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汜》之同胞之义

《江有汜》之同胞之义_第1张图片
总角之宴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江:长江。

汜(sì):江水分流、合流。

江有汜,指出赋发生的地点长江流域。

归:带兵去远方平乱。

以:用。不我以,不用我。

渚(zhǔ):水中的小块陆地。

与:和……一起。不我与,不同和我一起。

处:痛苦。如同受虎刑般痛苦。

沱(tuó):河道像是蛇一样逶迤。另外一种理解,水猛、快。

过:伴陪。不我过,不让我伴陪。

啸:高声凄厉的歌。如同长歌当哭。

此诗表达同胞之义。

周昭王最后一次到江汉一带平乱,召公也派遣军队加入。这一次有去无回。听到这个消息,留守的将相非常的悲痛,多么希望能参与这场平乱、尽心尽力、尽忠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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