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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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经常在网上写点豆腐块文章,便给人一种读书破万卷的假象。时不时有相熟或半生不熟的人要我推荐书。

对于这种请求,我多半是一口回绝。不是我不近人情,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窃以为,读书这种事情极具私密性,谁也不能为你决定。就像一块榴莲千层蛋糕,对我来说是世间无上的美味,可对某些人来说,则闻之都要掩口而逃了。

这跟读书其实是一个道理。

也许是我这个人太矫情。没有天时地利人和,我从来不会轻易翻开任何一本书。

读书跟季节有关。比如,春天万物生长,草熏风暖,适合读盛唐的诗,李太白的飘逸灵动或孟襄阳的田园风光,都能让人在春光里流连忘返。

夏天蝉声聒噪,暑气灼人,适宜读日本平安时代的《枕草子》,你能在字里行间闻到清凉的气息,既静心又解暑。

秋天落木萧萧,一片肃杀之气,思维也跟着变得清晰而冷峻,这个时候读叔本华或者维特根斯坦最为相宜了。

在冬天那种淡淡的太阳短命的日子,临窗把喜爱的工作静静做完,便可拥裘围炉读《红楼梦》了,若恰逢初雪,顿有“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空寂之感。

读书还得有心境。日常生活繁乱忙碌,不受打扰地坐下来阅读几小时,真的是件奢侈事儿。况且读书又容易移情,可使乐者更乐,哀者更哀。生活恬淡舒适的时候,应该看些《岛》《偷影子的人》之类的温情读物;失意困顿的时候,看《约翰·克里斯多夫》更容易受到鼓舞和激励;诸如《英华沉浮录》《闲情偶寄》这样的随笔集,短而有意趣,随意翻到哪页都能读上几篇,时间紧凑的时候,拿出来看最好了。

读书可能更得靠机缘。我们会在不经意间与某本书邂逅,你事先毫无准备,却被它深深吸引。此时让你沉浸的《瓦尔登湖》,彼时可能一页也读不下去。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一本足以影响你生活轨迹的书,充满了命运的意味。

我研二确定毕业论文选题的时候,曾一度要把王国维作为书写对象。每天中午吃完饭,都会去图书馆门前的小树林里背《人间词话》,越背越喜欢,简直要把王氏奉若神明。甚至爱屋及乌到连他的研究论文都读得津津有味。《红楼梦评论》我一口气读了五遍,李劼那篇《王国维自沉的文化芬芳》也被我打印出来,读了不下三遍。

那可能是我读研三年看书最认真最纯粹的时候,只可惜雷老师极力反对我写王国维。最后师命难违,我不得已选了南宋的一个小词人作为研究对象。背了大半的《人间词话》就此被我撇到一边,直到现在都没再拿起来读过。

长途旅行是另外一个读书的好时机。每次出门前,我都要花将近一个礼拜的时间来决定带本什么书。想想,十几个钟头的火车,窗外的景色繁复到让人厌倦,总要有点消解倦怠的东西才不至于破坏旅行欢快的气氛。

而选出一本为旅行生活加分的书,则真的是一门技术活。我对书的痴迷远没达到将厚厚一本精装书塞进背包一路不离不弃的程度,轻型纸的大众读物我比较青睐,这类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弄脏弄丢了不心疼。

内容的选择,也同样颇费一番心思。严肃的哲学书,不适宜在嘈杂的车厢里读;大部头的名著,因为太著名反而消解了美感;让人思接千载的历史书,虽然暗合了空间移动的现实环境,但终究不能把自己完全带入其中;清新流动的散文总行了吧,可涣散的章节字句又会让人昏昏欲睡。

去年端午节去哈尔滨时,气势汹汹地带了一本林文月的集子,原以为她的文字恬静清新,在平流层中翻开读更有超然物外之感。结果飞机上脑袋似乎一直处于缺氧状态,根本看不下去,酒店里昏暗的床头灯更是把我阅读的雄心壮志消耗得荡然无存。

可那次决策的失误,并没让我国庆出门时长点心。我当时也不知道是脑子进水还是少了一根筋,竟然扛了本《漫长的告别》去漫游安徽全省。背着那本冷硬的犯罪推理小说,我翻了天柱山、九华山和黄山三座大山。要不是因为盖着图书馆的大印,丢掉不道德,我真的会把它遗弃到山里的。

仔细想想,这么长时间,只有研二时去重庆那次选书特别成功。当时带了两本口袋书,轻便精巧,读起来又顺畅得很。一本是《一个人的好天气》,从兰州到重庆一路刚好读完。另外一本是《情人》,王道乾的翻译水平登峰造极,读之便不忍释卷。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而读书,是遇见另一个自己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对书的一见钟情要比对人容易得多,只要你愿意,可以选无数本书当“情人”,即便始乱终弃也毫无顾忌。

希望我能永远钟爱和善待我的小情人,为自己赚取一份“对人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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