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20170625

Drone 无人机

自责

昨天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弟弟将一塑料材质的东西塞入鼻腔,数小时后才察觉,虽晚上到医院取出,今天上午却无缘由发烧,经检查确认为炎症引起的,和昨天联系起来,基本可以确认为异物划伤鼻腔所致。本来可以当即制止的一件小事,没想到蝴蝶效应这么大,害得弟弟难受不说还早遭扎手吃药,罪过罪过!必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资产收益权

交易主体以基础权利或资产为基础,通过合同约定创设的一项财产性权利,就其权力性质而言是一种新型财产权利,基于其对于其据以产生的基础财产存有高度依赖性的事实,现实中很难将资产收益权与其基础权利、资产进行完全的割裂,即使将其作为单独财产进行交易,其信用能力仍离不开基础权利、资产所具有的信用能力。

常见的资产收益权有:基于用益物权所形成资产收益权(动产或不动产租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特许经营权所形成的资产收益权(道路桥梁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公墓销售收益权,景区门票收入收益权)、基于当事人约定所形成的资产收益权(股票、债券收益权)三类。

二、淘宝刷单炒信

近期,浙江余杭法院对设立刷单网站的李某以非法经营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出判罚。

作者的几点疑惑:李某并未自己刷单,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相当于中介;危害的只是淘宝平台经营秩序并不是整个网络;李某无证经营(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并处罚款,关闭网站等,并无刑事处罚。

20170627补充:根据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由此看来,处罚倒是有法可依,并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困,睡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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