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
我在书店的心理学专区看到这本书,马上被它的书名吸引,然后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看书名,我猜它一定会解释给我听,有些人为什么能那么自私。
序言里作者道金斯说,有人因为读了这本书而得了长达十年的抑郁症;有个出版商读完之后失眠了三天;还有一位学生说,读完这本书使他觉得生命变得空虚而无意义。
什么内容能够如此深刻地影响读者?竟能引发虚无主义和悲观情绪。
也许是某些内容太过惊世骇俗,直接颠覆了读者的三观。
作者在开篇就大胆提出,“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什么?我们难道不是具有独立意志的个体吗?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你就这么随随便便推翻了?道金斯你好生狂妄,张嘴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说什么我只是基因的宿主!难道我现在坐在电脑前,并不是因为主观上有所思欲相诉,而是被一群紧密合作的基因操控着,敲下这一行又一行的文字?好吧,我倒宁愿是这样,那我就完全不必为自己拙劣的表达能力而感歉疚,把责任都推向基因就好了。谁让我运气不好,没摊上一群卓越的基因呢?
如果你觉得这样的理论是滑天下之大稽,睬都不愿睬,那我建议你赶快点右上角的叉叉,关闭我,关闭道金斯,尽情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做些让自己更快乐的事吧。记得先默念三遍: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如果你和我一样,充满不服和好奇。那么,我们一起对道金斯老头说:“会说大话不算本事,能论证它并且说服我才算本事。”来吧,带着我们的不服,一起看作者编故事。
道金斯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生命还没有出现之前,在“原始汤”(生物学家和化学家认为“原始汤”就是大约30亿到40亿年前的海洋)里,平安无事地漂浮着无数的有机质。某一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基因。这个复制基因,就是所有生命共同的祖先,包括动物、植物、细菌、病毒。(是的,你没看错,我们人类,和细菌、病毒是同一个祖先。)
后来,基因通过复制自身和相互附着,形成一条稳定的链,然后一层一层逐步堆叠,就形成了结晶体。(很抱歉我总是忍不住插科打诨,但是谢天谢地,我们的祖先进化了。)
每个复制基因都在继续复制自己。然而,任何复制过程都有一个重要的特性:它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它准会发生差错。随着复制错误的产生和扩散,原始汤中充满了由好几个品种的复制分子组成的种群。(天啦噜!人类的出现,居然要感谢某个基因的复制差错,我也是醉得都站不稳了。)
后来,基因间有竞争,有改良,有了适者生存。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基因为了保证自己在世界上得以生存下去而采用的技巧和计谋也逐渐改进,他们创造了各种各样的工具,来保证自己万世流芳,福孙荫子。(很幸运,人类就是其中一种“怪诞的自我保存机器”。)
在今天,它们群集相处,安稳地寄居在庞大的步履蹒跚的“机器人”体内,与外界隔开来,通过迂回曲折的间接途径与外部世界联系,并通过遥控操纵外部世界。它们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就这么毫不留情地道出了人类的本质。
觉得很残酷对吗?如果读到这里就觉得难以承受的话,最好在身边备一瓶速效救心丸。因为事实总是远比想象更加残酷。
作者马上就抛出下一个观点:“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也就是说,那些不自私的基因都没能成功繁衍生存,早已经在自然进化中壮烈牺牲了。不难想象,现在操控我们的基因,正是那些在主题为“自私”的竞争中的获胜者。
