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校花,庆幸的是,他也不是校草。我皮肤黝黑,其实也不能说特别黑,只是有点古铜色的欧美风,他皮肤白皙,遗憾的是,脸上却有煞风景的痘痘。
我爸爸是财政局局长,妈妈是医院的主任,从小就在那个城市有特别的优越感,别人穿布鞋,我穿小皮鞋,人家穿棉衣,我穿羽绒服。
上大学走出去之后发现,原来皮鞋有很多种,各种牌子的,有一百的,有一千的还有更贵的,羽绒服也是一样,花花绿绿的,惹人喜爱。
我爸教我做人要谦卑,为人处世要圆滑,他大概是把他在官场上的法则全部教给了我这个少不更事的孩子。
去大学之后,我就报了话剧社团,跟着学长没事的时候练一练音乐剧,写写剧本,拉拉赞助。
学校每年的文艺晚会都是最忙的时候,学校的各大社团要出节目,还有不少的学生也要参加。作为话剧社的成员不得不夜以继日的排练。
社长是大三的学长,长的很奇怪,脾气也很怪,他要求我们今年不排演雷雨这一类的经典话剧,改成音乐剧,我想,他肯定是《歌剧魅影》看多了。
音乐剧有两个主角,和平时的话剧差不多,唯一的要求是两位主角唱歌要好。不要误解,我肯定不会是那个当上女主角的人。在一片茫茫人海的海选中,我很荣幸被选为一位跟在女主角后面的小丫头。
学长给我们正式排演那天,我第一次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穿着白衬衣,牛仔裤。皮肤白皙的他在一群大老爷们中格外突出。
他可能会是男主角了吧,长的这么出众,讨喜。可能在很多人眼中,他只是长的比较绅士,帅这个字实在是谈不上。但剧本真的符合他。
大跌眼镜的是主角不是他,原来他和我一样,是跟在男主角后面的一个男仆。我内心一阵小窃喜。
有几场戏是舞台上所有的演员都要互相结对跟着主角跳舞,学长在安排的时候,刚好就把我和他安排在了一起。每次和他跳的时候脸都特别红,心中仿佛有一头小鹿在撞。
排演过后,我就要了他的微信号。如此积极主动的问别人的微信号,我自己也吓了一跳。
他叫黄靖,很普通的名字。我总是以为我所期待的爱情中会有一个长的高大威猛,长相连女孩子都会嫉妒,待人接物绅士至极,家里又富可敌国,他或许姓端木,或许姓上官,或者是长孙,总之就是特别厉害的人。我以为我会和他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可是,我错了,当真正的爱情到来的时候,没有偶像剧里的俗套桥段,它很平常,可能爱情发生在你喝水的一刹那,也可能是你在路上的一次不经意间的回眸,它就降临在你头上了。
我以为我对黄靖只是喜欢,单纯的羡慕人家的白皮肤和绅士风度。可是,我发现我无论干什么总是会突然想起他的脸。
话剧之后,我们会在微信上时不时的聊上两句,多是无关紧要的闲聊,比如他问我今天学长开会说的什么,我向他抱怨学长的坏脾气。
那天他请我出去吃饭,我收拾的漂漂亮亮的,用了最贵的口红,粉底,还特意喷了香水。精挑细选了一件漏肚脐的小裙子,可以完美的展现我的好身材。
去约定地点的路上,我还在想他会请我去哪个大饭店吃饭,吃牛排还是龙虾海参。快到了的时候,我又拿出我的小镜子仔细看了看确定妆容没有问题我才走过去。
我打扮的这么细致,他倒好,穿的一件休闲的衬衣,九分裤,舒服的运动鞋。我们彼此看一眼,都吃惊了张可嘴,互相在心里说了一句,他/她怎么穿成这样。
“走,我带你去吃一个特别好的地方。”他拉着我朝着远离大饭店的地方走去。
我也不敢问究竟去哪儿,跟在他的后面默默的走着。高跟鞋在地面上发出当当当的声音。
他在一家大排档前停了下来,回头看了看我示意我过去坐下。他拿了很多小吃,全都是所谓的路边摊。我很少有机会吃这样的东西,妈妈是医院的主任,深知这些东西对身体的迫害,从小就强制我不能吃这些东西。
第一次和人家出来吃饭,不太好意思吃的太多,半推半就的和他在一起吃了一个多小时。临走的时候,他突然伸过手来,拿着纸巾轻轻的佛去我脸上留下的食物的残渣。我感受到了他手掌的温度。
他和我一路走回学校,我们的话还是很少,偶尔问一问互相的课程,聊一聊辅导员,校花校草的传奇故事。
回到宿舍之后,我躲在被窝里偷笑了好久。第一次他约我出去吃饭,闺蜜嘲笑我说就看上这么一个男的,长的不好看。当时我就急了,拿出手机威胁她说,你再说他长的不好看,我就把你拉黑,友尽。
后来关系越来越熟,一起出去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说的话也越来越多了。
