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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国信达存在资产收购不审慎、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作出罚款金额高达910万元的处罚决定。 银保监会一纸近千万元的巨额罚单,列出四大AMC之一的中国信达“三宗罪”!
5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公布了一则关于中国信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称中国信达存在三大违法违规事实:
1、 资产收购不审慎;
2、 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
3、 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的行为。
银保监会依据相关规定,对中国信达作出罚款金额高达910万元的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作出该项处罚决定的不是地方银保监局或银保监分局,而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机关层面亲自作出,也是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机关层面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因资产收购问题屡遭处罚
事实上,这已不是中国信达第一次因资产收购问题而被监管处罚。
2019年10月,因为资产收购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中国信达宁夏分公司被宁夏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
2019年7月,中国信达云南分公司因收购虚假债权;为银行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协助银行不良资产违规出表;收购虚假债权变相为房地产关联企业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罚款185万元。
2018年12月,因为收购前调查不尽职,中国信达广东省分公司被广东银保监局罚款150万元。
而在2017年3月,中国信达同样因涉及违规收购个人贷款、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按规定通知债务人、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隐性担保等多种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银监会机关层面罚款150万元。
众所周知,中国信达和东方、华融、长城并称四大AMC,其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4月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收购、管理、处置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
2010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2日,中国信达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01359.HK),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曾被迫接盘*ST毅达
从此次银保监会公布的“三宗罪”来看,中国信达存在“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到非金融机构,此前中国信达因“解救”非金融上市公司*ST毅达,被迫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此事曾一度引发市场强烈关注。
事情要从五年前说起。2015年4月,*ST毅达大股东——大申集团将其所持*ST毅达的2.6亿股股票出质给信达证券并融入资金。信达证券(由中国信达持股99.33%)管理的资管计划为资金融出方。
后来,由于大申集团出现多次违约,信达证券要求清偿债务未果,于是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上述标的股份被法院两次拍卖处置,但皆以流拍告终。2018年12月27日,法院只能裁定:对大申集团持有的*ST毅达2.6亿股限售股股票作价5.05亿元,交付信达证券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
信达证券从“放债人”一跃成为*ST毅达第一大股东。
彼时,*ST毅达可谓是烫手山芋。除了多次遭到监管层的处分及谴责,还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信达证券还要被迫卖掉失控子公司来进行业务梳理。
2019年11月26日,*ST毅达发布公告称,决定通过挂牌交易的方式处置持有厦门中毅达、新疆中毅达、深圳中毅达、贵州中毅达及上河建筑的全部股权。
对于出售资产的原因,*ST毅达表示因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前任管理层拒不交接工作且公司失去了对全部子公司的控制,2017年及2018年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及前任管理层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受到监管处分,此次处置资产均为前任管理层期间收购的资产。
2018年报显示,*ST毅达当年的营业收入为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8亿元,员工仅剩2人。彼时,*ST毅达的前任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已全部失联。公司印章证照和财务资料也下落不明。
2019年7月,*ST毅达被暂停上市。
如今,距离*ST毅达被暂停上市已近一年。日前,*ST毅达又向上交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此次能否顺利上市还犹未可知。*ST毅达称,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据*ST毅达披露的2020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信达证券管理的“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仍为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2.6亿股,持股比例为24.27%。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ST毅达营收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仅为288万元。
入局保险血亏 最终黯然离场
事实上,除了踩雷*ST毅达,在保险业务上,中国信达也是一波三折,最终只能黯然离场。
据了解,中国信达是四大AMC中最早布局保险业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其保险业务却始终未能逃脱亏损的魔咒。
2007年,幸福人寿成立,中国信达持有50.9%股份;2009年,信达财险成立,中国信达持有51%股份。
然而,幸福人寿在2009-2014年间,分别亏损2.45亿元、4.5亿元、7.37亿元、7.91亿元、7.53亿元、3.93亿元,累计亏损约34亿元。
2015年,受万能险业务增长,幸福人寿短暂实现扭亏为盈,当年净利润为3.35亿元。之后,由于万能险业务监管趋严,幸福人寿的保费收入再次下滑,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仅为0.18亿元、0.49亿元。
进入2018年,幸福人寿曾被称为2018年最惨保险公司,全年净亏损高达68.28亿元。
最终在2019年,中国信达以75亿元出手幸福人寿50.995%股权,由紫光集团旗下诚泰保险拟以44.12亿元受让30.39亿股股份,占30%;东莞交投集团拟以30.88亿元受让21.27亿股股份,占20.995%。
虽然,此项股权转让仍需获得监管批准,但是从中国信达的年度报告看,其已按照终止经营处理幸福人寿。
同样,成立以来,信达财险也是亏上加亏,中国信达不堪继续亏损,于2017年将其持有信达财险的40%股份,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深圳市国资委。而后,信达财险更名国任财险,信达资产只保留公司10%股份。截至目前,国任财险已累计亏损超过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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