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古便爱论战,古有张仪苏秦靠三寸不烂之舌搅动天下风云,端的是威风八面,令人好不羡慕。现有几千万网名在网络上“挥斥方遒,指点江山”,但早已忘记了辩论真正的本质,而沦为简单粗暴的骂战。
根据百度的解释,辩论是指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共同的认识和意见;辩论既不是真理之辩,也不是口才之辩,而是哲学领域的思辨之辩,旨在培养人的思维能力。
关键在于通过说明自己对问题的见解,来寻找双方共同之处,达到一致的认识,而不是将对方辩得哑口无言,低头认输。甚至为了赢不择手段,抓住对方只言片语进行人身攻击,动辄问候对方全家,全无风度和优雅可言。
那么有人就会问,怎么样才能做到优雅而又风度翩翩地与人辩论呢?答案就在这本书里。
布鲁斯.N.沃勒在他这本《优雅的辩论:关于15个社会热点问题的激辩》中提出了六个步骤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与人辩论。
第一,认真倾听至关重要。这恰恰是我们中国人最缺乏的一点,上天给我们两个耳朵一张嘴不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吗?可是在这个人人争先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急着发表自己的看法,急着获得他人的认同。还记得张爱玲那句著名的话吗?出名要趁早。
虽然出名跟辩论关系不大,但也从中看得出这是个鼓励我们积极表现自己的社会。不会表现的人很容就被他人超越、遗忘然后远远甩开,每个人都在说“我怎么样,我怎么看,我觉得......”,很少有人问“你怎么看,你觉得如何,你为什么这么说......”。
婚姻中最普遍的抱怨也是:“他(她)从来不听我说话。”我们都习惯于倾诉,却很少有人愿意倾听,也没有耐心倾听。
认真倾听之所以很重要,是因为这几点原因。
如果你在倾听,与你交谈的人无需大声吼叫来获取你的注意,这就为和谐的对话开了一个好头。
如果你通过认真倾听来表示尊重,很有可能对方也会尊重你,虽然这也并不总是有效,但总比大喊大叫或者无视对方更能安抚对方情绪。
如果你想坦诚应对那些让你们产生分歧的问题,你必须理解对方真实的观点和理由。
你必须认真倾听,以找出对方对你所持有立场的扭曲和误解。语言有时候是会产生歧义的,这就是为什么沟通很重要的原因,如果我们都像三体人那样直接思维沟通,就不需要如此麻烦了。
开诚布公地倾听对立观点很重要,因为你自己的观点也可能会有错并需要改变。除非你永远正确或者你决定即使不正确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任何观点。
第二,避免给持有对立观点的人贴标签。认真考虑各种问题和观点,避免随意贴标签和喊时髦的口号,因为它们会干扰批判性思维。
一旦你给别人贴上标签,如“她年纪这么大,思想肯定很古板,理解不了新东西”“他就是个送外卖的,能有什么文化”那么倾听也就中止了。(是的,没错,第一个让我想到的是无戒训练营的团宠-珍惜每一天笑雨宅老太,第二个是快递小哥雷海为)
第三,拒绝稻草人谬误。稻草人谬误指的是曲解、夸大或歪曲论点或立场,以便让它们更容易受到攻击。比如反对安乐死的人会指责支持者是想要杀死老人或者绝症病人以省去一大笔支出,从而将辩论变质为人身攻击。
第四,避免人身攻击。如果你反对死刑,而你的朋友支持死刑,你必须仔细分析他的论点而不是他本人。他当时是喝醉了还是清醒,是残忍还是善良,是撒谎还是真心,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出他的论点中不合逻辑之处。
即使他是因为拿了某人的钱才这么说的,我们也应该将焦点集中在他提出的观点上,而不是为了诋毁他的观点而攻击他本人。
不过诉诸人身攻击在某些情况下是合理和有用的。如果有人作证(不是争论)时,那么攻击作证人就很重要,如果你知道他平日里就是撒谎精,十句话里有九句半都是假的,这时人身攻击就是合理的。
第五,警惕折中的解决方案。中庸之道向来为中国人所推崇,面对无力调解的问题,尤其喜欢“和稀泥”。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一个极端的立场或许才是对的,比如奴隶制。
在废奴这个问题上,极端的立场才是唯一合理的立场。而在其他很多问题上,中间立场通常很难找到,怎么样都无法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同。
第六,寻找对立观点中积极的一面。努力欣赏你反对的观点中最好的理由,公正地倾听一次,并承认你所抵制的立场中有不少真正的好点子和吸引人的特点。
除了这六点以外,作者还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有些处理伦理问题的方法用处不大的原因,以及目前最常见的几种解决伦理问题的理论或方法。
比如康德学说、做一个公正的观察者、躲在无知的面纱背后、情感和原则的对立和统一、功利主义、伦理学中的人情因素、美德理论等。
在布鲁斯讨论的十五个社会热点问题中大部分问题我都持有不变的观点,有两个问题在我看过与我意见相反方的人给出的理由后,让我有所触动并且对他们产生了理解的情绪,而其中还有三个对我之前的观念有较强烈的冲击,我意识到原来我从来没有试图去了解过与我意见相左之人的真正理由,也没有认真地思考过自己的观点。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这几个问题。
