再现不但正确、写实,而且美而悦目。文艺复兴的透视理论与实践,影响莫大,其他文化或其他世纪的再现之作被视为不遵守透视规则的,原始的,不足以称之为艺术的,甚至根本就是丑陋的。

6. 合目的性

在中世纪思想发展到最完足的阶段,阿奎那说,美要存在的话,不但必须比例恰当,还必须完整,还要有光辉——颜色清晰之物才是美的。

7. 比例的历史演变

柏拉图认为,艺术是对自然的不完美模仿,自然本身又是对理想世界的不完美模仿。反正,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都力图是艺术再现符合柏拉图的美的理念。但是,有些时期,理想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分裂相当明显。

在文艺复兴的黄昏时期,一个重要观念逐渐得势:美与其说来自平衡的比例,不如说是来自一种扭力,亦即不断努力,要超越主宰物理世界的数学规则。

此外,16世纪末,布鲁诺(Giordano Bruno)开始设想宇宙无限以及世界有许多个,这时,宇宙和谐的整个观念明显必须改弦易辙。

第四章:中世纪的光与颜色

1. 光与颜色

中世纪晚期,阿奎那重述在他之前已广泛流行的观念,说没需要三件事:比例、完整及清明,亦即明与亮。

2. 神是光

普罗提诺思考,我们何以认为颜色、太阳光或星辉是美的,颜色、太阳光或星辉很单纯,其美并不来自其组成部分之对称。他得到的答案是:“一种颜色的单纯之美,来自一种支配物质之黑暗的形式,以及一种不具形体的光,亦即理性与观念。”火之美亦同此理,火之发光,类如理念。

3. 光、财富、贫穷

为了显露权势,中世纪贵族以黄金与珠宝自饰,衣服则染以最珍贵的颜色,例如紫色。色彩之富与珠宝之光是权势的标记,也是令人欲求且称奇之物。

4. 装饰

塞维尔的伊西多尔(Isidore of Seville)所撰《字源》(Etymologies):人体有些部分,其目的在其功用,有些在其decus,即装饰作用、美及快感。

5. 诗与神秘主义里的色彩

中世纪人使用的象喻技巧,的却最能表现单纯色彩的生动,兼呈光如何使色彩透亮:此即哥特式教堂的彩色玻璃。

6. 色彩与日常生活

色彩品位亦见喻艺术以外的领域,亦即日常生活与日常习惯、衣着、装饰及武器。

7. 颜色的象征意义

中世纪人深信宇宙万物——有其超自然意义,世界乃上帝手写之书。常见人为颜色赋予正面或负面意义。

8. 神学家与哲学家

巴诺雷吉欧的波纳文图(Bonaventure of Bagnoregio)借亚里士多德之说,提出一种光的形而上学。据他之见,光是物体的实质形式。究其意义,光是一切美的原理。光是最悦目的(maxime delectabilis),因为通过这个媒介,天上与地上才有如此范围与多样的色彩与亮度。

你可能感兴趣的:(《美的历史》读书笔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