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不“微”

        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句话:“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的原则 ,那就是人的良心。”不禁想到当今社会,多少人早已没了良知 ,甚至于不知道这种东西的存在 。

        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各种“道德绑架”,各种虚假宣传充斥着整个社会。人们说,中国人进入了信仰真空的时代,商品经济的巨大力量已经将各种信仰撕得粉碎,没有信仰的人敢做出任何事情。然而又有人说,中国人的良心一直回荡在身边,这就像是一个死不瞑目的人,即使死的时候,也要睁着一只眼睛。

      不知你们是否还记得江诗信老人,他被称为“希望老人”。14年来,他耗尽7万元家财,引资数百万元建立爱心志愿者协会,帮助2164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然而,2006年11月24日,老人却从自家楼上跃下,永远闭上了双眼。据称,被冒充政府官员的骗子骗取7000元捐助爱心款是老人自杀的导火索。在某种意义上讲,骗子骗去的不是7000元,而是人们托付老人传递的爱心,是老人传递的希望,这直接导致老人的精神世界轰然崩塌。江诗信老人无疑是这个社会最有良心的人之一,然而一场没有良心的骗局却使他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希望老人”死了,希望这个社会的希望和良心不要随之而死。

    法律可以惩罚各种“骗子”,但也许某个时候,法律已经废弛,权威也不复存在,甚至理性已经颠倒,此时就需要良知来拯救社会、拯救世人。法律是调整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但是,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在法律不能或不宜调整的社会领域,良知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良知是法律的精神基点,是衡量律“善”与“恶”的标准,法律的内容体现良知精神,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需要以社会良知为基础。

      而又有许多人以道德的名义,利用过高的甚至不切实际的标准要求、胁迫或攻击别人并左右其行为。并认为这才是有良知的表现,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2006年3月,北京地铁车厢里,一个身披袈裟的男子扮成“唐僧”,号召乘客转告 李宇春、徐静蕾等名人向一个患白血病的孩子献爱心,得到媒体广泛报道。明星或有钱人就有义务将自己所挣得的钱捐献出来吗?

    法规绑架道德,解决不了道德危机。现代社会的道德状况固然不容乐观。我们的社会道德取向,站在了两个极端:从极端的无私道德取向一步跨越到了极端自我道德的取向的边缘,缺少中和的地带。事实上,社会道德取向的最佳立足点刚好在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中间,甚至说略微靠近个体利益。我为社会的前提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的“为”,不是不要自我利益的“为”。

    伏尔泰曾说:“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在贪图小便宜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时、对他人进行道德绑架时……人们也许只认为这是个人的事,于他人、于社会并无影响,而当每片觉得自己微小的“雪花”都这么做,当社会上“昧良心”的冰山愈坐愈大,那些认为责任不在我的人必将尝到灾难落于我的苦果!

    雪花不“微”。

    愿每片“雪花”在良心问题上都不遵循从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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