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的老文章。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作者:Benjamin Ong Pang Kean
翻译:surveyorK
发表时间:21 July 2008 06:02 am ET
地址:https://www.newsarama.com/472-the-changing-manga-scene-what-does-the-future-hold.html
前面我们已经看过往昔日漫在西方市场的掘起历史,但往后该如何走下去?讲谈社在美国设立分店,Viz著手研究原创日本风味的漫画,而Tokyopop也察觉到改变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未来将会是怎样的光景呢?
在日本,日漫往外发展已经超过五个年头了,2007年在外地的销售便佔整体的2.3%;在北美,相比于2001年全年共发行两百本日漫,2007年跃升到1513本。因此,即便2007年日漫的成长幅度较过去稍微减缓,去年计算下来,日漫的销售仍高踞整体图像小说市场的一半以上。
火影忍者,由Viz Media出版,版权则掌握在日本两大出版社小学馆和集英社的手上。根据BookScan和USA Today的Top 150名单,这部火热日漫不仅是图像小说类的销售第一,也是其中最受欢迎的作品。
我们从五个部分阐述了Kodansha进入美国日漫市场这个议题,做个总结,我们採访到Jake T. Forbes和Jason Thompson对此的看法,另外再加上Becky Cloonan与我们的一些讨论和评语。
Jake Forbes曾编辑超过五十部日本漫画与韩国漫画,服务的公司有TokyoPop(为资深编辑)、Viz Media和Go! Comi(担任评论主笔)。他与人合作担任魔兽世界日漫版的编辑,也为原创英语联盟(OEL)创作Return to Labyrinth的漫画剧本,这部作品由Jim Henson在1986年的奇幻电影改编而成。从上述经历看来,他无疑是个日漫专家。
据他所说,第一波日漫浪潮,即所谓的「前TokyoPop时代」,是由一小群非业界人士推动的,他们靠著热情和毅力,千辛万苦取得版权,引进日漫,介绍给当时对日漫一无所知的美国漫画迷,这些人没有一个藉此发财(欢迎Toren Smith用你的游艇来反驳我[1])。下一波日漫浪潮,则是基于标准的投资运作模式,让美国投机主义扩张了整个市场,突然之间,日漫变成一场严肃的生意,出版社不再以看守人自居,而仅是东西货物流通的中间商而已。
「我想,以代理为主的出版社,往后不再有赚大钱的机会了,那个时代即将终结,」他继续说。「像Dark Horse和Vertical这类的公司,主要做的是书籍生意,总是出版有品质的日漫来粧点目录,吸引御宅族以外的消费群众」。日本有足够的小型出版社,读者也发展出好品味,让优秀作家能有一席之地,这些力量支持著非主流和独立漫画市场,但对于主流市场而言,日本出版社并不需要所谓的中间商。Viz是其中的例外,它被视为一种商标,大量出版日漫,同时也掌握在日本最大的两家公司,小学馆和集英社的手上(在这裡他们是伙伴,共同分享利益,但回到日本,他们还是维持激烈的竞争关系)。
TokyoPop近五年来最大的挑战,在于证明代理生意是不是真的那麽稳当,是不是还能持续走下去?一来,他们试著透过广告,把自己形塑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社群活动。二来,企图引领尖端技术的趋势,专注于独立通路的开发。再者,也是最具雄心的,是他们意图建立一套作品生产线,部分取自日本业界的作业模式,希冀能在出版书籍之馀,也能导入其他媒体,作一个具商业意义的整合。最后,TokyoPop做的是日本娱乐事业,就如公司名字所显示的一样,而他们能在缺乏日本最新热卖作品版权的困境中重新站起来吗?时间会告诉我们答案。
