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步芳故居 — 广场偶遇

      这几天的休整,轻松地缓解了一下旅行劳顿,可以为西藏之行做好准备。

      基本的节奏:一天一早出发一晚回来,一天半休息半玩。昨天去了塔尔寺,今天即西宁市内玩半天,今天的计划是:马步芳故居 之后随便逛逛。

    马步芳

      马步芳,字子香,经名胡赛尼,回族, 回族,甘肃临夏人,为民国时期西北地区军阀马家军重要人物。

      国民党军高级将领,陆军中将加上将衔。 民国时期 ,国民政府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

      早年随父投西北军,历任陆军新编第二军军长兼第100师师长,青海省保安处处长,青海省政府代主席,西北“剿匪”第一路军第五纵队司令。

      曾派兵“围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参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积极参加反共内战,失败后逃往埃及,后出任台湾当局驻沙特阿拉伯大使,1975年7月在沙特阿拉伯病逝。

      马步芳公馆始建于1942年6月(民国31年),耗资3000万大洋,次年6月建成,为马步芳私邸,取名为“馨庐”。

      在马公馆里许多建筑的墙面镶有玉石,故人们亦称为“玉石公馆”。公馆由多个院落和不同形式的房舍以及花园组成,各个院落的房舍布置有序,结构严谨。构成了统一和谐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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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步芳公馆”是青海省保存最为完整的民国时的建筑,也是全国唯一选用玉石建造的官邸,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物价值和浓郁的地方民族文化特色,198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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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馆”保留下来的院落占地近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余平方米,共有房屋298间,分别由前院、中院、南院、西一号院、西二号院、西三号院以及后花园等7个独立而又联系的院落组成。

      各院和重要厅宅都有暗道相通,院落设计精巧,建筑古朴典雅,整个院落透出老宅的深沉、庄严和神秘的气息。2016年12月景区被摘牌。

前院

      第一个即前院,是办公和接待宾客的院子,这个院子里有玉石厅、贵宾厅和东西两厅。院子正中,摆放着一台1942年的美式悍马小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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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宾厅又称为北房,是接待少数民族宾客的处所,面积139平方米,由中厅和左右厢房组成。左厢房内铺设地毯,中间有一排低矮的小方桌。右厢房中,有一座仿俄式方形壁炉,壁炉表面由玉石镶嵌,周围饰有花纹图案,做工精致,别具一格。

      右厢房还有两幅对联,一幅是蒋中正的:一路沿溪花覆水,几家深处碧藏楼。一幅则是纪晓岚的真迹,录姚步瀛咏梅诗:淡如秋菊何妨瘦,清到梅花不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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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石厅因内外墙面均用玉石砌成而得名,面积96平方米,该厅和公馆其他建筑所用的玉石,产于青海兴海、互助等地,当地人称“羊脑石”,其硬度不高,但质地细腻,做建筑材料装饰房屋,显得雅致、美观。玉石厅是公馆的客厅,用于接待来公馆的贵宾。

      走进玉石厅,迎面是老式桌椅,墙上挂着许多当年的老照片,还有孙中山的画像和国民党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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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院

      第二个院落是正院,是马步芳居住和工作的地方,这里是当年青海省的政治、军事中心,这个院子里有马步芳居室,他儿子马继援居室;马继援夫人张训芬居住的小楼;另外还有副官、参谋楼及北会议厅和南接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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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院正中,立着一块大理石,上面是当年的国民政府主席林森题写的“馨庐”二字,“馨庐”取意是按唐代诗人刘禹锡《陋室铭》中的词句“惟吾德馨”中的“馨”,“馨”字下是香,暗合马家父子的名号“子香、少香”,“庐”取《陋室铭》中“南阳诸葛庐”的“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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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院南北房和东北角小楼均为客房。南面是展销玉石的玉石宫,门前摆放着一把太师椅,是用上百年的老树根雕成的,寓意根成百年,添寿添福,时常有人到上面坐一坐。

女眷楼

      第三个院子是女眷楼,又叫南楼小院,它是女性宾客和部分女佣人住宿的地方,位于公馆建筑群的西南角,南可通花园,北与伙房、侍从院相连,是古典回廊木结构的中式二层楼四合院,一楼是女佣住的,二楼是女宾住的,这个楼当年绝对禁止男人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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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政府修建的时候,将这个院落辟为青海省民谷博物馆。在这里游客可以通过汉族、藏族、蒙古族、撒拉族、回族、土族等在青海居住的民族服饰冠履、饮食起居、民间工艺和社会习俗等方面的展品和场景陈列,了解青海的地域特色和风土人情。

附属院子

    第四个院子是小花园,大伙房和小伙房也在此院。

      第五个院子是马步芳亲信警卫部队的驻地,称为“警卫楼”。院子里还有古油坊,古水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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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个院子是仆役、车夫住的地方,现开辟新作为游客的购物和就餐场所在临街开放。

