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怀疑细枝末节的巨大力量——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是为了寻找可以较长时间不让肉变质的香料。
岳麓书社6月新出的《显微镜下的古人生活》即是掠过宏大叙事,而聚焦故纸堆中细枝末节的一本书。这本书把古人的生活作为标本切片,置于历史的显微镜下观察,发现老百姓赚的和花的每一分钱、发现官邸里不言不语的一砖一瓦,其实都可以是经世济民的大事。
这不是一个新的发现。只是,我们常常忽视或者说忘记了有这样的发现。
我们从岳麓书社推出的这个显微镜下,截取了一些其实不是新发现的这些细枝末节,糅合成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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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杭州当作酒食地狱的背后是宋朝公务接待制度
北宋有个叫朱彧的,写了本叫《萍州可谈》的书。书里写的,都是他父亲朱服的见闻。朱服曾当过礼部侍郎,后来被贬泉州等地。朱服和大他近一轮的苏东坡有交往。
“东坡倅杭,不胜杯酌……疲于应接,乃号杭倅为酒食地狱。”朱彧在他的书里记载了他父亲转述的苏轼把杭州当作“酒食地狱”的言论。
当时,苏东坡是杭州通判。他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应酬接待来往杭州的各路官员。疲于应对的他,便把别人眼里天堂样的“新一线城市”杭州比喻成地狱。
通判是宋朝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的职务。杭州通判,相当于杭州常务副市长,官职并不小。
这么个差使,好吃的东坡先生都视为地狱,讲究养生的今人,即使是执迷于升官发财之辈,接手前怕也会因过多的公务接待而犹豫。
“凡点检或商议公事、出郊劝农等,皆准公筵。”大宋朝明文规定了可以公款吃喝。
有规章制度支持,大宋朝的公务接待之频繁就想而可知了。时人曾这样描述彼时的公务接待:“送故迎新,交错道路。受迎者惟恐船马之不多见,送者惟恨吏卒之常少。穷奢竭费,谓之忠义;省烦从简,呼为薄俗,转相仿效,流而不反。”看起来热热闹闹,大家很有面子的样子,但是时间久了,即使性情不像东坡先生那样洒脱,怕也会有类似“酒食地狱”的感受,只是闷在肚子里不说而已吧。
喜欢公款吃喝的官员,怕也不会特别想去宋朝做官。宋朝一方面把吃喝风制度化,一方面也立法整顿吃喝。一本叫《庆元条法事类》的法令汇编记载,宋朝有规定“诸道守任臣僚,无得非时聚会饮宴,以妨公务”,各州县官“非遇圣节及赴本州公筵若假日,而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常有官员吃喝惯了,一不小心就沉迷饮宴,妨碍了公务,还有官员违反规定,在不该喊来官妓歌舞助兴时,喊了官妓助兴,结果被降职罢官。
朝廷只重公共工程建设,杭州留下了苏堤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且让东坡先生自由选择,估计他是不会再做大宋的官员了。应酬疲于奔命暂不多说了,疲于奔命完了之后如果能够睡个安稳觉,也是好的吧。
可是,在新一线城市杭州,东坡先生不管是当副市长还是扶正当了相当于是市长职务的杭州知州,他上班和居住的官衙百多年没有修缮,且“官司既无力修换,又不忍拆为小屋,风雨腐坏,日就颓毁”。
东坡早在杭州做通判时,就“日有覆压之惧”。十多年后,他回到杭州做知州,发现衙门的房子还没修缮,他问同僚这些年怎么过来的,同僚告诉他说每到雨天,他们都不敢在大堂上待着。
东坡先生这样直接白纸黑字地抱怨官衙破旧的官员不多。但官衙破旧绝不是杭州一地。北宋有个叫孟元老的文学家,写了本《东京梦华录》。他用非常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开封府城御街、酒楼、茶馆、食肆、瓦舍勾栏等热闹景象,唯独对开封府衙一笔带过:“至浚仪桥之西,即开封府。”可见,在鳞次栉比的商业建筑中,开封府衙门毫不起眼,不值一提。
如果说《东京梦华录》略写开封府,是孟老先生的遗漏,是“个人行为”,那你再展开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放到显微镜下细看,你会发现你很难找到一处府衙,府衙与酒店、茶馆、旅店、寺院、医馆等相比,太不起眼了。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大宋规定了,地方官要修建衙门,必须经中央政府的审核和批准,而且,在朝廷的工程立项与预算日程表中,衙门的修缮和修建通常被列为“不急之务”,远远排在其他公共工程的后面——别的皇帝不说,就说东坡先生效力过的宋神宗吧,他在熙宁八年“诏京城内外除修造仓库、库务、店务、课利舍屋外,自宫殿、园苑以至百司廨舍、寺观等,并权停过七年取旨”。意思是暂停京城内外一切官廨的修建,七年后再说。
东坡先生在杭州知府任上时,算了下,修缮杭州官衙要钱4万余贯(相当于如今人民币1000万元),他上了几次奏章,说再不修可能费钱更多。至于后来有没有修缮,没有了记载,也没有了实物作证;朝廷重视公共工程,给东坡先生拨了款的,则有实物证明,这便是今天还在的苏堤。
