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言乱语

题记:无意中翻我的QQ日志,扒到这篇六年前的文章,看着有趣,分享给大家,一个略有点矫情的正值芳龄的妹纸的胡言乱语!

                                           I am waiting for you

       昨晚回到住处已经很晚了,空荡荡的房间徒增寂寞,开了电脑,却不知道要干什么,无意中点到了《山楂树之恋》。我向来对大家跟风的东西感冒,却不知道为什么对这部片子有些许的期待。老套的故事,老套的情节,连场景都是老谋子惯用的伎俩,可是,静秋在那,老三在那,山楂树在那,三峡的一草一木在那,给了我看下去的理由。静静地看没有坏人从中阻挠的爱情,静静地品犹如小百合芳香的初恋,静静地祈祷干净、纯洁的感情可以穿越时空永远存留下去,可是剧本如果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怎么可能吸引观众挑剔的目光,最终老三还是撒手人寰,留下令无数人心碎的一句话:“我不能等你一年半,我也不能等你到25岁,我要等你一辈子”。是啊,就像影评中说的一样,每一个女人都想嫁给老三,每一个男人都想娶静秋。人们却忘记反思自己是不是也有那么纯粹的心灵,就如每每抬头仰望夜空,怎么努力也找不到那颗启明星。

                                                   当时只道是寻常

      记得很久以前看美国作家德赛来写的《珍妮姑娘》,竟哭的不能自己,珍妮年轻时未婚先孕,有了一个女儿。在抚养女儿艰苦度日的时光里遇到了一个救她于苦难的男人,贤淑的珍妮为了报答他,默默的为他打理一切的生活起居,尽着本该妻子应尽的责任。他也在日久的生活中爱上了珍妮,以及她可爱的女儿。在外人眼中他们是幸福一家人,绅士爸爸,温柔妈妈,可爱女儿。但是,但是,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但是,爸爸有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名门望族,显赫的家世不是珍妮这样的贫民望及的,更何况她是个有污点的女人。为了继承财产,为了实现所谓的理想,他选择离开了珍妮,娶了一个自己并不爱的女人。渐渐的上层社会的五光十色,光怪陆离将他回归到他原有的生活,那个叫珍妮的女人,那个一直深爱他的女人,那个陪他渡过低谷的女人,随着时光飘向了远方。他的离开,也使她消沉了一阵,可是女儿还在,她还是她的希望。如果故事的结局是交缠的线慢慢解开,最终成为两条永不缠绵的平行线那也到好。珍妮的女儿在一次风寒中永远的离开了她,孑然一身的珍妮,只有在他们曾经快乐的屋子里渡过只有她一个人的人生。可是,有一天他病了,有一天他老了,有一天他觉得自己活着的时光不多了,他才想起曾经自己是多么的快乐,多么的幸福,多么的轻松。那个照料自己,服侍自己的女人才是自己真正的爱人啊。人生若只如初见,你还会选择离开吗?得不到的就更加爱,太容易来的就不理睬,如果世间的人们都能明白,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珍惜眼前的幸福,会不会活的快乐无忧些呢?只可惜,只可惜......

                                                                时光

       冬日的午后,闲散的坐在一间空教室里喝咖啡,透过窗户可以看见远处游乐场的摩天轮,温煦的阳光,似乎也给那个巨型怪物镀上了一层可爱的金色边边。小的时候,梦想着爸妈或者随便什么人可以带我坐一次摩天轮;情窦初开的时期,希望那个骑着白马的他可以牵着我的手在摩天轮上吃冰激凌;现在依然梦想,有一天可以在黑夜坐在摩天轮上俯瞰整个城市的灯火,希望有一盏灯是守候我的。

       有一段时间,在重庆,疯狂的在古老的街道踏着湿漉漉的石板找寻一种香炉,因为爱上了林清玄的散文,因而也爱上了他笔下的鸳鸯香炉,袅袅的烟气在一对首尾交互的香炉中婀娜升起,橘色的灯光,香气缭绕的古宅在梦中无数次的闪现。也许,也许我有前世,前世的我去过那里,前世的我守候在那里。

      九月份,遇到了初中的好友,饭桌上,他突然问我:“还写东西吗?”我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他,记得初一的时候,也是九月,所有的孩子都要下连队去摘棉花,住在简陋的工棚里,睡在木板上,一日三餐不是冬瓜就是白菜,黑黢黢的馒头,一干就是一个月。那时,我会在一天的劳作后写小说,写另一个永琪和小燕子的故事,女生会抢着看,虽然那稚嫩的语气在今天看来如此的好笑,我依然怀念那文思泉涌、安心写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时光。现在每每有了灵感却总是迟迟不愿意动笔,总觉的或者心境不对或者环境很吵,也许不是这些的不对是自己的心已经不再纯净变得浮躁和动荡。

                                                              来过

     “滚滚红尘,希望在岸边有等待你的人”这是三毛在临死前所写的文字,我曾读过她的所有文章;我曾为她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主角感动过;我也曾为荷西的死哭的撕心裂肺过。我一直愿意相信,三毛是活在书中的人物,她不曾在世间生活过。她可以看过如此多的风景,见过如此多的人群,亦可以随心所欲,无牵无挂。可是,为什么又是可是,三毛来过,雁过留痕,她来过。

    最近,读完了《托斯卡纳艳阳下》,一对美国的夫妇,在意大利的托斯卡纳买下了旧宅,改造成了世外桃源。我旁观他们一点一点小鸟筑巢似的改造古宅,种下橄榄树,修整草坪,种植玫瑰,制作传统的意式美食,学习当地的语言风俗生活方式,就想起三毛和荷西在西班牙的家在北非的家。浪漫的三毛,可爱的三毛,会做咋舌美食的三毛,想必她的住所不是件工艺品也会是件艺术品。

     想要,想要,想要和她们一样做一个随性的女子!!!!!来过,曾经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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