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rch The second chapter (有尔/剧情)

这样,驾着朝霞的羽翼,我飞到了你的唇边,繁星之夜用千重封印巩固我们的美满良缘。我俩在世上将成为同甘苦共患难的典范,我们不会又一次分离.----重逢

关于他的过去。

A市的前身是三级城,几年前改造成市区,大楼飞速建成以至于形成低矮的民宅纵横在百米高楼之间,所有平价的宅子都隐匿在成堆的大厦之间,这些旧宅子平日里几乎晒不到一点阳光。到了晚上也没有安全保障,所以这里的地价是最便宜的,是小混混甚至是黑道们的首选。

王嘉尔在这里在住了将近18年。虽然记不起什么时候被父母带到这里来,不过在他们刚刚入住之前A市还没有经过大量的开发,只有少数的高楼鹤立鸡群。但无论是开发中的市区还是未开发的市区,每个城市里最不缺的就是混混。在乌烟瘴气的酒吧门口,在乌漆墨黑的小巷还是满是乌黑积水的窄小街道都有那些装模作样的混混。他们染着红的金的银的头发,操着满口粗话或者随身配带招摇的蝴蝶小刀混迹在城里的各个角落。

那个时候王嘉尔还不叫jackson,那时候妈妈还是一声一声的叫他嘎嘎。那时候他还穿着中山装制服骑着爸爸买来的二手自行车骑在东拐西歪的巷子,然后在黄昏的时候飞着回家,一路和同伴嬉笑。如果现在拉着他,灌上他一大杯酒伤感的回忆过去,他一定会拉着你大谈特谈,说说他的中学,他的父母,还有他的男友。

王嘉尔发现自己是gay是在中学2年级。那时候念得是城区最破的男校。一间教室挤满四十来个男生,一天到晚是臭烘烘的汗臭味。他加入了篮球社,也是全校唯一的社团。王嘉尔其实一点都不喜欢打篮球,他甚至都不喜欢流汗,讨厌湿漉漉的汗水粘连棉质T袖的感觉。但是篮球社里有一个三年级的学长,王嘉尔喜欢他很久了。

他是个很怀旧的人。只要他乐意,什么时候扯出一段过去。比如他到现在都能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学长的时候,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时刻。

“他穿着黑色的短袖,剃了个运动员的寸头,样子挺搞笑的。之前还是在和朋友聊天,坐在花坛边上,两只眼睛笑得眯成细线。天气真的很好,大概是天公作美,阳光一点都不刺眼,懒洋洋的照在身上,照在他的侧脸上,一道阴影显出笔直的鼻梁。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汗从他的额头渗出,亮晶晶的星星,我想。该去打招呼吗?我傻乎乎的站在远处想了好久,知道他们起身走远。我就看着他宽厚的背想,要是能躺在上面会是多少幸福呢?然后他就走远了。”

这段日记王嘉尔经常拿出来读,喝醉的时候甚至会大声念出来,也不知道是念给谁听,有什么意义,他只管大声的念,几近嘶着嗓子喊,直到眼泪渗出眼眶。最后昏沉的睡去。不过最后这本日记被金有谦撕掉了,这是后话了。

王嘉尔从小就很羡慕混混。但不是羡慕他们烂七八糟的装扮还有他们的脏话,大概是和大多数男生一样看多了古惑仔,羡慕里面的兄弟情义,仰慕威风凌凌的大哥。但王嘉尔并不想成为混混因为父母很讨厌他们,饭桌上他们总会抱怨那个小流氓撞了自己还骂骂咧咧没有教养或者是看见哪些混混穿着稀奇古怪,在小巷敲诈和王嘉尔同龄的学生。

“嘎嘎,你以后千万不要像他们一样啊。”爸爸开口都是这句话。

妈妈就会一边夹菜一边说,“我们宝贝这么会是那样的孩子呢。嘎嘎这怪,前两天老师还和我夸嘎嘎呢,说是劝他加入校篮球队,是吧,嘎嘎?”

不是。

如今喝得烂醉的王嘉尔顶着一头银发窝在破旧的沙发里对着墙壁回答,他想要是当时自己有勇气,大概会哭兮兮的和妈妈说自己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好孩子吧。

他从来不是那样的好孩子。他喜欢招摇的发色,他喜欢穿破着大洞的紧身裤,他喜欢和男人做爱。这些过去他不会说更不会做,不过如今的王嘉尔从里到外的换了一个人似的。他去理发店染了引人注目的银发,他每天穿破洞的牛仔裤和皮衣,他隔三差五的去酒吧和男人睡觉。

说过王嘉尔是个念旧的人。他怀念在过去的每一天。但他并不想要回到过去再次体验一边过去的生活,就像你在某天半夜无比想吃红烧肉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要是在你面前摆上一盘油腻的瘦肉你情愿恶心干呕也不会去吃。尽管有些朋友,还有从知道他是gay也不弃不离的段宜恩,王嘉尔依旧觉得自己的忧郁无处排遣。他自觉的做不到将自己的所思向段宜恩倾吐。甚至在段宜恩找到喝的烂醉的他时,都能够让自己的大脑理智的保持清醒而不像其他醉汉一样向认识的不认识的人一诉衷情。在无数个被迫只能点蜡烛的晚上,他都会把自己的烦恼一尽写进自己的日记本。就算已经度过了中二期,他还是很喜欢写一些诗句,但最多的还是诗歌的抄录,王嘉尔以为这些诗句是排毒的通道,他的忧郁,他的苦恼都是通过这些平常人看不懂得句子排除体外,歌德的诗句也被抄抄写写的在上面。

“我要纵身跳入时代的年轮:苦痛,欢乐,失败,成功,我都不问。”他每每逐字逐句的念这句,像个小孩子样用指头一个一个点着字母,虔诚地抄录进日记本。王嘉尔坚信这句诗是歌德跨越了时代,跨越空间对自己的告诫与安慰。有了诗他可以以诗意的目光去看自己的过去,暗恋的苦涩甜蜜,初恋的忘世,父母的暴怒,一切都可以是成功路上的小坑小哇。所以他热衷怀念过去。

段宜恩是王嘉尔过去的人,也是现在的人。

“段宜恩你知道我们之间肯定有什么东西,”那天王嘉尔最后一次穿着校服,洗的发皱的中山装,上面还有残留的血迹以及拉扯时崩掉的纽扣细线长长的拉着,他笔画着,手指的指甲缝里是黑色的泥,“就是,红绳,中国不是又传说嘛,月老的红绳。不过我们不是情侣之间的。友谊的红绳,知道吗,命运。”

那时候他还没有通读歌德的诗集,半天憋不出几个词。疙疙瘩瘩的扯出月老的传说,不过段宜恩也不懂什么是月老也只是咯咯的笑。

“我们会一直是朋友的。”那是王嘉尔对段宜恩说过最真挚的承诺,也是段宜恩一辈子斩不断的枷锁。

那时候王嘉尔也无法预料到他与段宜恩之间的细线拉扯着直至他们成年,甚至中年。几次金有谦都企图扯断他们的红线,只是将几个人的线越理越乱,最终成为一堆乱麻。

“他穿着前几天打架时被扯烂的校服,胸口的布料上有深深浅浅的血印,脸上的乌青在昏黄的日落里显得发黑。天还没黑,他眼中的星星就开始一闪一闪的,光影射在我的瞳孔里,他笑笑晃动脑袋,身后的天空留下一道金色的残影。”段宜恩合上眼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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