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救助基金会合集

中产和破产之间、小康和赤贫之间,只隔一场大病。一场大病,足以拖垮整个家庭。

大家帮为没钱治病的白血病病友们收集整理了以下白血病基金会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 

官网:https://new.crcf.org.cn/angel/

电话:010-85594999

小天使基金办公室电话:010-8559485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请地址:ai.crcf.org.cn

一、申请条件

0~14周岁患有白血病的中国籍贫困家庭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小天使基金”提出资助申请。

二、申请方式

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http://www.crcf.org.cn),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市)级红十字会;如患儿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可另行下载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一并提交。

三、资助标准

除定向捐助外,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2.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爱心家园白血病救助项目

官网http://www.ccafc.org.cn/templates/project/common.aspx?nodeid=517

爱心家园白血病救助项目2011年12月启动,接受16岁以下贫困白血病患儿监护人的申请

填写救助申请表:

需申请人签字按手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及原籍政府民政签字盖章、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原件、医疗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医院收费票据及明细、出生证复印件、患儿照片等各种资料。

审核通过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后,由爱心家园为孩子开通公募渠道,采用网络和线下各种方式进行公开募款,募集到一定善款后将款汇至患儿住院的医院账户,指定用于该名患儿的治疗费用,凭医院开出的该患儿收费收据完成整个财务程序,所有款项透明公开,可为捐款人开具国家级基金会捐款收据,享受免税政策。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100161

03.中华慈善总会“健行天下——白血病患者援助项目” 

热线电话:010-66218452

邮箱:[email protected]

流程说明:

1.患者如需要获得全部免费治疗,则需要持贫困证明文件到援助医院当地慈善总会获得批准,需要获得部分援助药品的患者可直接到医院就诊参加救助;

2.需要全部免费的患者持贫困证明文件到医院所在地慈善总会提交,慈善总会将于24小时内给予批准与否的回复;

3.全部免费的患者持慈善总会批件到医院就诊药品全部免费参加援助,未获批准或不参加全部免费的患者直接到医院就诊参加援助;

4.部分直接到医院的患者如需全部免费,医院可让其先行到当地慈善总会提交贫困证明文件,并与24小时内回到医院就诊;

5.医院可依据患者提供的低收入证明文件自行接收需要部分免费治疗的救助患者;

6.医生在援助治疗同时填写相关援助表格和医学表格;

7.在全国媒体宣传的同时海正药业将药品经所在地慈善总会核实额度发放至医院;

8.慈善总会核实额度并于患者报名前同意海正将药品发往医院;

9.活动全程由项目组成员协同组织,医院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接受中华慈善总会和省(市)慈善总会监查。

救助标准

1、 符合医学治疗标准的患者;

2、 全免患者需当地慈善总会审核、批准;

3、 半免患者可在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04.美国国际白血病患者救助中心 

电话:001-(626)854-0669

传真:001-(626)854-0698

Email:[email protected]

05.富亚公司赞助白血病救助基金  

电话:010-64462432-662

Web:www.childrenshope.org.cn

06.辽宁省红十字少儿白血病救助基金

申请对象:

0至14周岁患有白血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具有辽宁省户籍的儿童、青少年,其本人或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均可作为申请人向辽宁省红十字少儿白血病救助基金申请资助。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辽宁省红十字会指定网站, 下载《辽宁省红十字少儿白血病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后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户口簿复印件;

(二)二级甲等以上且具备血液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骨穿检查报告、相关检查报告和病情诊断证明。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辽宁省红十字少儿白血病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审核后加盖公章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

料库辽宁省管理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辽宁省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各市申报,根据条件进行审核,并报省红十字会批准。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107室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155.

07.天津红十字会少儿白血病专项救助基金 

咨询热线:27306904

凡不满16周岁(截至结算年度1月1日未满16周岁)患有白血病等相关血液疾病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符合《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且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家庭月(年)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或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可申请救助基金。申请资料交天津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审验,12个工作日内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给予明确答复。

市红十字会根据患儿家庭经济情况和病情的轻重程度综合评定资助对象。除定向捐助对象外,原则上每个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确定的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在市红十字会指定网站予以公布,并通知申请人。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须向天津市红十字会提供与资助款额相等的患儿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经市红十字会审核无误后将资助款直接汇入患儿就治医院账户。如果患儿在治疗过程中死亡,其剩余的资助款项须退回市红十字会,用于转助其他申请人。

08.青岛市红十字会微尘少儿白血病专项救助基金 

网站:www.qdredcross.org.cn

电话:0532-85975999;0532-85716553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907室

09.重庆市白血病儿童救助基金会

救助对象:

一是重庆市户口;二是年龄在18周岁以内(包括18周岁)。

按三个原则确定被救助者,即:先后顺序,以申请登记的时间先后排序;捐献者家属优先,近亲属中有干细胞捐献者的患者优先;病情紧急患者优先,近期具备干细胞移植条件的和病情恶化需及时治疗的患者优先。对同一白血病儿童患者,基金会最多救助两次,且总金额不超过15万元。故意虚报病情、或隐瞒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的,将给予批评警告,终止救助并追回已用救助金。违法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申请资料:

在各区县红十字会及重庆市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患者身份证明;有血液病诊疗资质的三甲医院出具的儿童白血病诊断证明书;治疗计划和医疗费用预算说明书(加盖医疗单位公章);区县(自治县、市)民政部门核定其家庭困难的证明。