欲得富,赶着行在卖酒醋
“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着行在卖酒醋。”这是南宋流传的一句民谣,这里的“行在”,指的是临安,也即今天的杭州。因为酒醋赚钱,临安不仅有“青楼酒旗三百家”,还有很多碗头店。这些碗头店的目标顾客,是贩夫走卒为主体的下层劳动人民。即便碗头店,利润率也有在50%以上的。
宋人笔记中,有经营为“逐什一之利”“逐什百之利”的记载,所以一般认为宋朝商业的平均利润率为10%左右。这是平均利润,不排除有碗头店那样的高利润乃至暴利存在。
东坡先生曾举荐过一个叫何去非的人。何去非的儿子何薳著有笔记集《春渚纪闻》,书中记载了靖康之变后开封府物价涨跌的情况,经常被引为史料。
《春渚纪闻》记载,宗泽在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出任东京留守时,让自己的厨师按照市面上的规格制作了一批笼饼,经过测算,得出每枚笼饼的成本为6文钱,而根据宗泽的回忆,他在36年前初到东京时,每枚笼饼就卖到了7文钱。这36年,物价涨了很多,36年前每枚笼饼的实际成本不足3文钱,笼饼的毛利率达到了60%。
毛利率如此,一旦经营商品适销对路,财富就滚雪球一样滚了起来。
南宋人洪迈在《夷坚志》中,记载了一个小贩成为土豪的故事:“吴十郎者,新安人,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居于舒州宿松县,初以织草履自给,渐至卖油,才数岁,资业顿起,殆且巨万。”
一个靠织草鞋和卖油的小贩,几年时间,就家财巨万,暴富之迅速,让今人不敢相信。
如果说这个吴十郎太过陌生,他的致富经历让人将信将疑,那我们可以移目北宋超级网红武大郎身上。众所周知,大郎是沿街叫卖炊饼的摊贩,大郎的妻子是专职家庭主妇,他们住的是租来的两层小楼,平日里酒肉不愁,如果不被毒死,假以时日,他家财巨万好像也不是没有可能。
生意人在宋朝得到了从未有的尊重
提起《清明上河图》,我们往往赞叹张择端画功的精细,被画中的人物之多、器物之繁、场面之大震撼到。赞叹和震撼之余,请仔细聚焦画中的一个个人——无论桥头、河边、城墙下还是街道旁,剃头的、卖甘蔗的、卖菜的、叫卖各种小吃的,彼时应该有的各色小贩,应有尽有。这些小贩真能像武大郎或是吴十郎那样致富?这些小贩不影响市容交通?官府不管他们?
明代仇英绘的《清明上河图》。即使是普通人的一举一动,都可以作为历史的细节记录下来。
宋朝其实是专门有人管这些小摊小贩的。宋朝的“街道司”即相当于现在的城管,他们维护街道上的日常秩序,维护城市卫生。
细心的人会发现,《清明上河图》里的虹桥两头立有四根“表木”,桥上两边,小商贩开设的摊位,都在“表木”的连线之内,中间留出通行的过道。这样,既照顾了商贩的生计,又不致妨碍公共交通。
这个“表木”的设计,便是朝廷集思广益的结果。当然,不是所有摊贩都会自觉把摊位摆在指定区域,也有侵街占道的。只是朝廷顾及小贩生计,一般不主张轻率地驱赶或是惩处,如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开封府请撤民舍侵街陌者,上以劳扰,不许”。
康定元年(1040),宋仁宗出巡。尽管当时街道狭窄,宋仁宗既未下旨拆迁,也没有诏令封路,而是命“侍从及百官属,下至厮役,皆杂行其道中”,“而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
上行下效,皇帝如此,官员们更是没有任何理由驱逐小贩了。一直以来被排在末位,被鄙视的商业、商人在宋朝得到了从未有的尊重或者说重视。
宋朝的商税有两种:对经过收税点的过往商贩收取的税称“过税”,税率2%;对店铺与城镇摊贩收取的税为“住税”,税率3%。根据《庆元条法事类》记载,朝廷还明确规定,不得无故在离城五里外向过往商人收税,违者杖责八十。由此看来,3%的住税和少量过税负担对摊贩的收入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担心官员擅自增加税率,朝廷还诏令“榜商税则例于务门,无得擅改更增损及创收”;为防止税务官以权压人,侵夺商人利益,又规定“诸税务监官买商税人之物者徒一年,若为人买及托买者各杖一百”。
苏东坡先生曾经给一个卖油馓子的老妇人写诗打广告:“纤手搓来玉色匀,碧油煎出嫩黄深。夜来春睡知轻重,压扁佳人缠臂金。”
写这首诗时,东坡先生被贬海南岛的儋州。东坡先生主张农末并重。农即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的农业,末即自古以来就看轻的商业。
《夷坚志》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忠训郎王良佐,居临安观桥下。初为细民,负担贩油,后家道小康,启肆于门,称王五郎。”一名小贩竟靠着卖油使一家人过上了小康生活,还进入官场,位列三班。这在宋朝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有官员写广告诗,收入不菲,假设人生真的可以重来,在北宋,东坡先生选择在街头巷尾做一个卖油馓子或者卖东坡肉的生意人应该也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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