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经济”到底该怎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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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在看由袁国宝,谢利明联合编著的《网红经济》,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到底网红经济为什么成就了这么多人呢?

在这之前,我先和大家浅谈一下何为网红经济。

其实网红经济不仅仅是我们所理解的“锥子脸网红”开的淘宝店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从互联网时代开启之时,网红经济就开始了。

所谓网红,就是在博客,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出现的很多行业达人或某个领域的意见领袖(KOL),他们在各自的垂直领域内都有极大的变现能力。网红的品牌和流量将助力传统企业更快速的转型升级,能否抓住网红经济的千亿红利市场,将是考量传统企业能否在一个更高的维度上实现互联网转型的关键要素。

那么就是说,网红经济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机遇。

现在微博拥有几百万粉丝量的张大奕、雪梨、papi酱、fancy等网红,他们最初的职业也只是模特、学生。但是他们胜在眼光独到,看到了“互联网”的力量,选择了用社交平台来维护他们的粉丝经济。

其实和大家分享以上这些东西呢,无非是觉得“互联网+”这样一个崭新的时代,他所成就的人,是那些敢于创新,敢尝试,敢做出选择的人。

作为“95后”,我觉得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时代的第一批体验者,从出生起我们就开始与互联网为伴。

所以我的感受是虽然有很多很多人得益于这样的一个创新的产物,但是更多人也在网络上传递一种扭曲的价值观,更多人认为“网红 ”,其实是一个含贬义的名词,他们长期占领“搏上位”、“庸俗”等词,更有所谓的“键盘侠”、“水军”用网络暴力来对付他们。

但是我觉得这些都是极端的例子,一个新鲜的东西,在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来制衡他时,靠的就是我们自身的道德校准。

即使真的有“幕后推手”、“网红孵化器”来制造一些一时博人眼球的网红,那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剑走偏锋”绝对不是主流。

一个经济现象要想长久地发展,就需要一次次及时的内容净化,因此我们不能一棍子打死网红,让他们彻底变成“网黑”,毕竟大多数网红的成名都是靠长期的积淀的。

再者说来,现在网红卖的不是产品,而是一种生活方式,网红自身的态度、魅力,将会赋予产品更多的内涵,他们作为客户的kol(key opinion leader),将会把粉丝文化转化为销售数字。

我个人比较欣赏的网红是张大奕EVE,她早期是一名模特,后来因热爱分享私服搭配等拥有众多粉丝,顺理成章成为一名电商达人,他的衣服店铺“吾欢喜的衣橱”,一次上新就能完成线下店铺一年的销售量。

她吸引粉丝的地方在于,他不仅仅卖货,而是在分享他的品味、生活方式,再把这些东西输出给粉丝,让粉丝也成为更加精致的人,更加重要的是,张大奕对于供应链的掌控也远远超过其他网红,因此对于质量、款式的把握也很强,能做到真正输出“eve‘s style”。

同时,在大部分网红都在依赖网红经济公司提供的供应链平台的时候,张大奕已经开始筹备自己的团队,研发和试验,谈大牌的工厂,要做出属于自己的彩妆品牌“rouge a levre vendue”(法语:口红卖掉了)。

她最成功的地方是对于网红这样一个快速崛起的职业很有远见,她预测到了瓶颈很快到来,开发新的区域刻不容缓。因此很快成为了网红届的风向标,有很多网红也开始不再只卖别人的货,而是制造专属。

我之前说过,传统企业是否能抓住“网红经济”这样一个机会将是转型的关键。

强生旗下的露得清也算是一个名声四起的大牌子了,最近跨界和张大奕首次携手推出了限量版面膜,一上线便创造了销售奇迹,他们打造的“网红合伙人”模式也许又是一个值得称颂的经典案例,未来,网红和明星的界限也许会慢慢模糊。

虽然在这样的一个互联网时代,我们说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红,但是,网络环境需要净化,需要传递正能量的价值观,我非常希望“网红孵化器”所塑造的网红是那些有才华、有态度、有实力的新一代。

而不要仅靠离经叛道的手段来博人眼球,因为靠过度无聊或因违背道德而“走红”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抵制,而鲜有效益。

“网红经济”能走多远,除了市场需求外,也取决于他在整个社会精神文化的地位,因此“舆论监督”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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