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动,我看不清了。”昏暗的昭狱中响起一个沉闷的声音。
忽明忽暗的灯光映在两张苍白的脸上,一人提着一盏灯站在一旁,手里的灯不停地晃动着。一人瘫坐在冰凉潮湿的地上,手里正拿着一块残破的碗片,正在做着些什么。
仔细一看,那坐在地上的人分明在用碗片的钝角一下一下刮着腿上的骨肉。腿上腐烂的肉已经被刮的差不多了,骨头露了出来,他开始截去附在骨头上的筋膜。
一旁掌灯的看守克制不住想要逃开,他见过太多次的酷刑,听过无数次的哀嚎,他已经多久没有赶到如此的恐惧了?可是眼前这个平静到一声不吭的人,却把他拉回到那个初入昭狱的恐惧的日子。
明嘉靖三十二年,杨继盛戒斋三日以《请诛贼臣疏》死谏严嵩,力数严嵩“五奸十大罪。”
不死不休!
严嵩文中有以召问二王(裕王朱载垕、景王朱载圳)的话,向嘉靖进谗。嘉靖大怒,将杨继盛廷仗一百、下昭狱。虽然在陆炳的授意下,诏狱的看守没有难为杨继盛,没有“用心打,”即使这样,一百廷仗也足够脱层皮了。
廷仗前,一个同僚送了他一壶蛇胆酒,杨继盛拒绝了,他说我杨继盛有胆,不需要这个。被廷仗打的只剩下半条命的杨继盛,又被扔到了潮湿阴暗的昭狱。就在这里,他做出了惊天地泣鬼神却只有一人见证的壮举。
他借着昏暗的烛光,用一块不锋利的残破碗片,磨去的不只是一层层的腐肉,还有奸臣强加在他身上的诬陷和恶行;露出的不只是铮铮的铁骨,还有在他身上永远也无法用言语表达的赤胆忠心。
他不怕死,因为他选择的是,不死不休!
明朝的监狱,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大名鼎鼎的,因为它的刑法没几个人能熬过去。今天说说弹琵琶、梳洗、勾肠等几个有名的!
弹琵琶这个名字,主要是取该刑法的姿势。受刑人被绑在木桩上,裸露出上身,用刑的人手持尖刀或者匕首,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反复的割肉。刀锋划过肋骨,就如同手指划过琵琶弦?一边的肉划乱了,再换另一边!受刑的人肋骨附近上面的皮肉,经过几次“弹琵琶”,基本都和骨头分离了!据记载,受过这种刑法的人,会几次昏厥再醒来,每次被刀划过都会大汗淋漓,痛不欲生!
梳洗这种刑法大家可能听过,这种刑法又叫刷洗。在行刑前,先把犯人绑在一张特制的床上,然后行刑者用滚烫的开水浇到犯人身上。犯人的皮肉被开水烫过后,处于半熟的状态,行刑者则立刻用铁刷子用力刷犯人的皮肉!半熟的皮肉马上就出于糜烂的状态,犯人收到的痛苦是很难想象的!如果犯人还不屈服招供,行刑者会不断地重复上面的过程,到了最后,犯人已经全身没有完好的地方,即便要是逃得性命,也奄奄一息活不多久了!
还有残忍的勾肠刑法!犯人同样被固定在木桩上或者床上,行刑者用铁钩从下体伸入犯人体内,在勾住了犯人的肠子后拉出来一个头,然后把肠头绑在马或者其它动物的腿上,再用力驱赶动物,犯人的肠子就会整个被拉出来!有的不用动物,直接由行刑者来动手拉!
犯人被在如此酷刑下,只能是死路一条,但过程中受到的痛苦,却是惨绝人寰的!
明朝的刑法让人听了就觉得不寒而栗。受刑的人哪怕能熬过酷刑,阴暗潮湿的监狱里蟑螂老鼠到处都是,伤口也会腐烂发言最后同样丧命!毕竟,很少有向杨继盛这样的狠人。他弹劾严嵩下了牢狱,受刑后在监狱里伤口发炎肌肉都腐烂了,这位狠人自己用破碗片自己刮掉了烂肉,据说刮下来三斤多腐肉!
他居然在不见天日的牢狱里硬挺了三年,绝对是个奇迹!
