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琴(六)

一天写一篇,一年就是三百多篇了,比历来著名作家平均下来的作品数量要多多了吧,哪怕是比字数,也不逊色。

如果我是著名作家的话。

十篇里有九篇是废话,当在我写的东西中任选两字有相同的笔画时,我也成了一代传奇了,另一种“作家”。

真不敢自称作家,只不过随便写上几个字,糊弄一下内心那股欲望罢了,如果有人不小心暼到我所写的,顺便糊弄他一下。

给你一枝笔,来写上几个字凑成一句话,心情好的时候,可能会哼一哼它,这时这句话更像活了一样。别人不敢乱说,自己可是觉得一个个字符会跳舞,那就添几个成员吧,舞会很热闹。

当我写到一百万,两百万字,可能就厌了,都说文章能济世救人,可这时候,我连自己都救不了罢。

饿死在白纸黑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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