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他12岁......

       12岁那年他离开了家,在同学那住了几天,后来有人告诉他,在南海县(那时候南海还没建市)有家制衣厂招送货工,就是每天把厂里做好的衣服送到批发档口去,他就去那碰碰运气,当时他体重大概是60多斤,不到70斤吧,身高1米45左右,见到了老板娘,象个暴发户,1米5多,有160到180斤,他现在想想当时的情景也感到有点可笑。

老板娘:“你营养不良,怎么有力气把两、三百套的衣服骑自行车送到我铺面去啊”;

       他:“老板娘,别看我个头小,我已经快15岁了,力气也很大,除了送货,我还可以在厂里打杂工,不相信,您可以试一下我”;

老板娘:“我是给面子XX,你就留下来试一试,240块一个月,扣80元伙食和住宿费,如果嫌辛苦做不了一个月,就自己走,没工资给你。”

       他:“哦,我愿意做。”

       以前他在家里的时候,家里也是开制衣厂的,经常给他爸妈抓到厂里学这学那的,所以很小的时候,老式的衣车做一些简单活,他也会用。还有在家的时候,隔壁屋有一个小型的针织厂,老板是一个瘸腿的男人,叫文叔,做完功课没事的时候,他跑到那,老好奇的问这问那,文叔白白瘦瘦的,很有耐心的一个人,教他如何用勾针,反针补毛衣和织毛衣,他还仗着点小聪明,学到不少。以后他长大后,女儿家的手工活,衣服的缝缝补补都是他自己弄。

       厂主要是生产女式套装为主,厂房一共有五层,大概有50个人左右,一楼是仓库,养着一只大狼狗,它有一个靠门口的木头小窝,站起来比他高,看起来营养还要比他好,二楼是裁床和起版的地方,三楼,四楼是车工位,和大中烫衣工的地方,五楼只有一半,是厨房和天台,也就是员工吃饭的地方。流程就是裁床师傅和大工,把布料从一楼拿到二楼,拉布平铺好,再把画好的大货纸版铺在上面,动用电动裁刀,裁片、分色、分码再绑好,再交给车衣工做,当然还有锁边工、铺辅料、开纽门、钉纽扣、剪线头和包装的杂工。衣服做好,熨好,就装进透明袋子(要把衣服晾一下,不然刚熨好的衣服,还有点湿,立即装进去,袋子会起雾气,如果放久还容易起霉点),挂到二楼的成品仓库里面。

       开工了,老板娘就住在隔壁楼,老板娘的BP机在晚上就拿给他,每天早上5点半,5点40分call台准时两次Morning call,起来简单的洗漱后,穿上读书时候的白布鞋,短裤和棉布的短袖T恤,就一个人把所有做好的成品装进两个大的红黄白条袋子里(大概是80高60宽40厚吧),满后,再装上一个特制的大布袋里(这个有点吓人,宽厚有60,高有1米3、4吧),装好后扛到一楼的自行车旁边,车尾架放一根小木枋,红黄白条袋子挂两边,再把大布袋放上去捆好(这是有技术含量的,货大概有两百到三百多斤,他当时才几十斤,自行车要巧妙的固定好后,还要会把货捆好绑好,不要在途中倒下来,不然就很麻烦了)刚开始的时候,他在绑货和在途中就吃过不少苦头,车头有个小铁篮子,在篮子里面他用铁丝捆了个圈,放着一瓶自制的盐开水,是个葡萄适的玻璃瓶子。

       从南海县的厂里骑车,大概单程要一个半小时左右,要经过两个大桥,和较漫长的路程,才到达现在的广州高第街,按现在的地图来看,高第街在广州市中心,厂的那个地方是现在南海市行政区,在地图是找不到,看不到的,每天他经过两个大桥上坡段的时候,看到很多菜农都下车,慢慢的把车推上去,因为两座桥的坡度比较斜比较长,他可都是一口气的蹬过去,这时候刚刚升起的太阳,点点的闪烁在他额头上的汗滴。久久有些菜农看着,都大声的叫喊着:“这孩子可有力气了”, 呵呵,他现在想想也佩服当时的他。

       有时候卸完货后,踩空车回程的路上,他会跑去三个地方,一个是中山四路的表行,在门口看一会那只他心爱的西铁城手表,当时售价210元,一个是北京路的那几个书店,看看初中的课本和一些故事书,还有一个是连新路的一家书画廊,里面的字画和刻章,尽然看不懂,他只是觉得好看好玩,当时还买了套刻刀,自己一个人装模作样的在晚上刻着刻着。尽管他每次不敢停留的时间太长,还是会给老板娘大声难听的责骂,加上经常档口生意好的时候,还要多送一趟货。每个人都有发泄的权利,当然他也有 ,离厂不远处有条安静的小巷,巷的尽头有棵树,他不开心的时候就背着树在哭泣,过后檫干丝丝痕迹,温饱还要继续下去.....

       他还有一个任务,不能睡在宿舍,要睡在厂里,算是要有个人值夜班,老板娘觉得这样踏实点,还告诉他有事就大声喊,因为电话是锁住的,简易钉了个小木盒,只露出话筒,所以只能听,打不了的,厂里是没有象床这个类似物体的,所以他有时候睡在二楼的地上,拿些布碎铺在地上就呼了,天气冷的时候,他会在薄薄的被子上再盖点布碎,或把成品衣服搭多几套上去,要不就睡在裁布的床上,那是最舒服的最大的床,有三米多宽,七、八米长,还有就是睡在三楼的熨衣台上面,不过有点潮湿,不由得他选择,因为随着不同工种的加班,他就被动的选择他睡觉的地方。他就象一只小猫,不起眼,在厂里见哪就躺在哪,比门口的大狼狗好多了,因为它是用铁链拴着的。

厂里开伙食是两顿正餐,如果加班的话,宵夜一般就是米粉或面,再搭两三根青菜,每顿正餐都有肉,不过眼神特别好的人,或用放大镜才看到,不时还看到有带毛的猪皮,他那会想,可能是“张屠夫死了,要吃带毛的猪”,那不要紧,碗的大小是全厂统一的,主要是吃饭要吃的快,和吃的有技巧,每顿老板娘就限定是煮多少米,按先到先得的原则,伙头盛完就不理了。所以他当时练的吃饭要吃的快,这样可以赶紧有机会盛第二次,有些人第一次先盛一半满,能赶上第二次再盛满。刚开始,没吃饱的时候,有好几个女工都拨点饭给他,不可能是对他有意思了,只是可怜他,当时他也还是个12岁的小男孩。他一直铭记着对他好的人。

未完,不知该不该续下去,有个朋友发信息来说,以前过去的事,不好的就别在回忆了,徒伤感何苦,看看明天的太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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