诏狱是锦衣卫审问犯人的地方,大多是一些犯官。既然是审问,当然少不了刑法,大家都知道锦衣卫是个什么德行,有罪无罪 ,诏与不诏,都要先过一下堂。
诏狱的刑法极其残酷,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 ,说说很著名的刑罚“活剥皮”,就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头,然后把头上割开个口子,往里面灌水银,因为水银很重,就会往下坠,人痛苦又会挣扎,但被埋住了只能上下小幅度活动,最后,人就从皮里慢慢跑出来了 ,但人还活着 皮在土里,会无比痛苦的挣扎半个时辰才会死去,想想都害怕,每个进去的人,哪怕你在硬气也会变成绕指柔。如果有人扛过去,那他一定没经历过这些刑法。
说到诏狱的恐怖!
让我们从“最轻微的恐怖”开始说起——还是请看杨涟曾经的遭遇——肉刑
日夜毒打,以致下颌脱落,牙齿掉光。钢刷刷肉,皮肉成丝,血肉模糊。铁锤捶胸,肋骨皆断,然人不死。布袋压身,逼着睡觉,背负整夜。
按说呢,任何一个人的肉身经历过上面四种任何一种刑罚,疼也疼死,憋也憋死吧!吓也吓的死呀!对不对?
但是,大明的诏狱“更恐怖”的地方就在这里——求死不得
他有专业人才的,想让犯人死,犯人在诏狱里面喝口水也能噎死,不想让犯人死,犯人肯定死不了。几十斤的大铁锤砸断受刑人的肋骨也伤不了受刑人心脏分毫。日夜毒打,也打不坏受刑人的脑子,就怕受刑人傻了疯了,感受不到痛苦了。
尖利铁钉治成的铁刷子怎么撕割受刑人的皮肤,也伤不了受刑人的神经,断不了受刑人的血管,就怕受刑人血尽而死。沙袋再怎么压迫受刑人的呼吸,甚至可以让受刑人大脑出现幻觉,如果需要让受刑人第二天醒来,也完全可以让受刑人第二天醒来,以为昨晚做了一个鬼压人的梦。
恐怖吧,所谓的求死不得,求生不能,就是如此了吧!最恐怖了吧,死也死不了,一了百了在诏狱也不可以。咦,这才哪儿到那儿!
“最恐怖”的在这里——合法性伤害
所谓诏狱者,就是说奉诏拿你下狱,合法合理不违规。杨涟当年入诏狱的“合法性表述”是:杨涟贪污了两万两银子。最高权力打算伤害你。最高权力之上没有再高了,就是说,没有力量可以制约伤害受刑人的诏狱了。受刑人冤也罢,屈也罢,活该也罢,硬汉也罢,软蛋也罢,活着出去了也罢,死在了诏狱也罢。
反正诏狱这个“独立于司法之外"的监狱系统有合法合规的途径给受刑人定罪的,并且还要经过正式的司法系统背书,办个铁案如山!
除非拥有最高权力的皇帝换人了,否则翻不了案的。
本文结束了吗?还没有!
