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宗交通事故说开去

春运伊始,一宗伤亡惨重的交通事故刷爆朋友圈:2017年1月14日9时许,在清连高速公路北行K2173路段发生一起多车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号牌为粤RXX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连续碰撞前方缓行车辆,事故共涉及车辆19辆,其中7辆着火,造成多人伤亡。

突发事故的发生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但其惨烈结果对从事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一线的从业者而言,心理冲击是巨大的,引发的思考也是沉重的。

此类事故的频发,其内因是利益驱动,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今天,各类营运车辆经常无视交通规则、无视弱势交通参与者,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超速超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并没相关规定,可以约束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在过度追求利润上的冲动。

在外部的监管方面,目前的执法条件远远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道路运输生产需要。以执法人员配置来说,各地交警、运政执法人员不足已经是普遍现象。现阶段的交通执法系统也只能抓拍一些简单的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对一些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长时间低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本无能为力。

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也是外部监管的一块短板。以某市“创文”活动为例,2016年上半年连续发生两起因“酒驾”酿成的严重交通事故,后来经过交警部门严查严管,“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得到遏制。可见执法力度对交通事故发生率还是有一定的相关性的。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或许这样重大的交通事故能引发全社会的深度思考,从而及时采取措施遏制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能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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