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迪伦:特立独行的音乐诗人

文/一树枝

引子:我觉得自己先是一个诗人,然后才是个音乐家。我活着像个诗人,死后也还是个诗人。

                                                    —— 鲍勃•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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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诺贝尔文学奖你会想到谁呢?莫言、海明威还是泰戈尔?2016年10月13日瑞典皇家学院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75岁的美国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并称赞他“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开创了诗意的表达”!

面对如此至高荣誉换做谁还不高兴得欢呼雀跃。但是,迪伦老先生竟然毫无回应,不知道是因为消息不灵通还是故作“富贵于我如浮云”,媒体瞬间炸开了锅,各种猜测齐上阵,“嘿没错,这就是鲍勃•迪伦,他一直这么酷!”;“他这么做,简直就是傲慢自大。”……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15天后鲍勃突然打破了沉默:“获奖消息让我激动无语。我对此非常珍视。”没错,那样深深地爱着诗与歌的鲍勃•迪伦怎么会傲慢无礼的不懂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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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演唱会上,迪伦的装束几乎都一样,头戴牛仔帽,两撇小胡子,镶金滚边的长礼服,一双厚重皮靴,拿着吉他或是吹着口琴,眼眸深邃,用略带沙哑的嗓音,低沉地吟唱着,像有魔力似的调动起全场的气氛。在表演过程中迪伦从来不会多说一个字,像“哈喽”“谢谢”这样的客套话都不怎么说,如果他老人家偶尔多说一句,都会被当作隔天的大新闻——“嘿,昨天老鲍勃在舞台上讲了一个笑话”。

这位不爱说话的民谣艺术家,却深深地热爱着文字,他的歌词就是他最好的表达,时而嘲讽、时而悲伤、时而喜悦,歌词里有各种诗的意境。他的歌词甚至胜过他的旋律,那些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同样也深深地影响着他的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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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抗议”类的歌词是他内心最深沉的表达。迪伦生于1941年,正是二次世界大战打的如火如荼的时代,旧的世界正被摧毁,新的世界即将到来,在鲍勃6岁时,他们全家移居到苏达州矿区小镇希宾,那里气候严酷、生活封闭乏味,所有的外界信息都考电台传送。

在他上小学的时候,学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当空袭警报“呜呜”地响彻在校园上空时,他们要动作麻利地藏在书桌下面。童年的天真烂漫被恐惧的阴云遮蔽,这让他更懂得战争带给人们的心灵创伤是无法比拟的。他把这些通通写进歌里。

迪伦的妈妈擅长演奏,且多才多艺,叔叔又从事娱乐业,有着自己的电影院还有一家电台。迪伦从小耳濡目染,10岁就自学了吉他、口琴等乐器,11岁时迪伦迷上了写诗,并用伴奏把诗唱出来,动荡的社会环境,迪伦有着自己的伊甸园。

中学时鲍勃已经收藏了很多唱片,17岁的时候,迪伦加入了堂哥的乐队,并且开始迷上民谣。身边时时刻刻发生着无数新鲜的事,迪伦看到的、听到的他都想要记录下来,他随身带着一个红笔记本,有什么想法就记一笔,那些奇怪的事,总能成为他笔下的歌词,然后加上旋律和变化写成一首首具有一千张脸孔的民谣,他要写出高于生活的歌、不流于世俗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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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想法、有冲劲,年轻的迪伦对一切事物都表现出无惧无畏的样子,19岁时,迪伦从明尼苏达州的大学辍学,跑去新泽西一家医院看望自己的偶像——民谣歌手伍迪•格斯里。并在偶像伍迪面前弹唱着伍迪的老歌,还专门为偶像写了首歌《Song to Woody》:“嘿,伍迪,我为你写了首歌,我要你知道,我所要说的事情,都被说过很多遍了。我正在为你唱歌,但是我怎么唱都不够,因为没有人像你做过这么多事。”他把对偶像的崇敬唱了出来。

朝夕的陪伴,让伍迪对迪伦刮目相看,他经常向其他人夸赞:“这个孩子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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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迪没有看错,20岁时的迪伦已经校友成就,他还写下了这首抗议民谣——《答案在风中飘》:

一个人要走过多少里路,

才能称为真正的人?

白鸽要飞过多少海,

才能安睡在沙滩?

战火要持续多少年,

才能够永不再燃?

亲爱的朋友,

答案风中飘……

一个人要抬头看多久,

才能看到真正的天?

一个人要拥有多少双耳,

才能听见人们的哭泣声?

一个人要目睹多少死亡,

才能明白死不复生?

……

这首歌在1963年发表,同年马丁路德金在演讲了《我有一个梦想》之后,邀请鲍勃和其他歌手与全场观众合唱了这支歌曲。从那天以后,这首歌仿佛就成了民权运动的国歌,鲍勃也被定义为“叛逆”歌手和一个时代的偶像了。以后,迪伦的民谣之路越走越开阔,大大小小获奖无数。

尽管鲍勃现在已经头发花白、满脸皱纹,但他的眼神依然深邃,嗓音依然有力,谁说年过花甲就该颐养天年,迪伦没有打算停下来,一场接一场的巡演,他一遍又一遍的演唱着他的“诗”……

后来听说迪伦默默领了奖,真是没谁再会像他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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