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一表总结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派税务处理

营改增后,很多财务人员对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派服务的增值税处理一直混淆不清。“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派”有什么区别?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派服务都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吗?都可以差额征税吗?适用征收率是多少?等等问题。下面我们来分析。

长河税务:一表总结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派税务处理_第1张图片
长河税务:一表总结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派税务处理_第2张图片

总结:劳务派遣可以选择全额计征也可选择差额计征,人力资源外派只能选择差额计佂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6.开具发票应注意事项:适用差额征税办法需要开具发票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长河税务:一表总结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派税务处理_第3张图片

作者简介:

      陶凡,女,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工作。

你可能感兴趣的:(长河税务:一表总结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派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