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成本—成本帝国》读书笔记

凯恩斯说:不论早晚,不论好坏,危险的东西不是既得利益,而是思想。(你改变不了任何女人,就像你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一样,记住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会骗人,金庸先生诚不欺我!)



表面上看,一般人的行为是受道德伦常、风俗习惯所节制;可是,在表象之下,事实上却是受“私利法则”的统御。人会以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白或隐晦的方式,去追求自己的福祉。



成本的启示:第一,人会把某些事情规则化;而且,对于众多规则而言,人会以更高层次的规则来统御这些规则。第二,规则化本身就反映了“成本”的概念,人会设法降低自己行为的成本。而且,对于各式规则的运用,也会有成本上的考虑。



制度能发挥作用,但需要人的支持。



“制度”可以说是人们为了追求自己的福祉所设计或发展出来的“工具”。制度当然不能凭空自存,而必须依赖人的支持才能发挥作用。因为运用任何的工具都要付出成本;所以,维持任何一种制度也都需要付出成本,包括有形的成本和无形的成本。人的特质如何,就直接影响到维持制度所必须承担的成本。



制度的启示:第一,制度要能发挥作用,一定需要人的支持;人的素质愈高,就能支持愈精致的制度。第二,制度的孕育发展,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不是成于旦夕之间。(过去看到别的社会有好的制度,就想到要把这些好的东西移植到自己的国家来,但慢慢才体会到,橘逾淮而为枳;制度的移植,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



诺斯:长远来看,决定一个社会是繁荣或是萧条的,就是这个社会有没有一套好的制度。(我相信制度多余人性和道德。)



规则制度的出现,是理性、自利的人为了降低行为成本和解决共同的问题,所逐渐发展而成的。好的规则制度对个人而言固然重要,对国家社会显然更有关键性的影响。



人都是理性、自利的,闻香下马、闻利而至。(人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这是人性,无关道德和品性)



市场机能,一方面使买卖双方互惠,一方面使资源流向最有价值的地方。(但最有价值的地方不代表是每个人都希望的地方。)



一旦挣脱了大自然的束缚,人所面临的主要考验,其实就是自己。(人与人之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是利益的纠葛。)



一旦体会到血缘亲情的真实和原始,反而能加倍珍惜这种特殊的关系,也更能体谅和宽容人的局限与脆弱。(亲戚朋友感情的深浅,在走动)



欧阳修《秋声赋》:奈何以非金石之质,欲与草木而争荣?(人本就是脆弱而无力的)



“离相无住”:我们所以会有情绪上的喜怒哀乐,是因为自己对所看到的现象赋予不同的意义。


一旦体会到这一点,就可以试着挣脱对表相的执着——离相;如果外在的事物不值得执着痴迷,自己内在的世界也就不需要被喜怒哀乐或其他任何情绪所盘踞——无住。既然不会被外在的现象所干扰,也不会执着于任何心智的状态;所以,离相无住,就好像心情已经“归零”——一种心如止水的状态。


如果在眷恋的同时,能保持着一种疏离的情怀——疏离的眷恋——长远来看可能结果更好。因为在眷恋的同时,心情上对自己有所提醒,所以反而更能珍惜眼前的此情此景。因为是带着一种体谅情怀的眷恋,所以情随事迁之后,并不会感慨丛生。(用悲观的心态看待这个世界,是因为明白世事无常,不报太大希望也就不会有太大失望,对什么事都保持一份距离,不痴狂,不兴奋。)



对有些人而言,可能不愿意对生命有任何的保留。因为,没有情绪低潮时的黯淡晦涩,就不能衬托出兴致昂扬时的亮丽和悦;对光明的期待和追求,是支持自己度过黑暗的力量。如果一直保持一种冷眼旁观的矜持,不是辜负了生命乐章自然而原始的脉动吗?


的确,对不同的人来说,自然会有不同的取舍。有人喜欢看波涛起伏的海浪,有人欣赏清净如镜的湖水,对于外在情境的取舍固然不同,对于内在心境的斟酌也有分别。不过,和顺其自然、随波起伏相比,疏离的眷恋代表的是一种心境上的可能性——一个人可以有意识地提醒自己,用一种经过自己思维选择的心境,去面对生命里的点点滴滴!(说着容易,做着实在是难、难、难!)



