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工作总结

        2015.5-2016.8执业前工作梳理:一、案件程序占比:民诉50.94%+执行28.30%+刑事15.09%+顾问类5.67%;二、民事案件类型占比:经济类纠纷64.10%+侵权类纠纷17.95%+执行异议类纠纷12.82%+人身关系类纠纷5.13%;三、刑事案件类型占比:经济类75%+侵权类25%。

从数据和一年多的精力分配上看,对于不同案件的侧重和态度初步看法如下:

一、资金来源上,经济类民事案件更多更快,且因流程化、同质化明显,精力耗费比例小,同时现在整体经济环境下行,案源面广。但行业内良莠不齐,流失兴大,当然可争取空间也大。此类案件比较普遍,能力提升空间小,专业化程度小,可作为律师执业前期收入重要开发领域,头两三年可作为主攻,但不可投入过多精力不可作为专业化发展方向。对于此类案件绝大多数涉及到后期执行,执行环节机动性强,需要资源广,可采取前期费用+风险代理组合收费形式(回款比例10-30%),但对刚执业新手来说,很多事情人脉等资源不到位,效果并不理想。

二、侵权类民事案件类型广、杂,耗费精力大,酬劳空间小,事情多琐碎,当事人干预度高,不宜作为前期主攻方向,但后期确定专业化发展方向时,作为诉讼律师,可结合以往案件类型参与比例、案源优势所在、兴趣程度从该范围中选择其一为主。另外,生活中该类案件比例多,基于中国的人情社会特点,以及目前一般人对律师行业专业化理解度有待提升的现状,作为年轻律师,没有助手可分担,此类案件不可规避及过分设限,避免在不得已情况下,被误解为能力不够或者人情淡漠或者高高在上甚至影响到自己案源。

三、人身关系类民事案件,一般以离婚居多,也会涉及到继承、遗嘱等。此类案件事情繁琐,来自当事人的干预程度和频繁程度均很高,且因裁判涉及酌情因素较多,也需一定的对接法院、评估机构、公证机关等调节能力和手腕、人脉,作为年轻律师,尤其是单身或心绪易受外界干扰者,前期不宜在该领域投入过多精力,更要控制自己不要从该类案件中总结太多工作之外的感悟。但现代人自主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婚前、婚内、婚后财产约定与分配,提前立嘱,家产提前约定等现象越来越多,执业后期可作为专业化发展方向选择。同时,基于前一类案件所述原因,该类案件也不宜刻意回避和设限,而且现代社会中,涉及该类事项顾问式服务的客户中,收入水平高者居多,酬劳空间大,且宜作为案源发展。

四、执行类案件不可避免,因现在普遍执行难,而主动履行可能性极为罕见。该类案件案源范围很大,一般从诉讼带入执行较多。机动性强,各式方法不可过于循规蹈矩,各种可能性均要争取和尝试,要积极主动沟通法官。善于让当事人经办一些事情,会比律师更熟悉、机动,更易多态度给法院施加影响。

五。刑事案件风险较大,对刚执业律师来说,因经验问题,为避免犯下不可挽回的错,此类案件要多与经验丰富律师沟通,谨慎从事,不可过分信任当事人家属,尤其是法外方式和行动的采取要权衡风险及得失以及必要性。同时要与公检法保持好沟通,证据搜集方面以申请调取为主。不可让当事人及其家属参与过多,避免授意被曲解或过度理解,导致执业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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