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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3 HR备考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一、劳务派遣 P507

1.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劳动者和劳务派遣机构从中获得收入的经济活动。劳动接受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派遣劳动者获得收入、福利和社保,劳务派遣机构从派遣业务中获得收入。

2.劳务派遣的性质

劳务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式就业方式。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佣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构成形式劳动关系,并为劳动者支付工资、社保、福利等。接受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实际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构成民事协议(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这种民事关系将不完整的形式劳动关系实际劳动关系合并构成组合劳动关系。

3.劳动争议处理

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民事纠纷。

4.劳务派遣机构管理

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合同体系:劳务派遣机构应当与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5.被派遣劳动者管理

与正式雇员享有平等的法定劳动权利。劳务派遣是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超过企业用工人数的10%。

四、劳动争议处理

1.劳动争议

也称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说发生的纠纷。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冲突的表现。
劳动争议当事人(主体)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劳务纠纷不适用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的标的(客体)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2.劳动争议分类:

按主体划分:个别争议(9人以下)、集体争议(10人以上)、团体争议(因集体合同发生纠纷)
按性质分类:权利争议、利益争议
按标的分类: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安全福利等争议、劳动报酬等争议。

3.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自立救济、社会组织救济、公力救济(国家机关处理)、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结合。
民事纠纷为多方协商解决,或诉讼。劳动纠纷先仲裁,仲裁结果必须强制执行,不执行可提起诉讼。

4.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处理、使用法律上人人平等、及时处理着重调解。

5.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申请调解,再申请仲裁,最后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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