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脑众系列之《乌合之众》

很早就看过勒庞的群体心理学巨著《乌合之众》,当时虽然颇有感触,却没有深思,直到现在,被诸多社会怪象刺激,尝试用书中的观点解析一下社会现象,未必是真,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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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强占机动车道

勒庞先生认为,不管怎样的个体,无论性格、性别、学历、阶层,当他是一个人时,展现的是个性,而当个体融入到群体中的时候,他就成了群体的一个细胞,个性荡然无存,进入了群体无意识状态,也就是乌合之众或者说无脑众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个体已经消失,所以道德、法律、理智对个体的约束,自然无从谈起,同时群体产生的力量膨胀感随着群体数量的增加也迅猛飙升,于是无脑众无所畏惧,敢于干出任何事情。

简单的说,他们的脑子已经消失,他们不会思考、只剩下本能,所以他们偏听偏信,喜欢集体意淫,喜欢狂热崇拜,很容易被忽悠,同时又极端情绪化,野蛮冲动、本能的用暴力去解决一切问题,用暴力去摧毁一切阻碍他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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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传销充满了狂热崇拜,就变成了邪教

比如,强占机动车道的暴走族,强占篮球场的广场舞大妈以及那些执迷不悟拒绝被解救的传销人员,从本质上都可以归为这一类,对了,还有那些在公交上靠辱骂、殴打别人强迫别人让座的老人,他们在某个不可描述的特殊历史时期,也基本属于同一个群体,所以至今还保留着那个群体狂热、暴力、蛮不讲理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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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大爷大妈们暴打篮球小伙

著名哲人“沃至己索德”曾经说过,群体泯灭个性,智慧源自孤独,每个人在融入社会的同时,也必须成为一座孤岛,才可以免于成为无脑众中的一员,他的智慧与自由意志才有意义。

无脑众中的大多数人,在独自一人的时候,肯定不会做出以上的荒诞行为,可是当他进入了群体,他就已经不是他自己,变成了群体意识的傀儡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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