千万别以为伤害会到此结束,那真是图样图森破。道金斯在后面又石破天惊地指出:在自私的基因的操控之下,生物之间,都在不断博弈。物种之间有战争,种族之间有战争,代际之间有战争,两性之间有战争。
母鸟为了自身基因得到最大化的复制,会孵化比自身养育能力多一两个的雏鸟,丰年便万事大吉,遇上年景不好,最弱小的那个,就是准备好被牺牲的那个。而雏鸟们,也会为了得到比平均更多的亲代投资而撒谎、表演,甚至用大声呼号招来猎物来威胁母鸟。
雄鸟接近雌鸟只是为了利用它的卵子,使自身基因得到复制。因此它会尽可能地和不同的雌鸟交配,事后尽可能地逃避养育责任,好腾出时间精力去勾搭别的雌鸟。雌鸟百般拿架千般忸怩,只是为了不断试探雄鸟的忠诚度。雄鸟万般配合长期讨好,其实也是想假以时日,好观察雌鸟是否已经怀了其它鸟的种,以确认自己不是给别人养孩子。
天哪!这个处处是套路的世界真是不会好了!我立马怀着一颗玻璃心对号入座:原来先生孜孜不倦地追求我,只是为了利用我的卵子;原来我一生孩子,他就会顿生逃意,去追求别的女性,利用更多卵子……
停!急刹车!还好我没有完全丧失理智,及时发现了这是个死胡同。很显然,以上都是伪命题。我无比确定,即使我没有卵子,先生也会爱我如初。哪怕,操控他的那群基因,确实只是想借我的卵子一用也没关系。因为我们是人类,即使我们真的只是基因的工具,也是高级工具,高级得早已经超越了基因的“认知”。
作者在叙述中已经极力避开将人类作为对象,同时,他在书中也说了,“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
何况,作者还专门辟出一章,通过展示一系列基因之间的博弈,推演出一个善良的思想:即使我们都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终有好报。
我始终觉得,这才是在对进化的讨论之外,作者最想传达的思想。正是因为有这个思想存在,人类才区别于基因的其他“子孙”,称之为人类。
所以,我想那些看完此书失眠甚至抑郁了的读者,多半是没有好好读书吧,或者就是,实在太脆弱了,读完前半部分,就被作者伤得体无完肤,实在无力去读后半部分了。
所以对于本书,必须提出一个忠告:如果你翻开了它,不管再怎么不舒服,也要坚持读完。因为这本书,前半部分的内容极尽蹂躏碾压心灵之能事,后半部分,却是夯实而温柔的抚摸,舒服得起鸡皮疙瘩。风雨后的彩虹更美,绝望时的希望更有力,疲倦时的安抚更暖心,生物的进化史,真谈得上是一部鸡汤百科。
最近尝试写东西,开通了自己的公众号,也开始也上发文。因此,每当阅读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去探究作者的写作技巧,好学以致用。
《自私的基因》一书中,作者一次次地赋予了基因性格和主观意识,连书名都是拟人的。文中更是把它们比喻成拥有宏伟蓝图的建筑师,懂得谋略的阴谋家等。
我们都知道基因并没有什么先见之明算计之心,作者也一再强调,这样的比喻都是为了表述的方便。的确给阅读排除了很多障碍,也给读者带来了许多快感。作者在前言里说,“达尔文如果泉下有知,也会立刻认识到这种方式的合适性,并为此而高兴。”深以为然。
比起划归到心理学,《自私的基因》毋宁说应该属于生物学范畴。我从没看完过任何一本生物学的著作,因为那实在太枯燥了,枯燥得战胜了我的探索欲和好奇心。然而因为道金斯俏皮的表达方式,一门完全陌生的学科,就这么在我面前展开了大门,让我进入其中,窥探一二。你瞧,这本《自私的基因》,我不仅看完了,而且正在兴致勃勃地写着读后感,以将它的绝妙思想分享给更多人。
最重要的,读完《自私的基因》,我算是明白了,自私这种招人厌的品质,原来在生物学上也是有理论支撑的。因为有了支撑,自私也就不再是个贬义词,而是变成了一个中性词。我可以偶尔自私,因为有“自私的基因”帮我背黑锅。我也更能原谅路人、朋友、亲人的自私,因为我知道,那并不是他们的本意,只是他们的“自私基因”在作祟。
基因是绝对自私的,人类却不是。
即使我们都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也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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