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背后的黑手更应当得到关注

        山东女企业家苏银霞向房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利息远远超过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高限36%,该笔借款的性质足以认定为“高利贷”。苏银霞的这次借款应该是中国目前无数“高利贷”中的一笔,从金额来说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一笔借款。由于苏银霞的儿子于欢“来真的”,导致了一死数伤的严重后果,然后又由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在中国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拷问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笔者认为,目前社会关注焦点在于:法院对于欢的判决是否公平合理。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出,按照本案的事实,应当认定当时苏银霞及于欢被吴学占及手下非法限制自由,是“非法拘禁罪”的受害人,于欢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笔者认为,更应当关注的是本案的背后黑手:高利贷。

       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现有银行不能迅速调整经营模式,导致出现一些功能缺陷,影响了相当大一部分企业和个人的正常渠道融资。在急剧增长的金融需求下,在其他渠道无法得到贷款的情况下,“高利贷”现象大量出现,月息低者1、2分,高者1角、1角5。不少公司、个人甚至地下钱庄,纷纷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大肆开展“高利贷”业务,甚至因此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收账公司”。这些收账公司填补了公权力机关在某些领域的空白,满足了发放高利贷者的催收需求,其人员构成复杂,素质低下,催收以违法手段为主。近年来因收账导致的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于欢案件只是其中较为极端并引起广泛关注的一件案子而已。

        最高人民法院对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的急剧增加也引起高度重视,并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年利率不超过24%,超过36%的不予保护。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努力是治标不治本,无法解决更深层次的“高利贷”产生的根源。本案中的公安机关到此一游的做法并非个案,仅凭法院一家处理此事纯属孤掌难鸣。

        笔者认为,我们不仅仅要关注于欢“辱母杀人”一案的最终审判结果,同时也应当关注“高利贷”这一社会现象。“高利贷”不止,“于欢案”不止!

你可能感兴趣的:(“辱母杀人”案背后的黑手更应当得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