第一是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的问题。
安乐死通常是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者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其实人们常常忽略了安乐死中的一个重大差异: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主动安乐死指的是给病人注射药物加速死亡,被动安乐死是指当积极的治疗措施可以延长病人寿命时却停止治疗,允许病人死亡。
安乐死这个问题上的谬误很严重,反对者认为支持者是想通过杀死老人以省去一大笔赡养费,而支持者认为反对者企图把他们的宗教观念强加给每一个人。然而双方都对彼此有误解,支持者只是想让我们在饱受巨大痛苦,生不如死的时候有一条退路,而反对者是害怕有的人会因为其他的压力而违心地选择安乐死。
其实两者有着很多的共识,首先,任何人都不应该强迫别人接受主动安乐死。有的人选择安乐死只是因为负担不起沉重的医疗费用,不想拖累家人,他们觉得有义务不给他们爱的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有一个可以防止病人家庭因庞大的医疗费用而破产的止损程序呢?
其次,国家有义务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打扰,但国家是否有权防止、阻碍或限制公民自愿选择危险的活动呢?为了保护公民,国家是否能合法禁止主动安乐死?或者国家可以干涉到什么程度才最合理?
最后,每个人都同意如果允许实施主动安乐死,它也应该被认真监管。
在此之前,我一直是支持安乐死的。曾经看过的阿图.葛文德的《最好的告别》一书中,提到对绝症病人的善终护理是十分重要的,当你全身插满管子,只能靠呼吸机艰难生存,无法进食、无法正常排泄,加上越来越剧烈的疼痛,折磨得你觉得昏迷都是一种幸福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不能坦然面对每个人都会死亡这个事实呢?在生命的最后这段时光里,为什么不让自己尽量舒服一点,哪怕活得时间短点呢?
还记得漫画禁曜日里看到过一个乍一看有些费解,仔细咂摸后有些悲凉的故事。濒临死亡的老父亲好不容易快要迎来解脱的时刻,却又因为子女们的不肯放弃,一次又一次从死亡边缘被拉回来,重新陷入痛苦之中,在他眼里,圣洁的白衣天使都变成了奇形怪状的怪物,他无力地在心中哀求:“让我走吧,我真的受不了了!”
而反对者们则担忧有人会因为经济压力被迫选择安乐死,又或者是一些已经昏迷的病人被选择安乐死。这一点则是我之前没有考虑到的地方,但又确实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第二是言论自由与言语规范的问题。有人也许会纳闷,这算什么社会热点问题,难道言论自由不是法律早就规定的吗?
其实并不然,别说中国,就算美国对言论也不可能实现完全的自由。比如在美国发表种族歧视的言论就是不被容忍的。这么看来,似乎我们对言论进行规范没有什么争议之处,这也是我之前的想法。
然而支持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者的理由中有一条十分打动我,甚至有些说服我。他们认为如果我们禁止种族主义和仇视同性恋的言论,我们就无法应对潜在的问题。
那些持有偏执观点的人将会被迫转入地下并且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在互联网上很容易找到-强化了这些观点的时候,我们还对此一无所知,而问题却早已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进一步恶化。
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也许你看着清澈无比的水底其实藏着更加污浊的脏东西。放在明面上的东西总是好掌控一些,一旦转为地下,失去了知己知彼的有利条件,局面很可能会失控。当仇恨言论被禁止后,仇恨并没有消失,相反它会更加深刻并引起更重的怨恨。
言语规范是一种迅速且简单的应对问题或者说掩盖问题的方式,但不是在花大力气真正解决问题。
从文中看得出作者是倾向于不对言语进行严格的规范的,毕竟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压迫得越厉害,将来反弹也会越厉害。而提倡言论自由的人却担心如果言论在某方面被限制,那么更多的限制会接踵而至,从而逐渐侵蚀了言论自由。
但对言语进行规范并没有解决仇恨,也没有真正鼓起勇气面对造成仇恨的根本原因,是一种消极的掩耳盗铃的行为,这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这些观点让我发现自己过去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过于肤浅,从未想过为什么我们要提倡言论自由。可能是因为在中国境内,不像美国那样多人种混居,种族歧视问题十分严重的缘故。
接着我们再来一起看看对我触动更深的三个社会热点问题。
第一个是堕胎问题。堕胎到底是女性的正当权利,还是赤裸裸的谋杀?
