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第38集迎来了全剧高潮,在各种纠结和谎话后,贺函终于跟唐晶承认他爱上了罗子君,唐晶在残酷的事实面前瞬间被击溃,袁泉在这集演技炸裂。
在大家都以为唐晶已然辞职,会去旅行“疗伤”的时候,她一个华丽转身拿下贺涵没能拿下的客户,回到辰星担任副总。
观众终于看到全据最解气的一幕,唐晶上任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吃相难看”,“心机hin重”的凌玲直接解雇了。
社会我晶姐,人狠话不多
唐晶霸气解雇凌玲。“从现在开始,这里我做主!”
来欣赏下唐晶霸气台词,凌玲面对唐晶的解雇显然懵圈了,难以置信,她再次确认,脸都绿了。
唐晶:我有几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在这里完成。第一件事我要解雇你。
凌玲:什么?
唐晶:你被解雇了!
凌玲:为什么?
唐晶:因为从现在开始,这里我做主。我的眼皮底下,容不得任何造谣生事、挑破离间的员工,不管你的业务能力有多强。
凌玲:你这是在说我吗?我在辰星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我,你这是公报私仇!
唐晶:等你坐到我现在的位置,你才有资格来评论我的为人处世!
唐晶转身的样子,简直不能更霸气!踩着高跟鞋傲然离去,绝不拖泥带水。
唐!晶!太!帅!
但是,用这种方式解雇凌玲这样的心机小人,事后一定会被算计。所以说,带着情伤工作,情商会下降。
无合法理由解雇员工都是违法解除
电视剧归电视剧, 现实归现实,剧中唐晶的行为明显是违法解雇,就是让观众爽,要模仿,需谨慎。
唐晶解雇凌玲的理由是:“因为从现在开始,这里我做主。我的眼皮底下,容不得任何造谣生事、挑破离间的员工,不管你的业务能力有多强。”——明显是无合法理由解雇员工。
如果凌玲懂劳动法,首先她可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围观同事可以作证人,当然唐晶可以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将她扫地出门,凌玲可以申请调解、仲裁甚至诉讼。
不过呢,其中有个技术部分,就是高明的领导会找凌玲谈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协商,就是你情我愿。来来来,咱们签个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我给你一笔钱,你觉得数字还满意,就签字走人,不满意.....咱们再谈。
通常协商解除就是公司没办法走合法道路,找个捷径,也就是折中办法——和平分手。
那么根据剧中情节,凌玲被直接解雇了,剧中并没有提到凌玲会获得多少赔偿金。
剧中凌玲自己提到工资万把块,税前2万总是有的,毕竟是咨询公司信息组小leader,她一直说在辰星很多年.....
上海的社保封顶工资是19512元/月,凌玲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该高过这数字,那么就用封顶数计算,服务年限N,非法解雇按照2N×社保封顶工资赔偿金。
如果在辰星工作五年,可获得19.5万(税前),工作八年,可获得31.2万(税前)。
那么什么情况被解雇不用赔偿呢?
以下几种情况,都是可以解雇,不用赔偿的情形: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了以上情况,凌玲都可以卷土重来。
被非法解雇,如何应对?
还好凌玲不懂劳动法......
被违法解雇的正确打开方式是搜集证据,录音,证人,证言,仲裁见。
可以向仲裁提出要求有两个选择:
2N赔偿金(N=工作年薪,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算六个月,N=0.5)
恢复劳动关系
凌玲要是有个懂法的HR朋友,就申请恢复劳动关系,在仲裁期间所以工资公司都要正常发放,如果仲裁判凌玲胜,唐晶就要眼睁睁看着她刮着黑旋风再次回到公司。
此时,如果要凌玲走,那就要回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技术问题——协商解除,要多少赔偿金,要看凌玲心情。
现实中每天都在上演被老板解雇的故事,很多人不懂法,也就默默离开了,懂的人就可以扭转乾坤。
我的朋友Leo,本来是公司IT经理,也是个元老了级员工,去年CEO看他不顺眼,就直接把他解!雇!了! 一分钱也没赔偿,而且当天把电脑和门禁卡收掉,邮箱注销。做的很决。
Leo咨询了劳动法专家,立马申请仲裁,同时给劳动监察大队和其他部门机构打电话,举报公司种种违规行为,老员工知道的内幕可能比CEO都多.....
后来,公司因为他打的几个举报电话,忙乎了好一阵子应付各种见检查。
半年后,Leo赢了仲裁官司,要求恢复劳动关系。CEO的脸都绿了,好吧,谈协商解除之前还要把之前的工资都补上......最后Leo拿到一笔满意的赔偿金,潇洒离去。
懂劳动法是有多重要......珍惜你身边的HR朋友吧。正如唐晶可以帮助罗子君逆袭,HR好朋友也可以帮助凌玲逆袭啊。
职场中,我们不害人,但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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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凡:坐标上海,长期混迹于外企500强,我个人思维和经验的局限导致我的分享并不能代表整个中国职场,当然如果对你有些许帮助,你可以手动点赞,不同观点,开放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