还有细思极恐的——翻案了也不能怎样诏狱,后来的皇帝也需要诏狱
后来的皇帝只是根据他的需要也许平反某些诏狱,不是根据事实,也不是根据法律。大明司法不是黑暗,不是枉法,大明司法是——没有司法!大清来了之后,爱新觉罗做主。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吃够了亏,严防死守,大清之后再也没有诏狱这种组织机构了。
锦衣卫的“诏狱”里面最常见的“杖刑”:所谓杖责嘛,就是拿着棒子打屁股,基本上几棒子下来,这人就没用了,当然了,如果事先塞点钱或者皇帝交代过,所谓“打着问”,留个活口不成问题,若是“好生着实打着问”,那就指的是往死里打了,最后骨头全被打断了,内脏也都碎了。
如果觉得这已经很恐怖的读者,那么就最好不要看后面的了,因为这都属于诏狱的入门级别的刑罚了。介绍一下诏狱里面的“洗澡”,可别以为这帮锦衣卫这么好心还帮犯人洗澡,他们的这种洗澡很恐怖的——放张铁床,将犯人脱光衣服按倒和铁床一起捆起来,直接往身上浇开水,开水把犯人烫的皮开肉绽的时候就用钉满铁钉的铁刷子在烫过的身体上用力刷洗,直到皮开肉绽露出白骨——就是农贸市场门口常见的杀猪戏码,但人可不是猪啊!受过这种刑罚,九成九的人都会死掉。
诏狱还有一个酷刑叫做“请喝药”,这可不是救命的灵丹妙药,而是各种千奇百怪的毒药,这些毒药会被喂给犯人,在他们快死的时候再喂给他们解药,循环往复,直到肠穿肚烂,被折磨致死。
如果感觉刚刚说的这些都太血腥的话,锦衣卫的诏狱里还有显得杀人不见血的酷刑——站重枷,枷是古代常见的一种刑具,但是锦衣卫诏狱里面有一种特大的枷,据说达到三百斤之多,当诏狱想杀人不见血的时候,就给犯人戴上三百斤的枷,并且规定犯人必须站立着,不得坐卧,可想而知最后犯人死得有多惨。
所以笔者一开始就说了总结评价,除了那些进去体验生活的,得到皇帝吩咐过的,其他没有人能扛得住那种非人的虐待。
先来介绍一下诏狱中的主角——锦衣卫
中国历史上的明朝是一个很有特点的王朝,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充分显示了我中华民族的骨气,骨鲠!但是这个王朝还有一个特色就是特务统治,锦衣卫就是特务机关杰出的代表。
影视剧中的锦衣卫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武功盖世,非常帅气,他们的一套行头,帅的简直可以和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那套臭名卓著的服装相提并论。
然而,再华丽的衣袍也掩盖不了黑暗的本质,锦衣卫,作为一个特务机构,他们可以不经过三法司的审判,随意逮捕民众甚至官员,不仅如此还可以将犯人关入诏狱!
锦衣卫是一个让明朝老百姓不敢直视的名词,而锦衣卫诏狱则是一个闻之能止小儿夜啼的专有名词。“血腥,残忍,暗无天日”就是对诏狱最贴切的评价。
诏狱到底有多可怕,谈诏色变!
一提到锦衣卫诏狱,我们就会想像到各种各样充满想象力的酷刑,其实,锦衣卫诏狱最为可怕之处,还不在于此,而在于极为恶劣,充满反人性特点的环境。
对于一些铁骨铮铮的硬汉而言,身体上的折磨能够咬咬牙,挺得过去,而心灵上的折磨却难以忍受,锦衣卫诏狱的设计者很显然精于此道。
他在设计诏狱的时候突出了精神折磨这一功能。诏狱作为一种经过特殊设计的监狱,它的位置处于半地下室状态,四面没有窗户,阴冷潮湿,与世隔绝,所能看到的只有极为微弱的烛光,没有人搭理你,偶然有一只小强或者小老鼠和你做伴。
犯人关在里面,将会受到十万点的精神攻击!
人是群居动物,一个人生活可能一天两天还能够承受,但是时间一长相信没有人能够忍受,有不少人为了不再受这样的折磨,甚至愿意接受不锦衣卫的诬陷,试图早死早超生!
不仅如此,在听觉上还要受到折磨,因为这里的隔音效果不太好,你经常能够听到锦衣卫动用各种酷刑折磨犯人时,犯人发出来的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冲击着你的耳朵,摧毁着你的精神与毅力。
在暗无天日的环境下,在惨绝人寰的惨叫声中,许多面对酷刑,不曾吭过一声的硬汉崩溃了!
其次,当然是各种各样的酷刑。在锦衣卫的诏狱中,有一共18种刑具,上夹棍,剥舌,琵琶,刺心,等等不一而足。这些酷刑,在结合锦衣卫诏狱的精神攻击属性,可以说无往而不利,木头进来变成木屑出去,铁人进来变成铁渣出去,几乎无人能挡。
那么如此残暴的锦衣卫,这么下来就没有人管吗?
真的没有,锦衣卫直接对皇帝负责,他们属于独立的司法系统,完全不用对国家的三法司负责,国家法律在锦衣卫面前,压根就是不存在的!
