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于欢,我只会做得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周日起床,看到新闻推送,并没有在意,然后打开微博铺天盖地的讨论,让我又重新看了这篇推送,是法院的判决书,枯燥没有点评。看完判决书,感觉就是借了高利贷的母亲,被人上门逼债,惨遭侮辱,儿子护母,刺死了一个人。
感觉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因为即使是受欺凌的一方,捅死人也是要抵命的;就像我们小时候,虽然是被打的一方,但是还是被教育要告诉老师,不能打回去,这样你才有理,因为人们都会站在弱势的一边。

但不刷微博,不知道还有这么多的猫腻。
比如企业家为什么不到银行正常借贷,要去借这种无底洞式的高利贷?
比如,官方文件中的言行侮辱,其实是对方掏出生殖器在母亲脸上抽打;
比如官方文件中的警察到场后进行处理,其实说了一句‘要钱不要打人’就走了;
比如这个恶霸杜志浩并不是那么无辜,换句话说,死得其所!因为他还有案底在身,身上有一条14岁女生的命,肇事逃逸,但是警方一直说抓不到。现在他死了,这案子也算是破了。
作为一个非法律从业者,我不知道无期徒刑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

但是,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有事情找警察,就会得到帮助;我以为自卫就是当我受到了威胁,我就可以进行自我保护;我知道法不容情,但我也知道一切都是以人为本。

看完所有的报道时,我从心底泛滥出一阵无力感,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没有上百万的家产,也没有任何官家或百万富翁的亲戚,在面对任何非法、暴力的行为,都只能求助警察,但是如果警察都像这个案子中的警察一样,那人民的安全,都还能放心交给谁来守护?
到时候,我们不就像那个被撞死的14岁女孩的妈妈一样,心忍丧女之痛,却无法将坏人绳之以法,最可悲的是,还一直相信警察会把坏人抓住。

如果警察不作为,那于欢就是被逼无奈,官方用杜志浩等人未携带伤人武器来,说明并没有伤害苏银霞母子的意图,简直就是可笑!杜志浩逃出来的生殖器不是武器吗?身体伤害是伤害,精神侮辱就不是伤害了吗?
这件事情,之所以大家觉得愤慨,就是因为这件事放到大部分人身上,大家都会选择于欢的做法;之所以觉得愤怒,是因为警察不作为,刺死杜志浩的是于欢,但警察一定有责任。

最后,说一下杜志浩这种人死了活该,真不知道他哪来的福分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还有一对龙凤胎。
最后,听说杜志浩到医院的时候还没死,跟医院瞎吵吵,自己作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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