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大学补录河南省被退档学生的决定”的深思

  经历过高考填志愿的人都知道,第一志愿优先与第二志愿录取,两位考生的高考成绩即使只有500+,却符合高考录取资格,完全可以被北京大学录取。但北京大学与河南省招生办的“充分沟通”,就轻易决定两位考生面临退档的命运,这种主观的决定,是赤裸裸的藐视高考规则,践踏法律的行为。虽然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北京大学对存在的漏洞及时填补,从实际出发对学生作出判决,但任意改动规则不仅反映出对法律条款的藐视,还让莘莘学子对高考规则的质疑,对教育公平的反思。最终,反问一下,规则公平何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的意义何在?

  对于这次两位考生以低分“捡漏”被北京大学录取,而位于第二志愿670+分数的考生落榜的行为。单单从分数的角度看,我们是认为这种行为很荒谬,很不可思议,但终究是恭喜这两位考生“金榜题名人欢笑”,不得不感叹:“考的好,不如填的好”。

  而北京大学给予这两名退档的行为让我们所不耻,打着“使命担当”的先锋意识改革创新,藐视规则意识,单单以两方的“充分沟通”下决定,而不是根据这次的经验教训来反思,争取以史为鉴,进一步改善教育填报志愿的相关事宜。

  我们什么都不说,单单将心比心,如果500+的考生是你,“寒窗苦读十年书,只为今朝提名”,参加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被北京大学成功录取了,只因为填志愿的好技巧,成功上岸了。可是你却收到了退档通知,你会在想:“按照招生规则,我明明可以上北京大学,为什么会退档,不是说好的第一志愿优先?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就变了”。退档无非只有两种结果,一是参加下一批次的补录;二是复读。想想如果你已经复读过一年了呢?别说什么复读这么多次还考不好的话,教育资源本就不公平,人的出生本就不公平。我们要求的仅仅是机会公平,在我们为了一个目标前进的路上,享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获得感。而高考就是考生“绝对公平”的信仰,所以才会使得我们这些寒门子弟为之奋斗。如果存在一丝主观上的不平等,单单用充分沟通下的协议否决我们的努力,我们都将之视为不公平。那么,如此看来,我们破釜沉舟奋斗的意义何在?我们是否会像狗一样活着。

  从这次北京大学的录取情况中,我得出两种看法,一是规则意识的重要性。二是被奉为“绝对公平”的高考,我们反感一丝的主观上的决定,我们应遵从高考的规则办事。三是“考的好不如填的好”,虽然运气加成,但不可否认的是,老天赏饭吃,要一口一口的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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