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had a crush on him

I had a crush on him_第1张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

最近在读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中间有一篇文章是《crush》。其中讲到了一种我们很多人有偏见的一种情感:短暂地、热烈地、但又是羞涩地爱恋。

这个解释多么的合理,让人舒服啊。和一种大家都希望的,细水长流的爱情多么不同啊。我觉得我们需要长时间的爱情,也需要短时间的爱恋。

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状态,一生会有那么多人的美丽瞬间深深地吸引我们,我们会在一瞬间狂热地喜欢上他或她的一切。但是这相对于真正的爱情又太短了。就像得了一个感冒一样,一两个星期就好了。之前你也许迷恋他在绿茵球场上奔跑的背影;喜欢她在金色阳光下几乎半透明的侧脸;喜欢他修长的手指拿着笔在书上洋洋洒洒地写着字;喜欢她回眸时笑的两眼眯成一条狭长的缝。但是这两周过去了,你看见那个在绿茵球场上肆意奔跑的少年,在食堂里拿着餐盘佝偻着背,脖子伸长去寻觅着好吃的菜;看见那个阳光下美成仙的姑娘,在自动贩卖机和同伴大声的讲着脏话;看见有着修长手指的美少年,在你对他微笑后冷漠地走掉;看见那个笑眯眯的姑娘在一场考试中被老师发现在作弊。

到最后可能你就会发现你当初怎么对他或她就产生好感了。一个人会有很多很多的一面,在我们被他们最好的一面所吸引也没什么不好的吧。

有些短暂地热烈地喜欢不会持久的原因就是还没有进化成爱情就消失了。有些人就误以为这就是爱情,这就是自己一直在等的人。也许这只是他的某一行为动作刚刚吸引到你了,并不是真正的爱情。我曾经也喜欢过一个弹得一手好吉他的男生。我被他忧郁的眼神给迷得神魂颠倒,那一段时间我每天拼命地学习弹吉他,后来他出国了,我也没有继续学吉他了,但是我只记得他的眼睛,很漂亮。

我相信爱情,我相信并憧憬着一条路走到黑的爱情,但是并不代表我排斥这种短暂的热烈的美好的爱恋。这样美好的感冒,一生中总要遇见几个,轻则几天就好,重则卧床两周。但是最终是会好的,之后你又会遇见让你感冒的人,也会跟自己的伴侣一生相伴。

我们大部分的人都是博爱的人,好好的正视这种情感总比压力好。如果下次有人再指着一个男生问我说,你是不是喜欢他。对啊,我就是喜欢他。I had a crush on him。

你可能感兴趣的:(I had a crush on 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