 申请地点:各区县红十字会和市基金会办公室(渝北区黄龙路29号,市司法局对面)

市红十字会咨询电话:63624213。

发放日期:资助名单金额公示5天后发放。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B3幢裙楼

电话:63859905(兼传真)

邮编:401147 

10.郑州白血病救助专项基金

郑州市18周岁以下的贫困白血病患者都可以申请救助,并可得到相应救助。

由绿城社工服务站与市红十字会联合建立“向总理学习”白血病救助基金

绿城社工服务站地址:农业路与丰乐路交叉口向南行20米路西丰乐社区新综合办公楼三楼 

11.浙江儿童白血病救助基金

杭州市慈善总会电话:0571-85064343,0571-85063721

救助标准: 每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救助范围: 必须是本省常住户口,由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救助条件: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凭身份证和出生证;

白血病患者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的诊断证明,并有治疗医院可配对的证明;

持有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

经济特别困难家庭。

救助方法: 个人申报,报镇(乡)街道、县(市)区慈善总会同意盖章,报全省各地级市慈善总会同意,方可发放。

12.杭州“白血病关爱”救助金

杭州市萧山区慈善总会:

电话:0571—82799609

传真:0571—82799609

地址:萧山区萧然东路279号

邮编:311201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萧山地区不超过40周岁);

3、家庭被列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或家庭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个人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下的;

4、确诊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并适合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且已配型成功;或者确诊血液系统恶性疾病需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在确定移植并准备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保存阶段可提出申请;或者确诊血液系统恶性疾病需要长期化疗的白血病患者,在化疗疗程3个月以上并已取得较好临床疗效的可得到适当资助;

二、定点医院

年龄在14周岁以上至35周岁的白血病患者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或化疗;年龄在14周岁及14周岁以下的白血病患者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或者化疗;

患者要在这上述两家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或者化疗必须由上述两家医院出具证明。证明该两家医院床位紧张或者无能力医治该患者,道远分会拿到相关证明才可允许该患者在其认可的其他医院进行医治;

三、资助标准

1.做骨髓移植每人一般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原则上此资金只资助造血干细胞移植者进入无菌仓开始到完成移植手术后出无菌仓的费用;做化疗每人一般最高不超过5万元。

2.每个患者只能申请一次,原则上同一患者只能在骨髓移植和化疗这两种资助计划中选择一种进行资助申请;

四、申请程序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骨髓移植中心或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骨髓移植中心放置“道远白血病关爱救助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符合条件的患者或直属亲属领取该表填表申请;

2、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必须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骨髓移植中心或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骨髓移植中心,在申请表上出具已配型成功可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的证明;进行化疗的患者必须由上述规定医院在申请表上出具写明是什么类型的白血病种、该病情医治成功一般需做多少时间化疗、已经做过多少时间的化疗、还需做多少时间化疗,以及医治所需的大概费用等内容的医疗证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医疗证明在主治医生签字再交由黄河副院长复核签字及盖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医疗证明主治医生签字再交由宋华主任复核签字及盖章;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其家庭收入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

4、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县(市区)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分别对其是否符合受助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然后邮寄至道远分会;申请人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必须实事求是审核后出具意见,若被查出有作假行为,则取消对申请人的救助,道远分会保留对作假者进行法律诉讼和舆论曝光的权利;

5、道远分会在每月1日之前接到审核过的申请表后,综合各方面情况在每月10日前后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市慈善总会及上述两家规定的医院,由以上有关单位通知本人;

6、救助额度根据患者经济状况、有无医疗保险和所需移植类型、化疗情况以及当月符合条件的白血病人数确定;

五、救助金支付程序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或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将经认可的申请人造血干细胞移植的预付款或化疗预付款通知单复印件邮寄至道远分会;

2、道远分会对医院的预付款汇款通知单审核后将已批准额度的救助金汇款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款项到医院之后,医院财务必须给道远分会出具该款项到该院的正规收据;

3、造血干细胞移植完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或者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将病人发票及移植费用结帐清单由财务相关人员或者护士长签字及盖章后邮寄至道远分会,同时如有余款汇回道远分会;

4、道远分会对医院结帐清单进行审核,一般原则上不再追加救助费用。如有特殊病例,经医学专家和道远分会共同商讨,并经道远分会决定,可考虑在下期资助中提取增加部分资助金额,但一个病人资助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13.通州市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80886096

会址: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

电子邮箱:hshzhbgsh@ bjtzh.gov.cn

14.辽宁省慈善总会

电话:024-22850199(募捐部)

传真:024-2393035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大厦A座14层

邮编110031

15.湖北慈善总会白血病儿童救助

求助热线:027-88315021

基金监管部:027-88315037

捐赠热线:027-8743333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115号楚民大酒店3楼

邮政编码:430060

16.江苏太仓市白血病救助基金

太仓市红十字会

电话:53543208、53890376

传真:53543208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中心6B1001、6B1002

邮政编码:2154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17.镇江市慈善总会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资金 

总机:010-83523910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正东路34号

镇江市慈善总会关于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资金管理和实施办法

http://cwc.zjc.edu.cn/view.asp?cid=51&lphymd=

18.海南省红十字会白血病患者救助基金

电话:0898-65331824,65331817,65366647,65359682

传真:0898-65304627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3号 海建大厦 副楼2楼

注意:所有救助基金会的信息以其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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