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远东(YDC)奖励政策

2017远东(YDC)奖励政策

2017-01-31 远东舞蹈

2017远东(YDC)奖励政策

一、资质认证奖励

要求:凡在2017年年会前,在自己所属基地资质认证达到500人以上的,按总数量排名前六奖励旅游。

二、优秀组联奖励

要求:1、凡在2017年年会前,全年组联在10个队伍以上加入到(YDC)者;2、长期工作在县市或边远地区的组联者;3、在县市区召开组联座谈会5次以上者,(YDC)对其排名前六的奖励旅游。

三、竞赛奉献奖励

要求:1、敢于投资做赛事平台;2、赛事规模大、档次高、参赛人数较多、覆盖面较广、地域性较强;3、赛事规范、严谨;4、赛前、赛后反馈的信息好。5、宣传达到一定程度等。(YDC)对其排名前六的奖励旅游。

(注:已被社会公认的国际赛事“亚锦赛”和 “世界杯”赛、WDC·AL世界公开赛不参加评比。)

四、培训模范奖励

要求:1、组织国际大师培训一次者;2、组织外教培训2次者;3、组织舞蹈教育办学培训交流一次者;(YDC)对其排名前六的奖励旅游。

五、宣传先锋奖励

要求:1、全年宣传报道不少于20次(网上、微信平台);2、对组联、培训、比赛、服务进行有序报道并具有新闻价值和真实性,发表率达12篇稿以上者。3、积极为“YDC”发展摇旗呐喊,向网络平台和微信平台投稿12篇以上宣传远东者。(YDC)对其排名前六的奖励旅游。

六、育英奖励

要求:为张家港舞蹈学校国标舞专业、北京华嘉舞蹈学院、牡丹江远东体育舞蹈职业学校送学生人数排名前六的奖励旅游。

(YDC)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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