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之事从来都不会太晚

热爱之事从来都不会太晚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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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一个已经工作的朋友辞职了。

因为她读完初中就不念了,所以在我还上学的时候,她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六年了。

在超市做过促销,在服装店买过衣服,在网吧当过网管,在餐厅做过服务员。

那段时间,似乎与低薪水、高体力的工作都与她密切相关,而她也会想自己这辈子就只能这样了。

所以把自己磨练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女汉子,原来苦和累从来都不是固定在男儿身。

生活的压迫让她简直不能停下来微微地喘一口气,只能一直干活,一直干活。

父母也常常会把“谁让你不好好念书”放在嘴边,仿佛成为了一句口头禅。

所以她很愁,然后学会了抽烟,吐出来的烟圈可以萦绕在她头顶,久久才会散去。

但是她享受沉溺在烟雾中,因为只有那一瞬间她才可以毫无防备的脱掉盔甲,卸掉强悍,若隐若现地露出一丝柔情温暖。

她度过了三年半的灰色时间,然而在某一天傍晚,她突然心血来潮的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去北京。

因为她心有不甘,不甘平庸。

到了北京之后,可以说是完全沦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没有认识的人,没有熟悉的路,没有发呆的时间和理由。

因为生活节奏太快,来来往往的行人看起来格外慌张匆忙。有的只是高价的房租,拥挤的地铁和路旁的小吃摊。

她通过网络找到了一份房地产销售的工作,从一无所知到一个月工资6000+,是靠拼命赚来的。而过去的那些工作经验也毫不吝啬地为她的口才和待人接物方面做出了伟大贡献。

可是她不喜欢被束缚,也不想拖着疲惫的肉体为金钱而活,她一直都渴望自己能够做点什么。

所以她辞掉了销售工作,开始学起了美甲,找到了自己的兴趣,并且付诸于热情,渴望终有一天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一间以她的名字命名的美甲店。

昨天还看见她发了一条朋友圈:我真后悔没早点学美甲,现在学都感觉晚了。

但是怎么会晚呢,她今年才二十三岁,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足以用曾经的苦难照亮未来迷茫的路。

一切都在向前。

热爱之事从来都不会太晚_第2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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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这个世界本身就很不可思议,有太多的东西都悄无声息的隐匿在四面八方,等着能够发现他们的人到来。

他们既然都不怕在角落里默默等待一生,你又何必害怕自己发现的太晚。

想起《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斯特里克兰先生。

人到中年,却选择背弃婚姻,抛弃孩子,以人不能察觉到的速度匆匆离开舒适的生活,只为去寻找那颗属于他的精神之花。

当他被六便士的铜臭味束缚在顽固的桎梏中,以生活的苟延残喘来压抑内心的强烈欲望,那种痛胜过皮肉之苦,难以挣脱。

可是他的灵魂如一丝泉水,纵情的流向大海的浩瀚,无所顾忌地去追逐如明月般皎洁的艺术光辉。

虽然他热爱绘画,但却从来未曾接触过它。可是即便遭受太多人的冷嘲热讽,他也能在画作中找到舒适温馨,直到最终病死在满是画作的房间。

其实在读这本书时我有点讨厌斯特里克兰,讨厌他抛弃家庭,讨厌他假装漠然,更讨厌他对脖朗什的情感。

可我唯一爱的,却是他为了热爱之事奋不顾身的勇敢,便远远超过那些讨厌而带来的主观情感,因为心灵已经震撼。

原来啊,做喜欢的事情可以抵挡住心中的软弱与不安。

而至于年纪,从来都不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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