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分100分,我卻給140分 -

在求學的過程中,是由什麼人開始規定了學業成績的滿分是100分?

當我從一個藝術教師轉到教授基本學科時。我的考卷設計雖然滿分依舊是100分。但學生可以靠著自己額外的努力跟創造力。獲得超過100分的分數。

從《及格就好》的心態,轉換為《我可以超過多少》。

當過去的評分標準是滿分100分,而及格分數是60分時。我發現當我自己在學習上,無法像其他優秀的學生一樣,在標準答案之中獲取高分時。我的心中就會產生一種對學習得過且過的心態。而這種心態會告訴自己,既然無法獲得高分,那麼我就只求『60就好』。

而自己當上了老師,在教授學科時。面對學生的考試,我採取了不一樣的評分標準。尤其因為我主要教授的是人文相關的課程,像是國文、歷史、地理,這一類課程。過去的教學,就是將老師所上的課程內容死背。但我希望在課程中,引發學生的學習思維能力。因此,在試卷的設計上,我都是採取申論題的形式。

在修改考卷的時候,如果學生可以將題目的答案依造授課內容做出相近的答案。基本上這個題目他等於是拿到了分數。而答題內容,只要能延伸出老師上課所沒有提及的內容,或是答題的過程中。學生可以延伸出其他不同面向的思維與提問。我都認為學生額外的學習,超出了老師所設定的滿分。所以在給分數上,學生可能一題原本分數是30分,而他答題與授課內容的比例大約得到20分。可是在相關延伸與人文思維與提問上,學生有相當精彩的作答,最後可能這一個題目學生的最終得分高達70分。而各題目的答題加總就會超過原本設定的100分滿分。

這樣的操作,到了後來我發現。學生在人文相關課外知識的攝取上,其興趣與主動性有了相當大程度的提升。學生不是被動的求取『60分就好』,而是在學習過程中,他們會『期待自己可以超越學校所教授的滿分多少』。

身為一個老師,我自己都不敢說,我所學所教是100分。那麼為什麼我們又要去制定學習的滿分是多少呢?而一個學生難道只要將學校所教的學會了,就是足夠了嗎?還是,我們可以允許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之中,不斷的自我提升。除了資訊的向外獲取上。我們也鼓勵學生在統整與思維創造上的開創,以及勇於提問呢?

提供我個人教學的一些觀點,供大家做為參考。也歡迎大家一同激盪與對話,讓教育的視野更加開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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