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友情,是你我可以舒适地做自己

最好的友情,是你我可以舒适地做自己_第1张图片
三里屯的秋天确实很美

【1】是老刘,也是Stanic

老刘,英文名Stanic,当然更多的时候他喜欢别人叫他胡杨。他是我们班的班长,也是我们那届的学生会主席,学院里的风云人物。毕业后,他进了杭州的一家外贸公司,不久便跳槽到新东家,升职为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被外派到非洲,随老板一起开拓一个全新的项目。

当时,老刘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中非合资的贸易公司,位于远离城市的一个幅员辽阔的牧场上。公司里面的基础设施很差,没有网线,搜索无线网络信号的过程犹如海底捞针,偶尔人品爆发地连接上网络,QQ上国内好友的问候的信息像是压迫许久的弹簧钢一样连番弹出,电脑便会毫无悬念地死机。有时工作需要,为了发一封邮件回国内,他不得不开车跑到几十公里外的城镇上找网络。

2012年微信还没有风靡,我们之间联络的唯一方式就是电子邮件。

他会写信告诉我非洲的风土人情和周边发生的奇闻异事,他说黑人兄弟大多单纯善良,容易相处,只是带了口音的英文辨别起来十分吃力。

非洲也并不似想象中只有戈壁和荒漠,他所在的地方属于热带草原气候,草木茂盛,雨水丰沛,常常在傍晚,云波诡谲,电闪雷鸣,大雨倾盆,雨后的空气总是清新的让人想翩然起舞。

刚到那边的时候,常常半夜无眠,只好坐起来听雨声,脑子里总是冒出那一句“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便不由得想起国内的朋友,立刻给他们发信息,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毕竟和国内时差有七个小时,收到的及时回应总是寥寥。

他所在的牧场美丽而寂静,只是偶尔半夜响起的几声枪响会让自己从梦中惊醒。

而我会告诉他自己在上海的新生活,刚开始时,举目无亲,孤单无助,下班后除了回住处好像都没有地方可以去,更别说什么娱乐活动了。

工作日最开心的是每天的午餐时间,大家坐在一起谈天说笑,只是公司里有一大半是上海人,他们说着我完全听不懂的上海话,言笑晏晏,而我总是一脸茫然,默默地吃完眼前的盒饭,语言的障碍滋养的是一种格格不入的疏离感。

有时我甚至会想,他们还不如说英语呢,好歹那样我能听得懂。

到上海三个月后,逐渐认识了新的朋友,也适应了广告公司的快节奏,日子才变得忙碌充实起来。而且,广告公司好玩的地方在于,每接触一个全新的品牌,就像是开启了一段全新的旅途,一路上充满了新鲜和刺激,倒是很合适我这种心情像天气一样阴晴不定的人。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通过邮件絮絮叨叨毕业后各自的生活和际遇,把不敢展现给别人的脆弱和矫情一览无余地展现给彼此。

我们都在陌生的地方,过着各自的生活,同时,又为各自的得意与失意打气,为各自的梦想和坚持执着着。


【2】失联又复联

不记得是写到第几封信的时候,我跟老刘突然断联了。

他的QQ头像一直是暗灰色,人人网上也杳无音讯。用QQ再次联络上的时候,已经是2014年下半年,这中间的两年时光,我们对彼此生活的认知一无所知,一片空白。

毕业后,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一直隔着千万水,用虚拟的网络连接彼此。直到去年公司在北京有一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我被外派到北京几个月,全程跟进项目执行,到了北京后,我一直在忙项目的前期筹备,10月底才抽出空来约老刘出来吃饭叙旧。

了解我的朋友大多知道,如果对方不是很好的朋友,不是了解的人,我是不会在分开许久之后,主动约出来见面叙旧的,因为我会害怕。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会随着时光的推移变得面目全非,有些人你不想见,更加不敢见。

你害怕自己没有办法应对已经腐烂变质的尘封过往,你害怕自己小心翼翼珍藏的回忆在对方那里搜寻不到一丝一毫的念想和痕迹。有情人变陌路,好朋友变疏离。仿佛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谈永恒是一件极为可笑的事情。

只有那些最要好的朋友,在久别之后,我才敢约,才敢见面,只因为心里还藏着一份笃定。纵然时光无情,至少,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即使,我不是我,你不是你,只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依然是我认识的那个你,我也依然是你认识的那个我。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所幸,我与老刘之间并没有见与不见的烦恼。

那天,我们约了在三里屯的一家云南菜主题餐厅碰面。老刘穿了白色的衬衫,背了个胶片相机,远远就看见他挺拔的身影和留了几缕小胡渣的干净笑脸。

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矮。你怎么没穿高跟鞋?