人,不只是为自己而活,同时也为别人(的期望)而活。



人的意义是不断被重新填充和界定的!



《前赤壁赋》:“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把我们放在一个更大的环境里,一切都渺小了。)



人就是人!不管是在经济活动里还是在政治生活中,人都是自利的,这无从改变。(妄图改变或扭曲这一现实的,都是痴人说梦。)



人“实际上”是如何,而不是人“应该”如何。除非以人的实际行为作为分析的基础,否则我们的说辞将只是道德性的要求,我们所认定应该出现的形象并不会出现!



当人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选择对他自己而言合情合理的行为(因为人是理性、自利的),可是汇集之后,却未必得到好的结果。因此,看到不好的社会现象,单单是指责别人盲从或一窝蜂,并无济于事;因为,从每一个人个别来看,他选择的是就他自己而言最合理不过的举措。(每个人的当下都是最好的决定。)



“这个世界上没有真理”,所有的真理都是相对的、是条件式的。



人,就是不一样。即使是一起生活、最亲密、最有默契的两个人,在某些事情上也是会有不同的看法和感受。而且,因为每一件事都有很多的面向,两个人着重点不同,当然也就会有各说各话、都有道理的场面出现。因此一旦有是非发生,重点也许就不在于“找真理”,而是找到能让两个人和平共存的空间就可以了——因为真理不一定存在,但是两个人还得要过下去!(人没有对错之分,只是思维方式不同罢了。)



在自己所熟悉或能自主的场域里,自己是唯一的主宰;但人认知能力上的局限,却使人们无法意识到情境的变迁。



即使当大家都说好的时候,也只表示现在活着额人说好;过去的人和未来的人未必同意,而这些人的意见也许更为重要。具体而言,在民主之外,“法治”也许才是民主政治的守护神。法治,反映了过去所积累下来的价值,但是也代表了现在的人所可以依恃、同时也必须要(值得)受到节制的长城。



虽然我们不知道民主“是”什么,但我们却很清楚的知道民主“不是”什么:


民主,不(只)是少数服从多数!


民主,也不(只)是选举和代议!



公平正义本身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已。既然是手段,也就是工具,当然就值得试着选好的工具。



事实上,人和法律的关系是互动的:存的法律影响和约束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引发了新的问题,也因而引出新的法律。所以,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一个社会里的法律都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历经考验,已经成为稳固不变的核心;另一部分,是正在形成或受到冲击而正在变化的部分。



换个角度看,一个人的好恶是一回事,但是要把自己的偏好强加在其他人的身上是另一回事。一个人可能很反对离婚,但是,这并不表示一定就要干涉其他人这么做的自由。如果法律可以限制别人离婚的自由,难道法律不会限制你我信仰、思想、言论的自由吗?



权力的背后一定有资源的付出,而资源的付出一定要面对“成本”的问题。



一件事物的意义是由其他条件所衬托出来的。因此,在思索资源运用的问题时,就值得把各种可能的做法放在一起,在彼此对照之下,再做权衡取舍。


事实上,在诸多权利里,背后所需要的资源有很大的差别。譬如,要支持言论自由,社会大众毋须付出太多的资源;但是,要支持免于饥饿的自由,社会大众可能就要缴纳许多税赋。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国家在做法上支持言论自由,但只愿意在口头上宣称支持免于饥饿的自由!



违反法律规定的人,可能基于很多不同的理由,而不一定和道德上的高低有关。



公平正义,只有在上轨道、稳定的社会里,才是有意义的概念。



诺斯:从历史上来看,决定一个社会能不能繁荣富庶的,不是有没有英明的领袖或先进的科技;而往往是在那个社会里大多数的人是否具有好的世界观。



在面对取舍时,一旦选了其中之一,一方面可以得到这个选择的好处,但是另一方面也要承担这个选择的缺失。同时,选了这个选项,一方面无法得到其他选项的好处,但是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其他选项所隐含的缺失。



经济学的四点结论:


第一,           人是理性、自利的;


第二,           存在不一定合理,但是存在一定有原因;


第三,           好的价值的出现,是有条件的;


第四,           一件事物的意义,是由其他事物衬托而出。



(阅读前我用经验习惯面对环境,阅读后我以理论智慧感知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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