在这之前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女人自己的身体当然应该由自己说了算,难道那些被人强奸的不幸女人们不应该堕胎吗?难道那些还没生下来就确诊先天发育不良的胎儿,根本负担不起治疗费用的可怜父母们没有权利选择堕胎吗?
但是且慢,我们先来看看正反双方之间的谬误。
谬误一,反对者觉得支持堕胎的人认为父母应该永远有权利杀死他们的孩子。支持者认为女性控制其生殖系统的权利对女性的独立和尊严至关重要;而后者反过来认为反堕胎者想要征服女性。
其实不然,一些反堕胎者只是认为人工流产是保护有暴力倾向男人的一种手段,又或者男人想不负责任地享受不受保护的性行为,当他们的伴侣怀孕时,男人会迫使她们堕胎以逃避赡养孩子的负担,或者避免让妻子抓住他出轨的证据。
谬误二,大多数-不是全部,反堕胎者并不是那么极端,他们也会认为在强奸案中女性有权堕胎,还有更高比例的反堕胎者认为如果为了挽救母亲性命,堕胎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当然还是有部分人出于宗教原因,坚持认为不论任何情况都不允许堕胎。
实际上,不论是哪一方,都有一些共识存在。比如两个团体都深切关注如何保护那些特别容易受伤的人。只是一方关心的是母亲,而另一方关心的是未出生的胎儿。支持者并不认为父母有权利杀死所有的孩子,反对者也不想通过怀孕征服女性,不需要将任何一方妖魔化。
双方争论的焦点就在于未出生的胎儿到底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完整的人,而这一点在生物学上都没有明确的界限。照理来说,当孩子与母亲分离的那一刻才能说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人,但是,在怀孕前期堕胎和在胎儿已经成型但还未脱离子宫时堕胎,明显人们对此的感受是不同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其实都是抱着善意的,都是在尽力维护弱势群体的权利,这才是我们应当寻求的目标。
第二个重要问题是死刑问题。死刑一直是个极富争议的问题,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这个问题几乎毋庸置疑,古话不是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吗?但现代社会还是有不少国家取消了死刑,那么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呢?难道杀人真的不需要抵命吗?
首先还是让我们看看这个问题中的谬误。反对者认为支持者把死刑看做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当一个坏人付出代价的时候,我们自然会感到大快人心,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并不希望看到任何人被处死,而是希望看到导致死刑的犯罪不要发生。
其次,死刑的拥护者们并不赞成大范围施用死刑,而是应该用在罪大恶极的犯罪行为上。如果说支持死刑的人是想滥用死刑,这也是稻草人谬误。而支持者则声称反对死刑者“更加关心死刑犯而不是受害者”。
那么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并不是,双方的共识也很明显。
首先,辩论双方都想控制和尽可能减少犯罪,尤其是那些会招致死亡惩罚的残暴谋杀;其次,没有人希望无辜者被处死,我们应当确保不会错判;接着是我们都认为死刑只应适用于最严重的罪行;然后我们都认为行刑是一件严肃和庄重的事,双方都憎恨在行刑地点附近狂欢;最后,我们都同意当我们目睹或听到一次暴行时,我们都有强烈的报复欲望。
支持死刑的理由就不用多说了,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反对死刑的真正原因吧。
反对者第一个理由涉及错杀无辜的风险。这种案例太多了,数不胜数,就说白银案,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在那个刑侦手段不够发达的时代,冤假错案恐怕不少。一旦被错判死刑,那么连事后挽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第二个理由,除了证据不足的客观原因,还有因为贫富差距导致可利用资源不同而出现的冤假错案,一个疲惫的公共辩护律师能跟花大价钱请来的金牌律师一样吗?并不是说公共律师能力一定比金牌律师差,而是双方的资源不对等。
第三个理由,反对者承认那些犯下严重罪行的人应当判处死刑,但我们作为一个群体不应该在执行惩罚的时候堕落到杀人犯的水平。“谋杀就是谋杀,无论由个人还是国家执行,它都是错的。”当然这个观点立足不稳,很容易被驳倒。
第四个理由是我最为重视也是最认可的理由。他们认为死刑也许实际上会通过“传递暴力(以杀死死刑犯的形式)是一种解决方案”这样一个信息来宣扬暴力。文中有一句话是我非常赞同的。
杀死一个死刑犯不难,解决导致这名囚犯踏上犯罪道路的问题要难得多。
暗黑风格的英剧第二季第二集《白熊》就是在向观众传达这样一个理念。我一直深表赞同,还写了一篇《该如何拯救沦丧的道德?》的文章对此发表了我的一点意见。
文中难免提到江歌案,到底该对这种罪大恶极的行为如何惩罚,从情感上来说,我们自然是倾向于死刑。但死刑毕竟只是杀死了一个罪孽深重的人,在杀死他以后是不是我们就可以松一口气该干嘛就干嘛呢?
