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哥 (写人写故事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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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以“有趣”或者“无趣”来定义那些注定要和我擦肩而过的人,显然是不够准确的。好像这种定义的前提是:我就是一个有趣的人,并且清晰地知道何谓有趣,何谓无趣。

很遗憾,这根本不是事实。如果一群人在一起,我肯定是那个最不会玩耍的人,首先就想不出什么好点子,也参与不了大多数娱乐项目,因为不会,连字谜灯谜都不会。如果一个人的时光,虽然从来没有觉得无聊或者孤单,(孤单?也许青春期时有过吧)那么宅在家里读书做家务肯定是首选,其次也就喜欢到处走走,最多去看场电影吧。那种丰富多彩的酒吧、舞厅生活等等,也只在电影里见过,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去过。

呵,彻头彻尾无趣枯燥的人。

可是,我却能一眼辨别出谁是好玩的人,并且因为自身的能量弱,会主动逢迎上去,套近乎,汲取营养和快乐!

强哥就是这样的人。

强哥的有趣可能还是来自于他数不胜数的怪癖。

比如洁癖,虽然他的办公室又臭又乱,实在比猪窝好不到哪里去。垃圾袋(没有垃圾桶)直接放在桌子上,可以一放很多天。食堂午餐发的水果可以腐烂长毛,也一直放在办公室,他说是“衰败的美”。可是他却不能容忍别人无意中触碰他一下下,会立刻勃然大怒,克制不住自己地夸张地拍拍打打衣服,让别人很尴尬。从来不借图书馆的书(嫌书脏呗),每月光买书就能用掉一两千元。

强哥是学霸,上海中学毕业,那个学校我去听过课,亲眼见识过学生的优秀,当时惊得我一身冷汗。我如果到那个学校去教书,半个小时就会被学生轰下台。强哥那一笔字,单位当属翘楚。画也画得妙极了。出去旅游,他带回一堆木头,说要雕刻。强哥元宵节做的兔子灯,精巧逼真。强哥文字功底更加了得,博览群书的结果嘛。他不小心进了我们这样的单位,的确明珠暗投了,他的那种桀骜不驯、与众不同还是时刻表现出来。

不过大约这些怪癖都源于他单身至今。他比我小2岁,渴望婚姻,相亲无数,但是不知什么缘故一直没成。他经常说自己拥有一切“单身太久所形成的顽固的怪癖”。比如情绪无常,毫不给人面子,大白天窝在布满灰尘的办公室不开灯,大家趋之若鹜的事情,他在一边公然地冷笑,工作会议上他风马牛不相及地强调自己有社交障碍症等。

听说我学过心理学,他经常过来和我聊天,原来他为了自救,也在研究这些。他从原生家庭那里似乎寻找到根源,一个强势而控制欲十足的母亲,一个唯唯诺诺的父亲,他觉得需要改变。

为了摆脱这些,他真的开始行动。他一个人住到自己的婚房里;前几年策划了一场独自去澳大利亚的旅行,半个月,独自一人,没有任何攻略和计划的自由行;双休日去参加各种讲座、沙龙、文艺青年们的小聚会,或者去泡吧,去自虐性的长距离徒步或骑车。他读书至深夜,或者打游戏至半夜;兴之所至去大街上以四分多配速跑上5公里;下班路上会买上1公斤牛肉算晚饭,或者睡前再吃一排巧克力宵夜。

某一年,他着装风格大变。之前,他似乎一直穿着高中大学时的旧衣服。可是那一次,他花了几千元在东方大厦买了一身衣服后,就再也看不见以前的任何行头了。不久限于低收入,大商场去得少了,他就美亚上买东西,快递一只又一只呀,绝对比女孩子买得勤快多了。他穿得光鲜亮丽,有时有点奇装异服,有着曼哈顿街头嬉皮士的腔调。

他是我们一帮子已婚男女们共同羡慕的对象。

可是依然没有他渴望的女朋友的消息。其间听说也处过几位,大多属于过了一段时间一言不合就直接拒了女方,连委婉的手法都不用的。也有用了心的,比如他做的兔子灯就是送给某姑娘的,可是女孩子稍微多多在意一下他,他又觉得受了管控,受不住了。

反正内里的故事只有强哥自己知道了。

架不住父母的催和逼,他杜撰出女朋友的形象、工作和其他逸事,绘声绘色地讲。父母确信必有其人,一直要求带回家,他便一直搪塞着,理由总归不难找。

这是有趣的强哥尤其有趣之处,看不出他到底是渴望两个人,还是依恋一个人的感觉。

强哥这样有趣之人,我这辈子不会再碰到几个。所以这么早就写到他,而且,篇幅这么少,真的有点浪费啊。

可是睡眠比强哥的有趣更重要,只好如此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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