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哥们彼得二

我大学念的是师范学校,五公里范围内都能感受到森森凉气。我们的外国语学院,虽然也有过马云爸爸这样充满男子气概的Alphaman,但总体来说还是靠着女汉子们撑起大半边天。我们班总共26人,分配了2名男丁,一个名良策,一个名大谋,这俩名字还真充满了力比多的况味,让人忍不住脑洞大开是否自己坠入了哪个架空的争霸历史剧中。不过,叶良策很快就转去了尖子生集中营,与我们鲜有交集,也只有多年后网红叶良辰在网络上叫嚣“我良辰有一百种办法让你在本地活不下去”的时候这个名字才在我脑海里忽闪而过。但是大谋这个大概在电视剧里活不过两集的家伙,初见觉得有些娘娘腔,我们却一不小心就做了四年的哥们儿。作为全班唯一的男僧,他收割了20多个姐妹以及我这个弟兄。大学专业课上最变态但也最好玩的事情是我们常常分组做表演,做配音,往往那种时候他会变得很抢手,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队里有一个男生镇场,气势就先赢了一大截?其实不然,他之所以抢手是因为太!擅!长!表!演!简直是wuli王大锤附体啊,演邪恶大魔王的时候,他声线低沉浑身戾气;演跑龙套的时候,他总会耍宝抢得一手好镜;演反串女角的时候,他就卖萌撒娇一副女娇娥模样,看他表演,我简直想捧腹在地上打几个滚。和他熟悉起来是圣诞节游园会,那时我觉得他作为班里唯一男性多少得为集体贡献点体力,拉着他一起去找材料、做手工,用透明玻璃胶竟然搭出了一个简易摊位,然后我们和大家一起买蛋糕、吹气球、设计游戏,事后想想觉得挺二,就叫他彼得二了。作为一个每天打了鸡血的上进青年,我那时候特爱多管闲事,看不惯他懒散逃课打游戏浪费语言天赋,逮着空我就抓他做思想工作,拉着他一起去上课、表演、吃饭、聚会、捉弄兔二。作为一个严肃的中二青年,我百般折腾恨不得将自己的“正确三观”复刻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改造。然而,他似乎完全不以为意,既没有反感不耐,也没有改变的意思,只是继续和我们哼哼哈哈。我们最喜欢捉弄兔二,因为她总是反应慢一拍,他问:“蜡笔特,为啥骆驼有三个驼峰?”兔二一脸茫然,我就接过去:“因为它怀孕了。”然后我和他一起大笑,都要笑出眼泪了,兔二仍旧一脸迷茫。兔二的衣服上有毛绒球,他总忍不住去把玩,其实只要看到任何毛绒,他就会去追,念念有词:“毛毛,毛毛”。我忍不住单手劈开他的爪子,他一边嗷嗷怪叫,一边用谢耳朵那种怨念的小眼神恨不得将人粉身碎骨。有一次,我撺掇他和我一起参加学校的“起路名大赛”,我指着校报上的蝇头小字跟他说,一等奖有5000块呢,到时咱俩五五分!听说分赃,他眼睛立马亮起来了,从中午到晚上,我俩沿着学校从西校门走到中庭草坪再到东校门,把一处处路名和地势考察了个遍,回到图书馆,他瘫在椅子上,我还雄赳赳气昂昂地在白纸上一气乱画:“你说,咱们校门口进来的主干道就叫追梦大道怎样?Dream on road,怎样?我简直就是X炸天”他一脸你开心就好的表情,但我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就这么定了。只不过后来,学校主干道的名字貌似就叫“主干道”了,我了个去… 说起我俩,记得他代表班里童鞋给我送生日礼物的时候那句“祝你生日快乐…锅!”让我绷不住认真正经脸;他去参加十佳歌手大赛的时候我匆匆赶去跑上台献花差点摔了个狗吃屎;我很爱上李老师的写作课他就陪我坐在第一排,他悄悄告诉我他打游戏的据点就是担心自己哪一天不省人事有人找得到他;他是虔诚的基督徒我抬杠说自己信佛然后在庙里吵起来走到清河坊又商量晚上一起吃什么;我“冒着生命危险”大冬天晚上帮他看店送外卖,然后威胁他开放厨房给我们做一顿圣诞大餐;他在毕业晚会那一天唱you raise me up然后我在黑暗中一阵眼眶酸涩喉咙发紧,匆匆那年不想毕业,然而我们都没有好好道别就毕业了,然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仿佛偌大的时空中两条直线相交一瞬,然后沿着自己的轨迹继续前行。有些朋友就是这样在一起相处很开心,但离开了就是离开了,虽偶尔想起但不会刻意联络,这也是我写这个《不在朋友圈的朋友们》的原因吧,其实你们从未远去,而是换了一种方式住在我心上。--那天果果接到一个brief,说有一种男女关系叫做好哥们,脑子里第一反应是彼得二,于是也有了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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