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依然不鼓励大家浪得太远。宅得住的尽量宅,老家近的,可以回去散散心。
不过,回老家可不是件容易事,即便你是衣锦还乡。
个中的滋味,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表示深有体会。
《杰出公民》
该片豆瓣评分8.4,虽为喜剧,但是看过的人都笑不出来。
衣锦还乡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但是有条件:你必须遵守家乡的潜规则。
电影的主人公是阿根廷作家丹尼尔曼陀瓦,他因为写了一部关于家乡的小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荣誉加身之后,他没有一天是过得清静的。各种活动邀请让他无暇顾及创作,5年过去了,他再无新作品面世。他很迷茫,也很苦恼。
某天,他收到来自家乡小镇萨拉斯的邀请。
家乡人民邀请他回乡做演讲,并授予他“杰出公民”奖。
丹尼尔每天都被这种事务所扰,本能地想拒绝,但这次不一样,那是来自家乡的邀请。
萨拉斯是生他养他的地方,是他创作的灵感来源,他已经离乡40年,故乡的人和事都让他期待。
他嘴上说不想去,身体却很诚实,也不带个助理,自己一个人就悄悄回去了。
刚一下出机场,他就感受到老乡的“淳朴”和“佛系”。
镇长派来接他的车半路爆胎,司机也不着急,慢悠悠地生火打算就地过夜,还要他讲了一夜的故事。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司机也不急着走,不慌不忙从他的书撕下一页,就地拉屎。
终于来到小镇,住进招待所,发现条件非常简陋,不过还算干净。
回到阔别40年的家乡,丹尼尔尽量表现得谦和,平易近人。他拒绝了专车接送,表示要自己去拜访镇长,顺便散散步,回忆一下过往。
诺奖得主回乡的事情早就在小镇传开了,从他踏出招待所大门开始,就有路人跟上来。
他们不急不慢地跟着,有的举起手机一路跟拍,有的骑着自行车尾随,活像一群跟班。
一见到镇长,二话没说就给他安排了电视采访、晚宴、舞会、演讲……
本来,他回乡就是为了躲开这些无休无止的活动,现在却被安排得妥妥的。他想拒绝,但这是热爱的家乡,一定要谦和……
他硬着头皮服从安排。
游街
镇长安排了一辆消防车,由选美皇后陪同,伴随着消防车的一路鸣笛,他和镇长站在车顶向路人招手,接受人民的“瞻仰”。
颁奖
丹尼尔的生平故事被做成PPT当众播放,小时候的糗事都被抖出来,但他还是很感动。当初在诺奖台上面对全世界名流他都冷静对待,在家乡面对一群大叔大婶和小屁孩,他却热泪盈眶。
他动情地说,他的根永远在萨拉斯,这个勋章比诺奖更有意义。
演讲
面对一群家乡父老,他讲起自己写作的心路历程。
听众一脸麻木,他知道,他们听不懂,或者根本不感兴趣,但是人家还是认认真真,安安静静地听完,还送给他各种特产。他很感动。
电视采访
关于文学,关于艺术,他耐心地回答着主持人的问题。
突然,主持人话锋一转,问他,平时喜欢喝什么?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主持人就拿出一瓶果汁介绍起来,突如其来的广告来得让场面非常尴尬,但是丹尼尔还是表现得很礼貌。
他按照镇长的安排,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的任务。虽然心里不情愿,但忍忍就过去了。
然而,作家是有个性的,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忍。
一名男子执着地认为,丹尼尔书中有一个人物,是以他的父亲为原型。这让他全家都好荣幸,他邀请作家去他家吃饭。
男子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直接把时间给定了,还把地址塞人家手里。
丹尼尔当然不肯,委婉地拒绝了邀请。
他见了初恋,两人余情未了,但除了KISS一下,也没做出更出格的事。
但这事被初恋的丈夫知道了,对方醋意大发跑来警告他。
有位父亲带着他残疾的儿子找到丹尼尔,希望他资助9800美元,给残疾小伙子买一张高科技轮椅。
理由很简单:都是同乡,丹尼尔又不缺钱。
丹尼尔认为这是敲诈,他不是救世主,所以一分钱都不给。
小镇上的视觉艺术协会准备办一场绘画比赛,邀请他当评委。
结果,他选出来的作品没一个获奖,获奖的全是被他淘汰的,只因为作者是组委会的关系户。
一涉及艺术,他就无法容忍,当场揭人家老底,结果被人砸鸡蛋。
丹尼尔种种“不近人情”的做法,很快把小镇里的人都得罪光了。
他的演讲会被人恶意破坏,住所外被人洒了一地抹黑他的传单,他刚立的塑像被画上大大的红色X。
原本被乡民夹道欢迎的名人,转眼间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被人赶到荒郊野外,后面的人朝着他开枪……
丹尼尔死了吗?
没有。
不但没死,他还将这次回乡的经历写成了新书《杰出公民》。
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电影的艺术加工看起来夸张而荒诞,但现实有时比电影还荒诞。
还记得不久前,家门被踹开的“大衣哥”朱之文吗?
自从他上了《星光大道》的舞台,就成了乡民们消费的对象。
明星效应带动了整个乡村的经济发展,以他家为中心,开始发展旅游业,建起了朱之文乡村大舞台、采摘园;朱家门口的路成了美食旅游一条街,村民开民宿;有些人靠拍大衣哥的视频赚钱……
乡民的这些行为,比电影还魔幻。
不止是衣锦还乡的名人,我们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
当你离开家乡,接受异乡文化多年的熏陶,你的习惯和观念都会与故乡渐行渐远,甚至格格不入。
网上有个问题:你是什么时候发誓自己再也不要回到家乡的?
来自新疆的网友@Dilara的回答非常具体:
从出租上司机看着我和我的汉族前男友,用不屑的语气讲话;
从拉着前男友的手走在街上被人指指点点;
从越来越多的亲戚用宗教干涉我的生活;
从大姨说其他民族的一切都不清真开始;
从穿着半袖短裤在大巴扎被人痛骂;
从我开始怀疑我的信仰存在的问题却被闺蜜嘲笑;
从叔叔说我到内高学坏了开始。
中国人自古以来对故乡就有一种执着的依恋,但还乡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乡音无改,人和情都已非昨日。
故乡对有些人来讲,只是一个寄托思念的地方,真要回去可能会落得个两败俱伤。
当然,并不是说这样的人就很悲哀。因为思念有地方可以寄托,代表心有所依。
心有所依,苦亦有乐。情有所托,则心无旁鹜。
今日心情 淡然
回不去,就藏进思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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