在我看来,接下来的几年,小学馆、集英社和讲谈社将针对全球读者集中火力发展日漫新作。工厂会加速运转,以配合生产这些新鲜产品,而不是从前那万年不变的代理工作。三大出版社和一些如史克威尔艾尼克斯和角川书店之类的二线公司,将从当前衰退的日本市场中寻求振作,方法便是藉由生产专为这些海外市场设计以迎合他们喜好的作品,与国外能人合作碰撞出新的火花,或是尽量让海外的预定出版时间表与国内一致等手段,更积极地、更具侵略性地拓展海外市场。
其中,Jason Thompson本身为Otaku USA的日漫编辑,同时也是Eisner-nominated Manga: The Complete Guide的执笔者,他提出一个乐观的看法。「日漫逐渐演变成美国通俗文化的一部分,它会继续缓慢但稳定的成长下去。我不认为未来会有什麽激烈变化,据我所知,TokyoPop的问题并没有严重到让整个产业敲下丧钟,那只是坏的时机和坏的代理碰撞在一起的结果。大环境的不景气,比日漫产业自身的问题更严重」。
「美国市场将进入一个小学馆、集英社(Viz)和讲谈社两者之间的大型冷战。这个说法很诱人,但事实并非如此,美国市场反应出来的现况是『Viz和其他』。即使像Del Rey和Dark Horse这样稳定营运的公司,手中握著火影忍者等狂销作品的Viz仍强势地支配整个日漫销售市场。我相信讲谈社创立新公司自销自卖,有可能比让Del Rey代理更为成功,不过这只是假设,没有什麽意义,谈不上相信与否。讲谈社出版了一些绝佳的日漫,几部非常有趣的作品已经发行并散佈于市面上,但从整个代理市场的宏观角度来看,又有几部作品是跟週刊少年同个级别的?一些如史克威尔艾尼克斯和角川书店之类的二线出版社,也只敢挑选符合主流日漫迷口味的作品出版。基本上我说过任何不看好讲谈社的言论,都是基于这个观点。明白地说,我希望他们的经营方针放在扩张日漫市场,而非去争食既有的销售基础。但结果会如何,我们等著看吧。」
Thompson同时身兼Viz的週刊少年的第一个美国编辑,这本杂志已有215000份的发行量。Viz还另外出版Shojo Beat,一本专为美国少女读者设计的週刊少年姊妹刊。这些日漫杂志帮日漫爱好者定义何谓好的漫画——畅销作品。杂志上连载作品的单行本销售也随週刊的热卖而水涨船高。「我不确定有多少人透过週刊来认识日漫并因此成为週刊的忠实读者,」Thompson说。「所以除了增加商店裡架子上的漫画杂志数量(还有其他会放置杂志的地方,如图书馆)以外,我不知道还有什麽方法可以看出市场的成长。在美国,漫画杂志多半被视为一种图像小说的补充读物,不过无论如何,我相信Viz的漫画杂志对销售还是有正面的影响存在,而且我对Yen Plus很有信心喔[2]。」
Forbes说过直接在图像小说单行本作长篇连载是一件极具风险的做法。出版社投入大量资金赞助,而漫画家则相对牺牲大部分的时间,在不知道读者反应的情形下努力工作达两年之久,这段期间内,没有人知道作品的成功与否。漫画週刊模式为此打开一道曙光,可以增加新作的能见度,也能看到漫画家最近的工作成果,并取得及时的读者反应。不过週刊少年会如此畅销,不是因为它是漫画杂志,而是因为裡面连载的都是知名大作,如火影忍者、游戏王,和其他包含卡片战斗的相关作品。而Shojo Beat证明漫画杂志不需要联合电视播放便可独立运作,但漫画杂志作为市场试金石是否那麽恰当,还有一些争议(可能有人会反驳说NANA这类有明星光环的作品,不用与其他作品绑在一起贩售)。无论如何,这些例子表现出漫画杂志的巨大优点,读者们也信任出版社会继续让作品连载下去。在日本,漫画杂志通常会把反应不佳的作品腰斩。但如果Viz也学一套,情况会变得麻烦又不实际。我不认为公司(或广告客户)会投资一本常常腰斩的漫画杂志,除非这本杂志能保证上面的作品都有一定的品质并能作长远的连载。
