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知多少之(四)“土地交易所让农地赢得‘同地同权同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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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出所料,即便在当下采取严苛计划管理的征地体制下还是出现了“土地市场化交易”——农地入市的第三条路径(除去之前文章中介绍的政府征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两条路)。

这是很令人兴奋的,尤其是看了周其仁教授2007年10曰在《南方周末》上公开发表的《试办“土地交易所”的构想》乃至《城乡中国》一书中农地直接入市交易的案例后。

第一个案例发生于2008年汶川地震后的成都都江堰市天马镇金陵村二组。

“成都市出台地方性政策,允许灾损严重的农户和农村社区以重建结余的土地指标,向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换取资金;也试行由农民将结余的土地指标,拿到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拍卖。”都江堰市天马镇金陵村二组组长阳通炳知道这个消息后,“发起村民讨论,最后本组内外共180户村民决定用这个办法共建新村‘金陵花园’。他们在灾后重建中共结余了110亩建设用地,拿出其中76亩指标,以每亩15万元的价格流转给都江堰市国土中心,筹措到重建基金1140万元。另外34亩林盘地,则放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拍卖,最后以每亩44.2万元的价格,将40年使用权出让给成都一家有意进军养老产业的公司,又筹得1300万元。如此金陵二组不但在一年时间内建成了美轮美奂的金陵花园,还余下330余万元的发展基金。”

村民集体通过直接拍卖手中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给政府国土储备中心、把集体土地资源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交易,不依靠外来资金就自建起了金陵花园小区,这着实令人刮目相看。

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的力量,不外如是。不到200户的金陵花园住宅项目就得花费2400万巨款,考虑到上万灾损农户的庞大规模,即便县政府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有利可图,但考虑到辗转腾挪和交易的周期,有限的财政是无法支付住宅重建大规模资金垫付需求的。

垫付不起,上万农户的家园重建资金就不到位,建设就无从谈起了。都江堰市天马镇金陵村二组组长阳通炳也是先人一步通过结余建设用地指标搞到住宅建设垫付资金的。后来的则因财政资金的有限就只能等待或另想办法了。

办法还真有,就在第二个案例中。

崇州市桤泉镇群安村通过地方金融机构的介入解决了先期垫付资金难题。村里的几十户农民以确权的集体建设用地折资入股成立土地合作社,再以合作社作为土地整理开发的实施主体,以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抵押,向成都银行贷款3600万,投入土地整理和新村重建。等到结余的建设用地(150亩)“生产”出来之后,社会资本依约以每亩30万元的价格收购,价款则先用于偿还贷款。政府之外,市场中的金融机构也是可以发挥垫资作用的,只要政策允许。

这两个案例,大致是《城乡中国》中的原文,为了适应行文风格,我做出了细微的语言变动,但却不妨碍其赋予农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机遇的非凡意义。

其中,2008年成渝两地分别建立土地交易所,村民集体直接拍卖手中结余建设用地指标、集体土地资源的做法(有兴趣可以看书或在网上搜索),成为中国农村土地直接进入市场交易的里程碑事件。考虑到大地震灾后重建的庞大资金需求,你可以把土地交易所的出现当作是一种倒逼的结果,但却丝毫无妨其对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影响,自此我国农村土地入市步入了“征地制”与“交易制”并存的双轨制时代。

而农村农民也迎来了手中土地资源通过竞价交易实现“同地同权同价”的希望。只要国家和地方政策允许,农民致富在城镇化扩张被动式拆迁之后又有了一条新路——村民集体主动规划,拆旧建新,直接向市场竞价出售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和集体土地资源。

不过,就我与一些地区农民交流的情况看,不少农民是不知道这消息的。外地的好做法、国家与地方的富民新政策(保障农民土地利益的),有真知灼见专家的看法,比如有无土地交易所、能否直接卖地等的讨论,这些距离大多辛勤劳作的农民还有很大距离。

看来,官方加大乡村改革创新、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村民集体和农民还得主动加强学习,了解地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土地交易所设立情况及土地流转相关规定。不学习不知道,农民自己手中的土地资源就可能被贱卖,流失土地收益。

当然,有兴趣的也可以与我探讨,汇聚微薄之力,共同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到渠成,消除城乡差异,让农地通过土地交易所等制度创新实现“同地同权同价”,让农民获得更多土地收益,过上美好生活。

(完结)

文中案例源自周其仁《城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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