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九七年国家统招包分配工作毕业生未安排内幕是弄权还是被顶替?

      我是一名本该分配但又未分配的中专生。于1993年7月至1997年7月在内蒙古临河水利学校学习,修完了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我是国家统招统分的毕业生,国家包分配工,但是我的工作现在仍未予以安排。

   十几年来,我本该在走出校门时就由政府分配工作的计划内国家任务生依然奔波在求职谋生的道路上,就业无路、返乡无田、求告无门,成为真正的弱势群体。我们曾多次向县、市、自治区政府反映诉求,在内蒙古诸多旗县陆续正视和解决此项问题的情况下,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政府依然推诿责任、不按国家任务生定向分配的原则安排工作。苦苦等待十几年无果无望,今日无奈上访。

   我是经国家统一中考取得国家统招定向分配录取通知书并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办法。这种招生形式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是国家为了解决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国防、军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人才“分不去、留不住”的困难而专门制订的一项招生与就业相结合的特殊招生政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业形势和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出现新变化。1997年12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联合下发教职〔1997〕  10号文件,提出从1998年起,全国大部分省市都要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并轨后招收的学生,毕业时应自主择业。

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内蒙古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等5部门关于全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全面实行招生并轨改革报告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招生并轨改革的范围:“从1998年起,自治区直属和盟市所属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师范),全部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其范围适用于1998年及以后入学的新生,原来已在校的学生仍执行原规定。”就是说,1998年之前入学的中专毕业生只要属于定向招生,仍应该按照规定定向就业。‘

    我们这几届人就是苦命的一批人,因为我们大部分来自农村牧区,家庭条件比较差,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我们更相信政府统分统配的政策。所以当年我们都是班级中成绩拔尖的同学,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相应的学校。

毕业后我们游走在城市的边缘,说我们是农民吧,我们已经被转为非农业户口,说我们是城市人吧,我们在市里却没有稳定的工作,未能享受定向分配政策的我们只能自谋职业,已经奔入中年的我,无医保社保,自己未来的养老问题都是隐忧,更何况父母日益老去、孩子正在求学,人生的爬坡上坎阶段举步维艰。我也曾想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地方人才储备等自行解决就业问题,但是每一次的招录都被卡在了年龄、学历、学位的门槛限制之外。我们这些没有背景的同学大多是来自农村,在城市发展生活压力较大,返回农村又因入学时户口已“农转非”,无户口便无耕地,不能享受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真是进退两难。

      多年来,我们去市政府、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找领导希望能解决我的工作问题,可是他们就像踢皮球一样,把我们从市政府踢到区政府,又从区政府踢到市政府。我本该有的国家干部身份的编制被它人占用顶替了19年了,在这19年当中,我属于三无人员:一无工作、二无土地,三无养老。面对上有老下有下的我们在精力、财力、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和摧残!每次去找政府领导讨回公道时还要面对挨打、挨骂、拖你、拉你等各种粗暴的手段,监视、威胁和恐吓、跟踪,还声称要把我移交检察院判我罪名,同时又恐吓我的家人说要从网上通揖我(由于多年上访未果,无奈9月1日去北京上访,回来后政府便作出了追捕我的行动,被逼无奈下我只能像逃犯一样躲避政府的追击)。天理何在?正义何在?我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老百姓只想跪问身为父母官的政府人员我到底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哪条哪款?竟然政府要对我像犯人一样做出叛决还要从网上通揖我!,我现在压力好大,压的我踹不过气来,精神快要崩贵了,我该怎样来维护我的权益?

    当地有部分当官的子女并轨了也国家行政机关单位编制,更离谱的是初中毕业的也拿国家事业单位编制,拿的好好,符合国家那条政策呢?试问,我们经过国家正式培养的人才干嘛不用,这不是埋没人才之地吗?这不是腐败吗?本人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取得毕业证书(见附件十五),按政策应该予以分配。我想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上访耗费了我的大量精力、财力,这件事毁了我的青春,毁了我的前途。希望你们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帮助这个柔弱的弱势群体,我真的很需要寻求你的帮助,为我主持公道   ,为我主持正义,帮我讨回公道,为我带来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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