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们不招女员工。


有一个真实的事件。

邻居家的女儿H,30岁上结婚。丈夫是一个肥胖,超级大男子主义的妈宝男。婚后和婆婆同住,婆婆仗着儿子比H小3岁充满优越感。

丈夫自上班起工资卡就归婆婆管,婚后依旧如此,两口子全靠H微博的工资度日,H娘家心疼女儿常常补贴,纵是如此在婆家也要低眉顺眼,和同事聚会甚至回娘家都要向婆婆请假,大多数时候婆婆都不同意。

结婚两年,没有怀孕。婆婆和丈夫四处求神拜佛,搞来各种民间偏方以求好孕。终于有一天H发现怀孕了,喜极而泣。以为曾经不绝于耳的“没用的东西”“不争气的肚子”“孩子都怀不上还有脸吃饭”诸如此类的咒骂声就要停止。

谁知好景不长,某天早上刚上班,H见红了(可能要流产)。H嚎啕大哭,朝着同事喊:“快送我去医院,我见红了!”几个同事手忙脚乱地把她送去医院,一系列检查下来,医生宣布流产后,大家正商量要不要通知家属,H一口回绝:“不要和婆家人说,我不敢。”

后来,婆家知道后H连小产假都没能休,就被赶回单位上班。

该是怎样一个人才能歹毒至此?

心寒。H作为一名女性丝毫没有享有该有的家庭地位,连最基本的尊重也没有得到。

婚姻里女性相比男性付出更多,却因为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无法获得相应的家庭地位。

婚姻如此,求职同样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最进我忙着求职投简历,求职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在招聘简章里赫然写道:不招女性。

久处象牙塔不懂外面世界的残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少企业挥着“男女平等”的大旗,将女性求职者拒之门外。嘴上喊着“男女平等”,行动上却行男女不等之实。

在很多企业看来女性的生理特点,包括结婚后怀孕生子的产假等等都是影响公司利益的大事,所以,与其给未来埋下隐患,不如在一开始时就切断隐患的根源——不招女员工,来得痛快。

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我们不招女员工”把多少优秀职业女性拒之千里。

的确,有些特殊的工作岗位,比如采矿、挖沙、海员等技术要求高,体能需求强的岗位,不适合女性上岗,但个别特殊职位的不适合不应该成为阻碍女性就业的门槛。

企业当然知道这样做有违法律,他们甚至有自己的理由“社会环境这样,我们无能为力”。

看看现实吧,越来越多的女性在职场上叱咤风云,老一辈企业家如董明珠,陶华碧,杨澜,这不就是女性能力的最佳证明吗?而我身边的女性工作,求学等各方面的能力丝毫不逊色于男性,很多的比男性做得更好,表现更突出。

企业,社会对女性改观的时候到了。


男权社会里,女性的经济和家庭地位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合理,甚至可以说是严峻。女性争取合法权益的道路还很远,想要瞬间改变现状无异于痴人说梦。

道路艰且阻。但不代表无计可施。

政府立新法,修旧法,加大法律普及力度,从法律层面赋予女性合理的权益和保障。

企业当看到女性各方面的优势,而不是局限在些微弱势之中。给女性一次机会,也是给企业增添羽翼打下基础。

更重要的是,女性当自尊,自立,自强,切勿找寻各种借口切断与社会的联系,把自己束缚在一隅。只有女性认同自己的社会地位,才可能争取到和男性同等的待遇。

知识普及

《宪法》第48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就业促进法》第3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你可能感兴趣的:(对不起,我们不招女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