      2004年将公馆修复,开辟为西宁市市区内唯一的人文古迹旅游景区,在这里游客可以通过实物,了解到青海近百年的一段历史和马步芳及其家人在青海的生活情况。

      这个马步芳,表面上看对伊斯兰教很是信仰,但实则为人残忍,荒淫,曾蹂躏5000名妇女,其中包括他的孙女和侄女,后被其侄女揭露,名声扫地,最后客死在异国他乡沙特。

      当年他在西宁,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大肆收刮民脂民膏,在西宁修建了这座马公馆。

        马步芳此人,有过天大的劣迹和血债——

        一是荒淫无度、史所罕见。“除生我、我生者无不奸”,是他的狂暴,也是他的淫行。部下,群众,亲友中的良家妇女,只要是他看上的,就被强占,无人敢反抗,据初步估算,据说有近5000名女性。

        二是凶残无良,将弹尽援绝的西路军活埋,一次就达6000人,还用军毯包裹红军战士的尸体飞运南京领赏。马步芳劣迹斑斑、血债累累!

      看好了马公馆,简单吃了中饭,太阳挺好的,散步的节奏来到西宁市中心的广场,看到当地居民在广场上开展各种民间自娱自乐的活动。广场上人来人往的挺热闹。

      不时地有一群人围在一起,有人作些表演。其中看到有个表演者挺象新疆人的,我走上前,想看看他是否要跳新疆舞,没想到,他一看到我,突然就不表演了,还冲着我直嚷嚷,我不免下意识地掉头就走。

      结果他还是追上了我,并且他的一大群观众和他一起围了过来,我几乎无法脱身。

      我看着他的眼睛,问:“请问有什么事要找我?”  这句简单的问话,引出来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回答说有事情需要你帮忙,我问什么事,他说到:几年前,我来到西宁,在路上被车撞了,对方是酒后驾车,当时送到医院,有两个人被撞。

      另外一个是当地人,伤得轻,出院早,我伤得重,治疗了一段时间,后来就从医院里被抬出来,扔在桥下,手腕处因为没痊愈就停止治疗,导致现在骨头还是错位的(我看了他的手腕处,骨头有一截是突出在外面的)。

      他给我看他头上的疤痕,手腕上的骨头的错位,以及他一瘸一拐的腿,对照他讲的应该是真的。

      我问他,我能帮你什么,他说你给我点钱吧,多少?我问,他想了一下然后回答:五十元。

      我思考了一下,这点钱也解决不了问题,我说:看能不能给你家人打个电话?让家里人来帮助你。

      他说他已经没有家人,他父亲是哈萨克斯坦人,母亲过世得早,父亲娶了新妻子生了几个孩子,他后来结婚有了自己的家。父亲死后和他和父亲的子女之间就再也没有来往。

      有一次一个在民政部门工作的女士帮助他获得法律援助,起诉该酒驾司机。该司机事故发生后将肇事车辆卖掉,他家里还有三部车子,此人是当地有名的富人。

      毫无疑问他貹诉了,判对方赔偿10万元,他说律师还可以再打场官司,他应该可以赔得更多,因为他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可是他找法院院长,很多次都没有用,不交五千元执行费用,就拿不到10万元赔款。

      感觉他讲话基本有条理,但整体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缺损。我想需要找到他的同学,他需要一个正常人帮他解决问题。

      我尝试给他的同学打电话,有些,根本不接电话,有些,接了但是非常抵触和怀疑,听我讲完情况,问的是,你是谁,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尽量耐心回答,并且小心地解释需要你们同学出个人来帮帮他,要不他很惨,有些我还没讲完就挂断电话。

      总算有个人听我讲全了,就说了一个在当地法院当院长的同学,建议我去找他,不过他没有电话号码,又告诉我一个知道电话号码的同学,我再打该同学,还是讲不通,不信任我,总觉得我象个骗子。

      多次尝试都没有结果,我都快要感觉自己真的是个骗子了,最后我放弃了。我和他交流着,想看看能否有有别的解决办法。

      他给我看法院对这件事情的判决书的复印件,我认真地看了全部。

      我问他在新疆后来的生活情况,住哪里?他出来了,家里是如何安排的? 

