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2018年“中秋、国庆” 假期旅游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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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进入出游高峰期,为更好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确保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向游客发布《2018年“中秋、国庆”假期旅游出行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做好出游准备。

一要选择好旅行社

出游选择合法的旅行社,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证照的有效期。

二要签订好旅游合同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三要抵制旅行社的不合理行为

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可能会遇到旅行社行业的潜规则,如:老年人、儿童、律师、教师等群体加收额外费用,旅游者如遇到旅行社加收额外费用,可直接拒绝;已经缴了额外费用的,要保留相关证据。遭遇潜规则的旅游者可向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起投诉或举报。

四要防止陷入“零团费”陷阱

旅游费用构成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门票、导服费、旅行社利润等。旅游费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会以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谨防“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旅游者不要贪图小便宜,防止陷入“零团费”的陷阱。

五要慎重选择旅游购物

旅游购物是旅游活动的内容之一,旅游者因购物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旅游者购物一定要慎重:一是慎防“老乡店” 购物陷阱。店老板以游客是“老乡”关系“成本出售”商品,诱骗游客大量购物;二是多比价格。购物前多走多看,货比三家;三是购买高档商品要有备而来。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才能买到物有所值商品;三是核查单据。付款前,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做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四是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特别注意提货时防止货品掉包。

六要警惕景区烧香“陷阱”

个别宗教场所景区内有些所谓“工作人员”往往利用游客虔诚拜佛、烧香后不好意思不给钱的心理,向游客递香时不说明价格或不明示是否收费,待游客烧完香后,再向游客索取高额香费。因此,游客在宗教场所如要参加拜佛等活动,一定要向工作人员问清是否收费及服务商品的价格明细,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

七要提前规划旅游线路保证车况良好,注意行车安全

自驾旅游应及时了解行程路况。“十一”黄金周期间国家出台了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通知,旅游交通和旅游接待会形成一个高峰,自驾游客应及时了解路况、景区情况,随时调整行程,保证旅游品质。自驾游客还要加强对车辆的相关保养和检查,注意恶劣天气,切勿超速和疲劳驾驶,保障旅游行车安全。

八要注意旅游安全,增强保险意识

参团旅游时,最好为自己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保险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购买后应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因为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旅行社并不负责赔偿因游客自身责任发生的事故赔偿。

九要注意自身形象,做文明使者

在出游时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应该具有“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谨慎,尽量不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电器、名贵药材等。购物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索要购物凭证。

十要依法理性维权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不可采取过激行动,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注意搜集证据。三是完成行程后,及时向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起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山西省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7731999

太原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4070551

大同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2-5137315

朔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49-2022693

忻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0-3028354

吕梁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8-8236313

晋中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4-2636528

阳泉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3-2010110

长治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5-2052810

晋城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6-2023856

临汾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7-2039173

运城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9-208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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