Yen Plus是一本从Yen Press脱颖而出的新漫画杂志,第一刷表定于七月底发行,内容既有原汁原味的日本作品,也有韩国漫画和OEL漫画作品。
现在来讨论OEL漫画这个主题,Thomspon说未来OEL漫画会越来越多——如上所述,看日漫长大的那些人,会慢慢增强对日漫美术方面的鑑赏能力。问题是OEL漫画仿效日漫和受「日本」影响的程度该不该有个界线,日漫与西方卡通、漫画和其他媒体混合的程度该不该有个界线,对大多数的爱好者而言,日漫依然被视为一种类型(少年少女为其主流),如出版人週刊的Kai-Ming Cha最近所说的,若能让视野更宽广而开阔,对艺术多样性的提升是不是比较有帮助呢?我不晓得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过就我而言,若能让美国的漫画家找到更多的工作机会,并得到更大的空间来表现其独特的个人风格,我会乐见其成。
Does Forbes同意OEL在进步当中。「如果你所说的OEL是指"5" x 7.5"、黑白印刷、180页、并受日漫影响的美术和剧情的漫画作品,那麽答案是大大的X,」他说。「从OEL诞生到今已经八年,现在还有这种刻板印象实在不应该。我以为对格式太过严格坚持,让创作者汲汲于公式化,只会扼杀日漫风格漫画的成长。很多日漫以成为史诗长度的长篇连载为目标,但反观我们OEL漫画,最长的也不过五集尔尔。当有持久野心,也喜于挑战格式的漫画家跳出来时,又很快因为工资有限难以温饱而缩了回去。出版社应该著手发展最能发挥创作者长处的新格式。答案也许是新的书面规格,也许是数位处理,但肯定不是公式化的『日漫摘要』。对于日漫风格的美术创作,应该设想如何留住人才和技术,但不应该限制空间或创意。
Forbes说到,「有很多檯面上的漫画家受到日漫风格影响甚钜,也反映在他们的作品上,而这个影响会逐日加深,但殊不知这种加于作品上的标籤到头来只会伤害读者、出版社和他们自己。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日漫读者应该同意如果你要称某本漫画为日漫,那它必须在美术和故事剧情上与死神或水果蓝子相抗衡;反之,超级英雄漫画的读者对进口的日漫则没有丝毫兴趣。基于此,我们应该反对在本土漫画贴上日漫标籤。我不知道有哪个创作者热烈拥抱OEL这个标籤——它只是种粗略随便的分类,就如TokyoPop不管出处,不管风格,却把自家所有的漫画都称为『日漫』一样。Brandon Graham的作品让TokyoPop出版被叫做日本漫画,而交由Oni发行却改称独立漫画?有句老话适用于这个愚蠢的争论:『这些还不都是漫画!』」
Becky Cloonan,与Brian Wood一起创作了DEMO[3],同时她也是East Coast Rising的编剧和插画,这部作品是TokyoPop出版的一本OEL漫画。她没有想过自己是OEL漫画家,而且她从来没听过别人称DEMO为『日漫』,她说。「最接近的分类应该是『日漫读者会喜欢的美国漫画』。DEMO不是日漫,这无须争论。甚至当TokyoPop在我的书盖上戳印时,我也从来不觉得我画的是日漫。我创作East Coast Rising时的风格,与其他作品并没有什麽不同。为这个称谓我吵了很久,我觉得一旦替TokyoPop工作,它就会如幽灵般的跟在身后,实际上我一直想要摆脱这个包袱。」
