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ight

这几天的生活说也说不完,日子好长,像过了几个礼拜。

可我也怕,如果我不写下来,就真的忘记了,而忘记了,在渺小的我身上,在宇宙里,就再也不存在了。

(一)

在衡山路上走,进bar听了一场talk show,和你一起笑成傻逼。后来拉着你吃烧烤,一路讨论我们的to do list,金山沙滩、火锅、再去一次Carmel bar。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来得及和你一起做。

在这个地方,认识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事情。也许两年后,当我回来,等你也从北京回来,我们继续一起做很多很多的事情。

对于才华这件事情,我们都太着急。从你的眼睛里看到宇宙,才是真理。

(二)

被毕业季刷屏,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冷血的人。对这所学校,一个住处,一些人没有很深的感情,即使受到了重视。那些粘腻的亲密感,那些故作的舍不得,对我来说真的太遥远。

我曾试图爱过这里,但没有成功。不如保持一个冷静的姿态。

记得ZZW他和我说,你和以前不同了,以前你总是喜欢发表情和标点,现在都没了。

当时好心寒。终于你还是离开了我的生活,和我说过会在我没有话费的时候第一个替我充上,还曾假装外卖送到楼下的那个人,终于还是变成了陌路人。

再也没去过放过烟花的天台。没去过河边的道路。没见过那里昏暗的灯光。

终于远去了。如我曾经期望的那样。

变,这个字我从没有觉得有意义过。为什么人们把变这件事情看得那么重,变都是相对的,何必全部推搡到一个人身上。

所以,安静地走过毕业季,才是对这段日子最好的纪念。

(三)

很多人变得陌生,又和很多人熟络。开始对于挑选朋友这件事情,假装熟能生巧。

昨天帮泡儿搬家,整个人彻底虚脱。看到她离开宿舍,到了另一个狭小的空间。心疼。

好像我们都不特别了,我们都不是放肆的学生。我看到了她的妥协,对这个社会的妥协。

住偏僻的房子,要学会做饭,每天挤公交上班,做着不喜欢的工作,与并不欣赏的人渡过每天的大部分时间。

她摇了白旗了。

我无法想象,这个平淡的她曾也是我引以为傲的泡儿。我们两年前的合照上她还留着莫文蔚的发型,笑起来的时候霸气十足,好像什么也不怕。

而现在,她只想把家搬好。

(四)

我的未来才刚刚开始。我无可选择,只能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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