      他说在新疆原来他结了婚,有自己的家,结婚后搞起旅游经营,建了蒙古包,还买了轿车,一家人生活得很富裕,有一张照片上有蒙古包,有一辆轿车,他和妻子儿子的合影。

      后来妻子生病死了,他很难过,经常喝酒等,也无心做生意,之后他找了几个女人都是贪图他的钱财,他終于一无所有,家徒四壁。

      他将家里上锁,儿子寄养在亲戚家,独自一个人来到西宁工作。没想到刚到西宁就出了这个车祸。他被扔桥下后,基本就靠广场卖艺生活,晚上住在收容站。

      他老家的房子还是可以卖些钱,可以交上执行的钱,至少可以先拿到十万元赔偿。我问他为什么不回新疆,筹好钱后,再回来让法院执行,可以得到赔偿款。

      他表示回过,但是每次出了甘肃铁路局,就不让免费坐火车,又被迫回来。

        我想来想去,只有回新疆老家才有可能得到帮助和解决。于是我对他说,我带你到火车站去,找站长让他给你免一个直接到新疆乌鲁木齐的车票,你就可以回家了,找同学帮忙,特别是那个法院的同学帮忙。

      他觉得也是,我说正好我也去买到拉萨的火车票。起先,他听说我要到拉萨,他说要跟着我去拉萨,他有个表哥在拉萨做生意,我说:“那都好多年前了,万一他已经离开拉萨,怎么办,就算他还在,西藏那么大,你没有地址联系电话,你上哪找得到他?  他听了总算不再说要和我去拉萨了。

      接着乘公交车到火车站,路上他问我要手机号码,我问有什么用,他讲,将来这些赔偿都拿到了,他想做水果生意,到时候送水果给我,以表感谢。

      我说,你把日子过好了就好,我不用谢的。

      一路到了火车站,我想如果找站长,要花不少时间找人和解释,还不知道会不会同意,不如我就帮他买了吧。

      果然有直接到达乌鲁木齐的(他家就在乌鲁木齐的边上),一百多元钱一张,买了这个票给他,我又买了到拉萨的火车票子。

      他需要先回到收容站取东西,然后再来坐火车,所以我帮他买的是第二天的票,他拿着火车票非常高兴。

      走回去坐车的路上,他激动地说要请我吃饭,我朝他一瞪眼睛,问:“你用什么钱?”  他回答说表演时客人给的钱。我问你请吃什么,他说拉面,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好吧,我朋友还等我回去,我已经有点迟了,就不能吃拉面了。” 我解释了我朋友在等我,他应该是肚子饿了,就去吃饭了。

      在道别之前我提醒他路上照顾好自己,回去找亲友同学帮忙。

      我还问他为什么这么多人当中就找上我,他说以为我是个记者,觉得我可以帮助他,好吧,这是第一次听人说我象记者,也应该是他真实的想法吧。

        这个新疆人的事件暴露了几个层次的问题:

一个是,居然能将还未治愈的他从医院里抬出来,扔到桥底下?!抬的人和交通事故肇事者,如果看到他骨头错位的手腕,会不会后悔当初?

二个是,该酒后驾车者出那么大交通事故居然连最起码的医治都不愿意承担?!这位被撞人的合法权益根本没得到保证,体制和法律似乎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法律的尊严何在?!

三 判决赢了后,他这种情况,应该可以法律援助再帮他执行的,或者先行执行,再扣除执行费用。但多次找院长,根本不予理睬!?

      这个酒后驾车又试图逃脱责任,以及他的帮忙者们的灵魂,看到此新疆人如此悲剧的生活,能够安心吗?!

      回去的路上我自己还在想,如果是我或者你,在旅行路上,一样的出了类似的情况,今天,在广场上的人会不会是我或者你呢?这是个无解的问题。。。

      我想我们都有可能独自出差或旅行,单独在外地,如果出了类似的意外,他的遭遇就是我们的遭遇。

      我的心情不免沉重,这种是为富不仁的典型!希望他回到家乡,可以得到乡亲和同学的帮助,最终能够在西宁法院的执行下,得到应有的赔偿。

        现在对酒后驾车的严管,对法院检查院案件終生责任制的建立,都有相关的更严格的把控。这是好的转变,希望这个变化趋势更快些更好些。

      相对于行为层面的(如吐痰,公共场所喧哗,随地大小便等),这种心灵层面的恶意伤害性更大,一定予以警醒,只有靠严格的法制来避免类试悲剧的发生。

      法制改革不断深化细化是势在必行,一定是未来中国社会的主要改革内容之一。

        已经有些年了,我一直都还记着这件事情,它对我的影响不可謂不小,因为在北上广深相对法制严格的地区,这样的事情应该是匪夷所思的。

      中国很大,各个地方情况各不相同,西宁是青海的省会,居然也有这样的情况,其它更边远的小城市呢?!不得而知。

      多年在上海的学习工作生活,使我已经非常习惯上海的规范化城市管理。 

      旅行让我看到其它城市真实的情况,而社会中应该是存在这样的现象,知道真象比幼稚无知好。  今天写下来,算是将它放下了吧!

      小伙伴们,不管大家在天涯还是海角,都希望能够平平安安的!

      火车票放好在包里,心理已经做好准备出发,下一篇,一起走青藏线,去拉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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