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007邱丞越战友(3376)《神奇的优越感》文章有感

战友文章:点击《神奇的优越感》可阅读。

我的一点感悟:

世界之所以精彩,是因为有不同。人们常爱用一个自己熟悉,习惯,推崇的标尺来杖量世界,从而分出美丑优劣。也常会在这样的杖量中产生优越感。作者举了很多例子,并最终分析,人为什么易产生优越感,因为优越感会带来快乐和安全感。。

我想说,人其实是需要一些优越感来建立自信,才能敢于对未知去挑战,去决断。但也要警惕优越感带来的武断和偏视角障碍。

比如拿审美来说,何为美,有具体标准吗?当我们都觉得王義之的行书太美了,可马云却更喜欢自已像蚂蚁爬似的象形书法。那么是马云太自恋了吗?

于是我又百度了一下何为美学?百度百科解释是:美学是研究人与世界审美关系的一门学科,即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活动。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以意象世界为对象的人生体验活动,是人类的一种精神文化活动。

也就是当大部人看到王的行书能产生很好的意象世界,进而让自己精神上拥有一种愉悦的享受感,即可称为那是一种美。而马云却独独偏要喜欢他那甲骨文式的象形图画字。也许对马云来说,手写的图画字更能让他获得太脑的意象世界以及精神愉悦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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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谁又能说谁更符合审美呢?因为我们只能知晓自己意象世界的满足,而很难明白那个我们认为毫无美感的事物到底给他造成了多大的意向。

看了战友这篇文章,也让我反省自己常常莫名的执著和优越感,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想当然的困执或偏视角的狭碍。

随着不断坚定认可的被打脸和认知的提高,越发对这个世界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存在敬畏,越发能欣赏各种不同,因为不同才更丰富了我的视野及世界。

战友的文章确实给了我很多的思索,我们太习惯用自己的喜好,己接受理念,以及习惯性思维或审美观来判断外界,而少了一份尝试颠覆自己,用上帝视角来观看的,更客观,更理性的审美观。

此时不禁让我想起《超越感觉批判性思考指南》这本书中说到的成为个体的四个原则。

1,把你对任何人、议题或情势的第一反应看作是尝试性的。无论它多么吸引人,在你未考察它之前都不要接受他。

2,判断你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反应。考虑你是不是借鉴自其他人----父母、朋友或者名人、电视中虚构的角色。如果可能,确定是什么特定的经验影响你做出这样的选择。

3,考虑你有可能对这个人议题或情势作出的其他可能的反应

4,询问你自己是否还有其他比你第一反应更恰当的反应。


最后用一句话结束我今天的感悟分享:

感谢朋友给了我温暖,感谢敌人给了我力量。感谢相同让我找到共鸣的快感,感谢不同让我多一个视角看世界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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