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津籍户口子女如何在天津上学

外来人口到新城市工作时,因不具备当地户籍而无法享有一些权益。不过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持当地居住证或凭借社保缴纳年限,外来人口在务工地可享有的便利越来越多。今天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非天津户籍人员如何让子女在津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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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迁子女在津读书需备齐“五证”

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为了孩子可以正常上学,就要解决孩子落户的问题。目前子女落户天津主要有随迁和投靠两种方法。简单来讲,就是需要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来。

一、同步随迁

随迁是指在本人办理落户的同时办理家属(子女)落户。无论是通过积分落户还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天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子女随迁。

随迁子女落户天津的条件,即

1、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公产房、公寓等住房,落户于人才或公司集体户口的,子女不可以同步随迁;

2、随迁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随迁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随迁子女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二、投靠落户

投靠是指本人落户天津后再办理家属(子女)落户。无论是通过积分落户还是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天津,办理子女投靠落户的政策依据及条件都是相同的。即:

1.被投靠人户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2.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3.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不论是积分落户还是人才引进,子女落户均需要申请人在津有房。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立户,只能随父或随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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