为什么他会成为这样的人,我们该做些什么去避免再出现一个陈世峰、药家鑫之流呢?挖掉毒瘤,它只会长出更多毒瘤,我们不能自欺欺人地以为问题永久地解决了。
第三个重要的问题是非法毒品合法化能减少吸毒贩毒吗?
我能够想象得到,很多人会跟我一样,毫不犹豫地回答:“这还用说吗?毒品这种害人害己的东西坚决不能合法化,合法化社会不是乱套了?”不过不要着急,一起来看看支持毒品合法化的人怎么说的吧。
首先让我们还是照例排除几个谬误。
一,没人想要所有的毒品都合法并允许它们不受限制或监管地销售。严格来说,烟酒都是很容易让人上瘾的某种意义上的毒品,没人认为在饮酒年龄上可以不加限制。二,每个人都承认大麻对身体有害。
反对毒品合法化的理由自然是十分充分的。
毒品的危险极大。实际上,尼古丁和酒精很可能比可卡因和海洛因更容易让人上瘾,戒毒很难很痛苦,而戒烟戒酒是一样的。而且酒精带来的危险并不比毒品小,家庭暴力、人身攻击、交通事故等等。
大麻合法化会引起更多人吸毒和犯罪。但这个理由并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实际上在荷兰,吸食大麻已经非刑事化,该国却是欧洲大麻吸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烟酒早已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无法摒弃,但大麻可以。
社会对大麻的放行是错误的。当然是错误的,但使其合法化并不是放行。比如吸烟是合法的,但社会并不赞成吸烟。
吸食毒品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唯一值得我们尊重的自由是做正确的事的自由。什么是正确的事?早睡早起,锻炼身体,难道法律能够因为这是正确的事,就规定你必须这么做吗?
那么提倡毒品合法化的人有哪些理由呢?
- 如果毒品合法化并受到了严格的监管,那么我们就可以监管质量,杜绝危险的添加并确立药效的标准。这样做的缺点也许会让一些谨慎吸食毒品的人开始吸食这些看起来值得信赖的毒品,但是一个如此谨慎的人,如此在乎自身健康的人,难道会因为毒品得到监管就去吸食吗?
- 将目前非法的毒品合法化并实施严格监管将大大减少犯罪,包括跨国犯罪。这是毒品合法化最强有力的理由,也是最打动我的理由。毒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都有强大的犯罪网络,越是被禁止的东西利润反而越高,越是有人愿意冒着被判死刑的后果而铤而走险。
看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有人说过,为什么国家对拐卖儿童妇女的人贩子们不敢判死刑呢?是不是因为如果贩卖人口会导致死刑,虽然有一部分人会吓退,但也会导致这个行业利润暴增,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不定贩卖的力度反而会加大。而一旦被人举报,人贩子想到反正被抓也是死,走投无路下会拉上受害者垫背,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极端现象,国家至今没有制定如此严格的惩罚规定。
- 毒品合法了,自然犯罪就减少了,真正抓到的毒贩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喽啰,不但无法打击贩毒,还占用了社会资源,造成高昂的开支。
- 如果不在失败的“反毒战”中花费大量的费用,合法的大麻可以征税。有人就会说了,对有害产品征税是不对的,但想一想我们对烟酒的征税吧。还有人说,税收会被各种戒毒项目的开支抵消,因为毒品合法化会导致吸毒人数大大增加,当然这一点仍然是证据有限。
- 毒品合法化涉及到个人自由。人们应该自由地做出自己的选择,包括可能会给他们造成伤害的选择,前提是他们不伤害其他人。这一点我不是很赞同,不论是烟酒还是大麻,伤害的不仅仅是你自己的身心健康,还有你身边爱你的人,这是个注定无法个人化的选择。
尽管我仍然偏向于不应该将毒品合法化,也许是因为情感因素,本能地反对毒品,也许是因为国家对毒品有害的宣传力度足够大,但这不妨碍我们把支持毒品合法的某些观点纳入我们思考这个问题的范围内。正所谓“取百家之所长,补己之短。”
《优雅的辩论》此书带着我在思想的海洋中畅游一番,让我从以往狭隘的观念中走出来,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面对意见相左之人,真正地踏上批判性思考的道路。然而这条道路长且阻,也许有时还会倒退几步,这就需要我们一生都不能放松警惕,孜孜不倦,在寻求真理的路上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