老刘,你忘了你187,在你面前,我穿不穿高跟鞋有差别吗?还有,我比较感兴趣的是,好久不见,你弯了没有?

没错,这就是我们的开场白。朋友间的相处方式千奇百怪,有些人的友谊是建立在互损互掐中的,譬如,老刘和我,还有些人的友谊是建立在谈天说地上的,譬如,我和老刘。

餐厅里人不多,只零星地坐了几桌客人,菜却上得很慢,似乎有意留足时间供我们聊天。

老刘,如果我现在自拍的话,你会吐槽我吗?一般跟陌生的朋友一起吃饭,是绝对不好意思自拍的,害怕被别人吐槽。但在熟悉的人面前就无所顾忌,所谓的询问只是象征性的陈述。

“不会,因为你自拍完了,还要帮我拍。我要拍侧脸。”

“靠,我就知道。”如果说自恋和自拍都是一种病,那我跟老刘一定病入膏肓了。

“记得帮我拍侧脸,我这个座位的光线,拍侧脸比较好看”,他又补充了一句。

“知道啦。相机给我。”

“等下,你取景和对焦都有问题啊,我示范给你看……”边说边抢走了我手里的相机。

我不服气,故意挤兑他,“你知道吗,你这样容易让我想起玛丽苏文里面的经典描述,什么刀削般的轮廓,立体的五官……再说了,你一个直男,这么会自拍真的好吗?”

“我这叫爱自拍,有态度!”

“Ok,你赢了。网易怎么不请你去代言?”

“等一下,你刚才P好的那张照片给我看看。”

我把手机递给他,他看着我戏谑道:“啧啧,PS技术越来越好了,皮肤变白了,脸也更立体了,原来这就是你眼中的自己。”

“拿过来,不给你看了,就知道你会说我。哪有那么夸张,我一般不PS的,只是习惯了在照片上加好看的滤镜。”

“你怕什么。难道,你忘了我眼中的我?”

老刘这句话一下子逗乐我了,一般人还真理解不了这句话的奥妙。嗯,是的,老刘的所有自拍照片都风骚得一塌糊涂,一会文艺,一会颓废,一会妖娆。他能一段时间把自己拍得像胡歌,一段时间像张震,另一段时间又是金城武style,搞得我经常怀疑这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

“你有没有发现自己现在讲话有很多语气词?”他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

“嗯,有吗?你这么一说,额,好像还真是的,这样有点奇怪是吗?那我以后注意。”

“没,多用一些语气词,能显得你温柔一点。”

“切,你又拐着弯儿损我是吧?”

“交男朋友了没?”

“没有啊,怎么了?我好像一直都没遇到特别喜欢的人。前阵子,有两个个朋友想追我,但是态度并不明朗,我也没放在心上,后来勤快了一阵子,人就消失了,没什么感觉。”

“我就知道有。你现在好像也很宅,总是把自己束之高阁,只会让别人望尘莫及。有时释放下天性,会让人觉得更真实,更容易亲近。毕竟每个人都有最本我的天性,就是我们小时候那会儿的样子,掩饰不了的。”

“我不知道,我一直以为真的爱情是遇见了就在劫难逃,是我非你不可那种。但现实里大家往往都喜欢做化学实验,跨越千山万水,阅人无数,把自己的感情放在不同的人身上转移,与A没有化学反应,就试试B,与B没感觉再换上C,很多人最终能走到一起,不是刻意为之的缘分,就是比较权衡的结果使然。而我总天真的以为自己还有选择的权利,所以我不想这样,不想做化学实验。”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男人对女人的第一直觉很重要,你习惯上来就把别人置于哥们的地位,一般来说,从一开始你就没戏了。如果我喜欢你,即使中间的过程我们看似哥们,看似男闺蜜,那种感觉一定是不一样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身边有还不错的人,就应该放下自尊和矜持,主动一点?”

