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已响“四声雷”,互联网变天!

作者 | 张颖

8月25日,中央网信办率先发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跟贴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紧接着9月7日,网信办再次发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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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前两年管理网络大V、实行微博实名制是“芝麻雨点”,最近网信办的“出招”可以说是“四响炮”“四声雷”,波及全网平台、全部网民。四项规定的出台,有望配合《网络安全法》《著作权法》《广告法》等,对网络信息违法违规传播设下“天罗地网”。

群主、小编请警惕以下“雷区”,学习互联网新规人人有责。

论坛社区:虚假广告、有偿删贴重灾区

案例:2016年1月,百度贴吧被曝将血友病吧、牛皮癣吧卖给医疗集团,造成大量虚假广告充斥贴吧,病友利益受损,该事件曝光后,百度宣布病种类贴吧全面停止商业合作。7月,央视再度曝光百度贴吧类似问题,“魏则西事件”之后百度宣布全面停止贴吧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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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以造谣炒作闻名的网络红人“立二拆四”在北京受审,一个以网络水军、非法删帖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灰色产业由此浮出水面。经查,“立二拆四”在2008年至2013年间,大量雇佣水军恶意炒作“干爹包机带嫩模看奥运”等事件,且多次提供有偿删帖服务,获利近百万元。

针对论坛社区出现的类似信息服务问题,网信办重点提出:严格落实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对注册用户虚拟身份信息、版块名称简介等的审核管理;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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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社区等网络空间的违规商业化运营已经成为“顽疾”,一波不平一波又起,影响恶劣,涉案金额重大,很多已经造成刑事案件、商业欺诈。该类案件的处理必须依靠法律手段加强惩治,而网信办出台的《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一方面对社区论坛管理提出具体指引,另一方面将强调网民的监督、举报义务。

跟贴评论:谣言激语横飞、弹幕过滤难

案例:2013年,网络开始出现大量宣扬益生碱“生男功效”的网帖。直到2017年,《解放日报》记者经潜伏调查才发现有关“益生碱”的推广任务,该任务已于2016年4月底结束,共计有200多个跟帖,100个通过审核。从2017年4月开始,有关“碱生男,酸生女”和益生碱的网帖又一次集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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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贴评论的责任主体是用户和服务者,分别是评论主体和审核者。网信办新出规定提出: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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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弹幕”网站暴露出的淫秽视频、低俗弹幕内容不断,斗鱼、A站、B站均接受了相应的处罚,部分内容下架,弹幕被限制。追根溯源,在于服务者社会责任缺失,应有的审核机制失效,为了商业利益踩着未健全的法律法规“打擦边球”,整体管理失职。

网信办出台的《互联网跟贴评论服务管理规定》重点针对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的服务者,提出: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弹幕“转瞬即逝”的特点对于执法取证带来难度,静态版面的同步提供有望帮助加强监管治理效果。

群组群聊:涉黄赌毒、强关系仍有隐蔽性

案例:2015年8月至10月,在浙江省云和县务工的谢某多次在个人建立的微信群内大量传播淫秽视频,最终被云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月18日,盐城市公安局通过工作发现20余人通过微信群“抢红包”方式在射阳县合德镇进行网络赌博,资金达数十万元。民警果断出击将参赌人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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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催生了线上无数个强关系社群,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大量出现,积累大量用户。入群的用户在隐蔽身份利用 “网名”参与社交。这给很多“见不得光”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利用群组进行大肆传播虚假信息、欺诈营销。群管理的难点是群组规模庞大、数量众多,群组信息服务涉事人员更为复杂,身份难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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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出台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重点指出:群组“分类管理、分级审核”,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设置唯一群组识别编码,便于掌握数据动态;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 “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群主”的责任被明确提出,而且还要面对平台方的全面监控。

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平台方可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同时,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公众账号:虚假泛滥、内容侵权严重

案例: 2016年7月18日,微信公众号“晋城微视”发布了题为《出事了,晋城多家早餐店老板被刑拘!你早上可能吃了这个!》的视频,该视频涉及到社会治安和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核实,该视频内容均与晋城无关,编辑李某为提升该公众号的关注度和点击量,发布虚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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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刷点击量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在淘宝上很多商家都在从事这类生意。之前网上还流传过一份微信刷点击量的价格表:图文阅读量15元1000次,原文阅读量是15元100次,转发分享量40元100次,微信粉丝最顶级质量20元500粉。

公众账号的“虚假泛滥”已经涉及传播虚假信息、花钱买粉丝粉丝、花钱买点击量等行为。在人人追求“100000+”的时代,用户浏览者和编辑都把点击量作为第一标准,一切为了点击量,虚假信息、耸人听闻的标题党大肆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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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账号暴露的另一问题是内容侵权的泛滥。微信公众账号依托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进行“点对点关注”传播,涉及大量的非法转载,治理难度大、违法违规成本较低。当前,公众账号内容管理已经走在前面,取得了一定实效。针对侵权治理,多平台已经普遍采用“举报机制”,而且核实速度加快,不少侵权内容被明令删除。

公众账号的开设者分为机构和个人,机构管理在近两年也已经展开了专项管理。从中央网信办到各省市网信办,早已下发规定,在落实上,体制内媒体一方面对企业下属多个账号进行专人管理、分级审核,另一方面对所有员工个人开设的账号进行登记管理,进行适当的培训警示,并设立新媒体部门进行内容监控,基本实现全覆盖。

此次网信办纳入管理的公众账号不仅是微信平台,是指在各类社交网站和客户端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如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百度的百家号、今日头条的头条号、腾讯的企鹅号;在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和秒拍、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在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用户公众账号等。

当前,公众账号管理的难度主要集中在非体制机构和个人的公众账号。企业账号和个人账号开设数量更加庞大,公众账号“人人可拥有”但不代表“人人会说话”,实际上说假话的人太多了,他们不像专业媒体人具备一定的媒介素养。内容发布的审核与全民监督举报将变得更加重要。事实上很多新案件的发觉都是网民举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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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随着我国互联网“突飞猛进“的发展,以上违规违法现象已经从线上蔓延到线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社区、贴吧、公众账号经历了长时间的野蛮生长,网络信息服务管理一直存在“追堵式”管理,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型骗局,必须从源头上治理、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网信办四项新规的出台,对以网信办为代表的执法者、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说平台方以及多种使用者都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共同抵制网络社会的混沌无序,今后需要与时俱进,更要强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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