对于犯人来说,进入锦衣卫诏狱,可以说,几乎就是十死无生,当然也有例外,海瑞海忠介公就是这样一个成功人士,他的人生就是一个传奇,他敢骂皇帝,骂了皇帝还没被处死,他敢进锦衣卫诏狱,进了诏狱,居然也没死,海瑞真是锦鲤本体了。
“狱”,《金文诂林》载:“稽之经传,狱字恒指狱讼为言,不必指系囚之地”。也就是说“狱”并非只有牢狱之意,而还有法律案件的意思。
因此“诏狱”原意就是指皇帝钦命查办的案件。秦汉时,九卿、郡守一级的二千石高官,若无皇帝的诏令,任何人都无权查办的,所以只有皇帝下诏,他们才能被查办,因此称“诏狱”。
不过后来“诏狱”又逐渐延伸为皇帝亲自掌管的监狱的意思。新朝末年,赤眉军首领刘盆子的哥哥刘恭,因刘盆子被立为帝,刘恭惧怕会被刘盆子清算,于是“自系诏狱”,这里的诏狱就有监狱的意思了。
东汉时期,“诏狱”作为一个实体监狱开始分布于东汉各地。顺帝时期,汉顺帝接受了大司农李固纠察为非作歹的官吏的建议,下诏“诸州劾奏守令以下,政有乖枉,遇人无惠者,免所居官;其奸秽重罪,收付诏狱”(《后汉书.李固传》),设“诏狱”来纠察贪赃枉法,为非作歹的污吏。
灵帝时期,汉灵帝又派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后汉书.灵帝纪》),此时东汉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有着诸多临时收押着钦定案犯,如“魏郡诏狱”、“钜鹿诏狱”等。简而易概的说,自东汉开始,“诏狱”就是为了纠察,审问,及收押皇帝钦命要查办的朝廷要员的场所。
而在明朝,“诏狱”就是指锦衣卫的监狱,因此亦称“锦衣狱”。“锦衣狱”为由北镇抚司署理,当时朱元璋赋予了它极大的权利,可直接拷掠刑讯朝中任何对朝廷有异心的官员,而一旦是遵循皇帝的旨意查办的案件,无论是刑部,大理寺,亦是都察院,乃至内阁都无权过问。可以说凭借着这等权力,当时锦衣卫可谓是权势滔天,除了皇帝,其他人都对其畏之如虎,深怕自己被它盯上。
那就是这样的“诏狱”,它恐怖吗?
只能说明朝的“诏狱”恐怖如斯,甚至不是“恐怖”这两个字能够表现得出的。当时被锦衣卫盯上的官员,一旦进诏狱,定然是“非死即残” ,没有人能够安然无恙的从那里走出来,即使走出来,也已是残废之身,身心也是被重创,几乎等同于废人。
“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这就是明朝的“诏狱”。此时的“诏狱”不仅环境脏乱,即使是健康的人住在这里不经历任何事情他待不到数日也会受到重创,要吗疯魔,要吗抑郁。同时更别说当时的锦衣卫为了让那些收押的官员能够承认自己的罪行,还会对他们进行残酷的酷刑。
当时,锦衣卫创造出了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种酷刑来折磨那些被他们捉难的官员,借此来达到逼供的目的。如史所言“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
锦衣卫的独断专行,不顾律法,让明朝被下诏狱的官员可谓是叫苦不迭,甚至是深受其害。如万历年间,临江知府钱若赓因得罪权贵,遂被权贵陷害,然后被神宗下“诏狱”,之后三十七年不得赦。天启二年,其子钱敬忠中进士,遂向熹宗上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后熹宗念其孝心,被关押了三十七年的钱若赓才得以获释。
想想看,“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这是何等的悲惨,可就是如此,他依然出不了“诏狱”,从中“诏狱”的恐怖可见一斑。
只得说,明时的“诏狱”因是皇帝的私人监狱,它残酷与否完全就取决于皇帝,如果遇到朱棣这样的残暴君主,“诏狱”就会成为百官最为恐惧的地方,而如果是朱佑樘这样的仁君,“诏狱”就会成为一个惩戒贪官污吏的公正之所,这里就将成为那些贪官真正的恶梦。
“人主大柄,天下公器,非所以假人者也,法一倾而上下危矣”(《乐全集·诏狱之弊》),可以说“诏狱”能否为国家做出正面的贡献,这一切都取决于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