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猪博弈

最近中兴遭到美国的制裁,掀起了一轮关于专利保护的讨论。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聊一聊一个经典的博弈模型,智猪博弈,这个模型是由约翰纳什1950年提出来的。

博弈的模型是这个样子的:

假设猪圈里有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头有猪食槽,另一头安装了一个控制猪食供应的按钮,按一下按钮,会有10个单位的猪食进槽,但是谁按按钮,就会付出2个单位的成本,若大猪先到槽边,大猪和小猪吃到食物的收益比是9:1,同时到槽边收益比是7:3,小猪先到槽边,收益比是6:4。

如果大猪选择行动,小猪等待,那小猪可以得到4个单位的纯收益,大猪到达之后得到6个单位收益,减去2个单位的成本,得4个单位的净收益。如果大猪和小猪同时行动,同时到达食槽,分别得到5个单位和1个单位的纯收益。如果大猪选择等待小猪选择行动的话,小猪到达食槽的时候,大猪得9个单位的收益,小猪的纯收益为-1个单位,入不敷出。

所以对小猪而言,选择等待是它的最优策略。

但是现实生活中,大猪也不傻,每次都是他选择行动,却总是小猪占便宜,越想越憋屈。于是他和养猪人商量,能不能设置栅栏,把等待的那头猪隔离出去,或者先按的先吃,再不行的话就同时吃到食物。

所以现实生活中的智猪博弈需要适当的修改一下,不管哪只猪去按按钮,他们都会同时得到食物,或者先按按钮的先得到食物。如果按照同时得到食物的规则,大猪按按钮,收益比为5:3,小猪按按钮,收益比为7:1。如果按先按先得的规则,大猪按按钮,那收益比为7:1,小猪按按钮,收益比为6:2。不管哪个规则,大猪选择行动的动力还是更大一点。

对应到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智猪博弈可以理解为大企业倾向开拓创新,小企业倾向搭便车。大企业总觉得自己被占了便宜,就去寻求立法,申请专利保护。这样小企业搭便车的成本就会变高,大企业自身能得到更多的利润。

下面就引入了一段关于专利保护的争论。

我问了好几个学法律的朋友,他们认为知识产权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结合的一种权利,所以应当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当问到他们自身的看法,有没有对此产生过怀疑的时候,他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姑且不考虑个人利益问题,假设他们都是正直的人,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已经陷入了一家之言的局限中了。

奥派学者是一直反对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的。他们认为知识产权的本质是国家发布的禁止令,授予某个人一个知识产权,就意味着禁止其他人做某件事,这是对财产权的破坏。

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对财产权的定义就有很大的争议,个人信奉奥地利学派。奥派学者认为财产是有形的自然物,具有重量、体积、密度或其他物理性质,而“知识财产”不是自然物,不具有任何物理性质[1],所以知识财产不属于财产权的范围。

支持专利保护的人常常会反驳道,知识财产保护创新,如果个人的研究成果不能够得到保护,那谁还会愿意创新,创新也就会失去动力。

接下来再聊一聊创新,一般而言,创新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从0到1,还有一种是从1到N。从0到1一般是某个天才的突发奇想,但整个商业环境中的创新,大部分是从1到N,经过一步步的迭代,才能出现一个相对完善的产品。专利保护可能对从0到1的创新起到鼓励的作用,但对于从1到N的创新,更多的是抑制效果。因为从1到N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经过不断的模仿,学习,反思,最后才是创新。模仿学习的过程是必不可少的,可能还需要维持很长的时间,但这个过程必然会涉及到侵权的问题。专利保护已经将绝大部分的人隔离在模仿学习的外面,只允许申请专利的那绝少数的一部分人进行进一步的开拓。成果不能共享,势必会导致效率更加低下,所以专利保护对整个社会而言是一个抑制创新的过程。任何一个后加入者的进入门槛会越来越高,高到他们望而却步。对小型企业而言,他们没有那么多的研发资金,也没有那么多的试错成本。他们只能隔着一条宽宽的护城河,看着大公司越做越强,而自身保持现状或者轻微的改进,时刻面临倒闭的危险。

反映到智猪博弈的模型中,大猪会越来越胖,也不用担心小猪来抢食物。而小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越来越瘦,直到饿死。有人会问,那小猪可以自己去按按钮啊,可以吗?抱歉,博弈进行到这个地步,小猪已经不可以了,因为通往按钮的路已经被大猪设置的层层障碍给堵死了。还记得之前提到过的按按钮的成本吗?对的,是2个单位的食物,现在小猪去按按钮的成本已经提高了很多很多,他必须要绕过层层障碍,需要消耗更多单位的食物,可能是4个单位,可能是5个单位,以小猪的体力已经不能支撑他按原来的路径到达按钮。除非小猪另辟蹊径,想出一条从0到1的路,才有可能获得一线生机。

将这样的情形推演到极致,专利保护严苛到滴水不漏的程度,任何妄想着搭便车的行为,都只会徒劳无功,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可能是边际递减的经济规律失效,取而代之的是马太效应,大者恒大,强者恒强,导致的是绝对的垄断,又不存在任何竞争,创新的步伐变缓或者止步不前,因为那些想要竞争的小企业,已经被远远的甩在了身后,大企业即使原地踏步,也可以高枕无忧。

在很多人看来,专利保护一定是正确的,西方的法制一定是先进的,但是讨论的这里,起码可以细细的斟酌一下了。欧美喜欢谈知识产权,那是站在自身利益角度的,他们的发展比亚非拉国家快一大截,如果我们国家也按这套规则来玩的话,大概率是会像小猪一样,饿死在按按钮的路上。试问一下,多少人的电脑安装的是付费的office?哪个工科学生没用过盗版的CAD,SolidWorks,MATLAB,如何这些都要付费,当初中国一穷二白的时候有几个人能付的起,中国的发展怎能够如此迅猛?

说一句三观不正的话,盗版无罪,知识属于全人类。

[1]  布尔费墨   美国政府封杀中兴:知识产权恶法制造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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