“对值得的人收敛你的高傲,那不叫放下自尊心,如果对方对你也有感觉,他会懂你,会体会到你的用心的。而且,这个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什么沉默的喜欢,是火柴总归要燃烧的,除非你看走眼,他只是个棉签。

“火柴和棉签?这个比喻倒有点意思。我以前没像你这样想过,可是那种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人,我也不会觉得可惜。感情哪里那么容易收放自如呢?真的能收放自如的感情,大概从一开始也没有投入过。别说我了,你呢?你女朋友呢?”

“前阵子分手了。她常常闹脾气,说我不在乎她,都不怎么陪她,只顾着自己的工作和不着调的梦想。我现在也确实定不下来……”

“你不是定不下来,你是心里装了太多事情,有太多目标和梦想还没有实现,你怕被感情拴住,也怕自己辜负了人家女孩最好的时光。所以,不如索性分手。”

“你能不像个神婆似的,一开口就猜个七七八八……”

“没办法,直觉太准了!”


【3】三里屯看秋天,不矫情不会死

吃完饭,两个人慢吞吞地在游荡在三里屯的街区里,边走,边聊,边拍照。

有时会路过一身戎装的兵哥哥,正气凛然地驻守在使馆前,我总是调皮地敬个礼,老刘则惯性地拿起相机,对准镜头抓拍画面。我一直都觉得,军装才是最帅气的制服诱惑。

之所以选择在三里屯碰面,是因为我一直情迷北方的秋天。南方一年四季都是纵情嚣张的绿意,即使是秋冬时节也难觅古诗中落叶萧索的离愁和忧伤。北方却不一样,只有在北方才能看到半是萧索,半是欣荣的满目金色。而北京秋天最美的角落,非三里屯使馆区的银杏大道莫属。

从三里屯Village最繁华喧嚣的路段沿着三里屯路北行,一旦过了东直门外大街,便自然生出一种僻静悠远之感,接着再走百步左右,就会遇见往两边延伸的东五街和西五街,秋日里最美的风景便扑面而来。

常年骚扰北京城的PM2.5,那天也颇为识相的并未出现,天空是纯净的蓝色,明媚的阳光穿过金灿灿的银杏叶,好像只要将摊开的手掌握住,就能将这秋日的暖意圈在手心里。

地上随意散落的银杏叶,美得像是电影里精心设计的布景,害得我一路小心翼翼地避开每一片落叶,不忍心踩到它们,生怕破坏了这片寂静的美好。

Policeman fire fighter or a postman,突然响起的铃声划破宁静,一看来电显示是Boss,犹豫了几秒还是接起,“啊——哦,好的,知道了,我马上回去处理。”

望了眼身后的老刘,“项目那边临时有状况,我要回去处理一下。今天不好意思了。”

“不用那样看着我,你有事忙就先走好了。我留下,多拍几张三里屯的秋天。”

“嗯……”

直到项目结束,回到上海后,看他微信上发的状态,我才知道老刘那天原本也是要加班的,只是答应了带我逛逛就特地去找老大批了假期。在咨询公司工作的他,那阵子也一直是忙成狗的状态。有点不好意思的我,给他发了一长串的信息,结果,他只回了七个字:

“你不矫情会死么。”

“嗯,不会死。”

我们每个人认识的同学,同事,朋友等加起来至少是两位数,但常常,我们要么一个人自娱自乐,要么选择性地跟其中一小部分人厮混在一起,就算大部分的时间咀嚼孤独也在所不惜。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跟了解的朋友在一起才最舒服。开心就笑,难过就哭,想高冷就高冷,想逗逼就逗逼,多重人格自由切换毫无障碍。因为,在最好的朋友面前,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可以舒适地做自己,那些让你舒服的朋友,就是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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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Merry Christmas and best wishes to dear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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