「我不认为其他出版社也会跟进使用OEL这个术语,它被创造来推销和分类TokyoPop出版的书和其创作者。我很好奇这个术语的未来,虽然我个人对它从来就没有好感。总之,我不觉得大家喜欢这个术语,它比『原创全球日漫』(Original Global Manga)等名称更惹人争议,争议的人比使用的人还多,如果它被广为接受,TokyoPop今天就不会还在这个位置了。」
「日本漫画只是这广阔世界一个地区的漫画而已,」她继续说。「那法国漫画又怎麽说?我们会称他们的漫画为BD's(bandes dessinées)吗?如果我想画一本BD,那它应该是OELBD,还是OGBD?这是基于格式的标籤,亦或只是看原产国家来区分?Oni出版社的出书风格与日本漫画相近,但他们的书不会称作OEL漫画。所以标籤是由出版社来决定的吗?当指导方针不明确时,便会产生争议,而且以一个创作者的角度来看,这样分类既无意义又徒增困扰。我在这裡创作漫画,如果我的出版公司想要把我的书以日漫的名义出版,只会打乱我的工作并带入更多问题而已。创作者应该自由地增添自己觉得适合的作品标籤。如果一个创作者觉得他的作品是日漫,想想,他若听到别人持反面意见时会有多麽地愤慨,反之亦然。即使TokyoPop尽力鼓吹『日漫革命』这个市场观点,还是无法让所有人接受,总有人怀疑这到底是市场趋势,还是只靠少数几家出版社画出来的大饼。」
「举TokyoPop的例子来说,藉由整合旗下的原创作品,他们尝试在日漫的保护伞(他们的销售重点)下创造漫画的新分类。无论如何,这都会在日漫读者族群中引起一阵波澜,而后这个术语开始被他们出版范围外的人们接受,进而引起讨论和争辩。原创全球日漫(OGM)这个术语也因为作为标籤而引发争议:韩国漫画称作manhwa,只因为它不是日本产物就要被排除在OGM之外吗?还有,在日本他们也称呼他们自己的日漫为『漫画』(comics)。所以到底是什麽决定名称的?是出版社?爱好者?原创?格式?市场部门?还是创作者自己呢?」
「我们来看看另一个缩写:OGN,原创图像小说(Original Graphic Novel)。这个术语被广为接受,因为它定义了一个格式型别,也把它自己与合辑图像小说和TPB区分开来。这个术语很有感觉,而且没有引起争议,因为它所描述的是一个具体的格式。『OEL』和『OGM』不会得到广泛地承认,这是由于他们太过含糊不清,在定义上站不住脚。所谓差劲的缩写,就是当它需要解释时,它无法自我阐述。」
「往好方面想,至少漫画市场比音乐市场来得好!而且我们不会开始创造像是『Nihilistic Electro PoMo Prog』、『Ambiant Future Knock Knock Math Rock』或『Fantasy Symphonic Teutonic Metal Core』这般的类型。确实,也许这样听起来很酷......我正在创作一本后前卫阴森日漫融合漫画(Post Prog Grim Manga Fusion Comics),让我们来看看大家不会喜欢。PPGMFC,宝贝!」
最后,来谈谈销售管道,日漫适合数位/线上的销售方式吗?「线上漫画还有好长的路要走。没有人有办法提供可获利的商业模型,不管是经由网路、手机或其他的媒介。也许在未来,线上预览和线上广告会扮演比较重要的角色。」Thompson作了这样的结论。
华卓斯基兄弟近期推出一部写实电影,骇速快手,改编自吉田龙夫在1996发表的漫画Mach Go Go Go,这部电影在票房上惨遭滑铁卢。而之后即将陆续推出日漫改编的相关电影,有鸟山明的七龙珠(由James Marsters饰演比克,周润发饰演龟仙人)、大友克洋的阿基拉(李奥纳多扮演主角金田,大家觉得?),手塚治虫的原子小金刚、大场鸫和小畑健的死亡笔记本、浦泽直树的怪物和木城ゆき之的铳梦(由詹姆斯卡麦隆一手包办编、导和製片)。看来,另一波日漫狂热又要到来了吗?
我们看下去。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