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与性别

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一家夜总会2016年6月12日凌晨发生枪击案,当日已造成包括枪手在内的50人丧生、53人受伤。事后,许多信息渐渐显示,枪手实施枪击案的一个原因是他恨同性恋(或者说又爱又恨,因为他自己很可能有这个倾向)。

我反对这种暴力伤害和残杀无辜者的行为,另外,我一直支持同性群体应该得到和异性恋群体一样的工作、恋爱、婚姻等等全方位的平等。其中一个原因因为我对于心理和性别有点想法。

心理学上有个说法挺有意思,就是说人的生理性别有男女之分(主流),但心理性别,其实没有男女之分。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男人心理也可以有女性的成分(比如传统主流女性的温柔善良特质),女性也可以有男性的心理特质(比如大气决断力慷慨)。

目前来看,一个人并不是因为生来是男人就会自动很有决断力的,只是传统文化里,社会家庭按照男孩应该是什么样子培养他,所以很多品质可以说是后天形成的。所以,引申一下,比如每个人可以有50种性格特点,可以有35种偏男性形象的,15种偏女性形象的,而这”每个人“可以是男可以是女。

所以可以说,异性恋同性恋,LGBT在心理层面完全不是问题。换句话说,人有差别(没有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完全一样),爱是没有差别的。

至于肉体的吸引,人家两个人相互吸引就行了,旁边人即使觉得不同意、恶心,也不关你事啊。换句话说,有人不喜欢吃小龙虾,也不能阻止其他人爱吃啊。更没理由立法反对其他人吃了。

当然,社会又往往是这个样子慢慢前进的。拿美国举例,到1950年左右,黑人还不能享受和白人同校学习的权利。曾经,女性除了作演员、秘书几乎没有职业选择,即使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也只能作家庭主妇。但是,这些差异或者说人设的障碍也慢慢在取消。去年美国通过了同性恋婚姻。而在这之前,其他一些国家早就通过了。这是一个趋势,也许过程曲折,但迟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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