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2.

       成年一周。这几天也想明白了一些事。

       从来就是这样的性格,喜欢一个人,是因为许多累计起来的小事,但是讨厌一个人,只需要一件,这一件之后,所有事都不可逆转,即使觉得又没那么讨厌,但仍旧会陷于之前讨厌的主观判断中,又开始纠结到底喜不喜欢。所以,没有绝对的判断,只会在不断熟悉中产生改变。

       在不了解一个人时,真的不能妄加评论。可能别人已尽了最大努力去做一件事,但因为能力不同,环境也不同,或许别人所能做到的最好在你眼里一文不值,但请不要否定,说什么你没有努力,别人的生活,我们没有资格去指挥,去说三道四。凡事皆有前因后果,我们所看到的片段,和事情的全貌多有出入,而作为一个局外人,事情的全貌在不同背景下也可以被看成多种样子,所以有时,就算是亲眼所见也不能全信。

图片发自App

你可能感兴趣的:(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