他会在我受气的时候帮我出气,任由我打骂他,他知道我不喜欢吃早饭,每天叮嘱我吃早饭,他知道我喜欢吃甜食,他的口袋里总是有一两颗糖。
我把他对我的好当成了他对我的爱。
我喜欢他,是一种懵懂无知的少女对穿洁白衬衣男生的喜欢。我幼稚的以为我们会修成正果,有一大堆的孩子。我每天给他写一张明信片,里面全是我的浓情蜜意。
他生日那天叫了很多人,我把所有我写过的明信片都送给了他,用好看的蝴蝶结扎上,我想,这是对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岁月最好的纪念。
酒后,我趁着酒意,糊里糊涂的向他表白了,旁边的人一个个面红耳赤的喊着答应她,答应她。黄靖只是嗯了一句。那些朋友喊了几嗓子之后就不了了之。
我表了白,他答应了,我们就算是在一起了。很草率,却又是我们的爱情修成正果的第一步。
没过几天,我收到了一份快递,是黄靖寄来的,我还向闺蜜炫耀,看看我男朋友,这才在一起几天,就学会浪漫了。闺蜜回了我一个白眼。
打开快递的心怦怦乱跳,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惊喜。
里面是一份写好的信,是情书?果然我的男朋友没让我失望。
阿衡,对不起,我不应该答应你的,我一直把你当做我的好朋友,最好的朋友,我有喜欢的女生……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吧,相信你会遇到更好的。阿衡,愿万象众生都不曾伤害你。
他用最俗套的理由拒绝了我,又用最俗套的话安慰我,黄靖,你就是个王八蛋,万象众生都不曾伤害我,那你是什么?你伤我伤的如此之深。
当他答应我的那一刻,我是激动的,我感受的到心跳的频率和平时不一样。这一刹那,我又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
我依然坚持每天给他写明信片,有时写信。明信片写的一盒子装不下了换了另外一个盒子,信写的都快赶的上一本《百年孤独》了。
我们还有联系,只是有时在微信上简单问候一下。家长里短的。
他毕业那年去了上海。我毅然决然的背起行囊和他一起去了上海。
在偌大的上海街头,我装作无意间碰到他一样,吃惊的望着他说,好巧啊,你也在这里,我也在这里工作呢。一句简单的问候后面凝聚的是我的多少辛酸泪。我不曾告诉过他,我为了来上海和父母大吵一架,他们气的说要和我断绝关系。在父母的心中孩子永远都是留在自己身边的最好。
工作的第二年他去了瑞典。在他走的前一个星期他约我出去吃了一顿饭,像大学时我们刚认识那会,我们去吃了大排档,不一样的地方,不一样的人。他不会用纸巾擦我的嘴。
我再听到他的名字时是他的朋友无意间透漏给我说他去了瑞典。
我打电话过去质问他,他说是啊,我在瑞典呢。说的如此云淡风轻。我竟无言以对。
匆匆忙忙跑去派出所办理护照,工作人员说要至少一个月,我当时没忍住,坐在大厅里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
随后的一个月,我活成了生活中最苟且的模样,一个星期没有洗头,没有出门。闺蜜看不下去拉着我洗头,化妆,上班,办护照,去瑞典找黄靖。
一个月后,我坐在了去瑞典的飞机上,飞机飞的那么快,我也很快就能见到黄靖了。
异国的街头,我努力寻找着他,然后假装在不经意间,在一家咖啡店中相遇,一切来的刚刚好。
我喜欢他六年,给他写了六年的情书,在他有女朋友时,我选择在他的背后默默的关注他,不惊他,不扰他。他和他喜欢的人分手,我陪在他的身边安慰他,陪他喝最烈的酒,陪他唱最高亢的歌。
我历经千幸万苦在最好的年纪追上了他的步伐。陪他在异国的街头流浪。
咖啡店相遇时,他对我说,你也来了。他知道我为他做的一切。爱你的人永远在等你,还好,十年大雨,故人从未走散。
最后一次,他抱着我看瑞典的月亮问我,阿衡,你看,瑞典的月亮真圆,我们历尽千幸万苦,一路兜兜转转,在最后,我以为我们注定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怎么也没想到你会带给我这么多的惊喜,我们还是在一起了。这是命中注定。现在换我来爱你。
我回头笑了笑,踮起脚吻上了他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