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辉涉赌被停职:国家荣誉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提起孔令辉,年轻一点的人可能并不熟悉,但对于我一代人来说,孔令辉代表着很多人心中的英雄。

那时候中国的兵乓球还不像现在一样牢牢霸占着世界霸主的地位,我现在仍记得和家人一起守在电视机前观看2000年悉尼奥运会男单决赛时的场景,孔令辉3比2力克乒坛“常青树”瓦尔德内尔,成为小球时代的终结者,实现了个人的大满贯。夺冠后他狂吻胸前的国旗,紧闭双眼,仰天长啸、泪流满面。

这个画面定格在了无数国人的心中。

所以直至面对头版的追债丑闻,我心里仍是不愿相信的。可是今日,我既不为我心中曾几何时的“英雄”开脱,也无意落井下石,更不渲染“阴谋论”,就单说说事件本身。

前两日,孔令辉被新加坡一家赌场在香港提起诉讼,追讨256万港元。孔令辉随后做出解释,但中国乒乓球协会仍立刻对他实施了停职处分,并要求其立刻回国接受调查。

此时,网络上各种声音纷至沓来:“孔令辉会连200万都还不起吗”,“2015年欠下的钱为何偏要赶在两年后的世锦赛之际曝出”,“孔令辉中计了”,就连早已分手多年的马苏也无辜躺枪……

其中,“阴谋论”甚嚣尘上,很多网友觉得一切完全可以等到赛事结束了再说,这样的结果无疑是让奸人遂了意,为了这么一件不明不白的事而丢了金牌、失了国家的荣誉才是得不偿失。

但我觉得,乒协的当机立断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孔令辉是党员干部,是国家公职人员,即便只是如他所说的旁观,他也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公职人员的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

既然事实清楚,那究竟要不要为了世乒赛而对他暂时姑息包容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中国是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古便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这难道不也是老百姓们心心念念、一心向往的吗?

功就是功,过就是过,功过不能相抵。

国家荣誉固然重要,可国家荣誉并不单单意味着金牌和脸面,更不能将它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果乒协对此事采取了包瞒姑息的态度,即便最后我们收获了满满的金牌,可失去的却是全世界对于中国体育精神的信心,甚至是中国法制体系的公信力。

写到这,我突然想起了“马家军”。可能年轻一点的人对这三个字十分陌生。马家军指的是马俊仁所带领的一群女子中长跑运动员,其中以王军霞最为出名,1993年她们在国际赛事里劈金斩银,屡次打破世界纪录。如果说孔令辉只是一代人心中的英雄,那么“马家军”则代表着那个时期整个民族的英雄!

然而,早在1995年,作家赵瑜便得知了马俊仁一直通过引诱、威逼等手段亲自为队员注射、喂食兴奋剂的事实,其中就有王军霞的亲笔举报,运动员的身心都遭受着巨大的折磨。1998年赵瑜在《中国作家》上发表了《马家军调查》,但是其中一个章节《药魔重创马家军》却被删除了,近在咫尺的真相就这样被掩盖了。

是事实不清楚吗?事实很清楚,甚至有多名运动员的联名信。是难以取证吗?只要做个药检可以了啊!是无处申诉吗?的确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马俊仁身处利益的电网之中,头顶有权力的大伞,被推到了荣耀的巅峰之上,坐享所有人的拥戴,那一小撮的质疑声无疑会被欢呼淹没。

直到2015年,完整版的《马家军调查》终于重见天日。其实,官方早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前期就已经查实了马家军的兴奋剂问题,这也直接导致了所有马家军运动员无缘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可是,一切都在无声无息中进行,没有公告,没有报道。

这是真的维护了所谓的国家荣誉、“英雄”颜面吗?一个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的人值得被包庇吗?一个用谎言去博取名利的人配得上“英雄”二字吗?

当人们不肯放弃虚妄的荣誉,当全力维护、极尽粉饰的颜面被大白天下时,竟是如此的肮脏、龌龊。舆论哗然,在国人的心中这不仅仅是一个让“英雄”跌下神坛的丑闻,更是对真相姗姗来迟的疑问,对所谓“公平、公正、公开”的质疑,更多的是对于权利的失望。

如今,我们对于体育精神的认知已经有了深刻的改变,奖牌虽然代表着“为国争光”,但体育的本质乃是人类向自身极限发起挑战的精神,是个人运动才能的展现,应该是绝对公平的。同时,我们对法制社会的期待,对人权的呼吁也在不断的提高。

那么反观今日的孔令辉事件,虽然他的性质远不及马家军那样恶劣,只是个体行为,但是乒协与国家体育总局零姑息的态度,完全摒弃功利的因素,果断处置,这难道不是社会的进步,观念的飞跃吗?

当今这个时代,成就了很多的英雄,塑造了很多偶像。我们的确需要偶像,我们也景仰英雄,无论是谁,他的丰功伟绩永远不会被历史所磨灭,但我们尊重的应该是“堂堂正正”的英雄,沐浴荣光的同时请你也承担起榜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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